我在诡异世界谨慎修仙

第十三章 资质(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我在诡异世界谨慎修仙》最新章节。

陈林是金木水火四属性灵根,除了土属性法术需要媒介之外,其它的都可以直接修炼。

看似灵根种类越多越占便宜,实际上灵根多就越驳杂,修炼起来就越慢,单一灵根的才是上天宠儿。

一页一页的把书籍翻阅了一遍。

上边一共就记载了六个最低级的法术,唯一稍微高级些的就是御风术,勉强算是一门飞行法术,这也是他选择了这本法术书的主要原因。

飞行类的法术有很多,但是练气中期能修炼的却没有多少,这个最适合。

看了一会儿,陈林就确定了先要学习的法术。

首先就是驱物术。

这个是必须要学的,不学会这个无法驱使法器。

总不能把法器拿在手里当普通兵器使用吧!

其次自然就是御风术。

其实最简单的飞行方式是御物飞行,但是飞行类的法器价格都极贵,他买不起。

至于说那种御剑飞行,瞬息千里的场面,御使的那是本命法宝,就更不是他能奢望的了。

抛开杂念,开始钻研法术。

三日后。

陈林脸憋成茄子色,两只眼睛瞪的似乎要掉出来,双腿扎着马步,如同便秘般用一只手遥指着桌子上的短剑。

短剑像是得了羊癫疯一样,在那里不停颤动。

但无论怎么用力,就是无法让短剑离开桌面。

陈林满脸沮丧的跌坐在地上,呆呆的看着短剑,心里不断重复着妈卖批。

这样的场景和他预想中的差距也太大了。

在他想来,法术只是对法力运用的窍门而已,只要通晓原理自然就能使用。

可是现实却是废寝忘食的练习了整整三天,却连让短剑飞起来的能力都没有,更别谈操纵着用来对敌了。

强忍着放弃的想法,陈林再次投入到修炼之中。

又是一周过去。

陈林看着歪歪扭扭转了一小圈儿,然后咣当一声掉在地上的逍遥剑,嘴角一阵抽搐。

这只是一个初级的驱物术,正常情况下几天就应该入门。

如果是那种天资纵横之辈,信手拈来都有可能。

而他,却修炼的如此艰难。

要是按照这个速度的话,修炼到如指臂使恐怕要一月时间才行,这让一心想要逃离此地的他如何能够忍受。

虽然心有不甘,他还是暂时停止了驱物术的联系,转而练习御风术。

又是几天过去。

陈林满脸阴郁的推门而出。

呼吸了一口久违的新鲜空气,将胸中的闷气冲散了一些。

御风术比驱物术还要难,修练数天也没能掌握要领。

一个最低等的法术就需要这么长时间,以后学习高级法术的话,岂不是要以年来计算?

这样的话,大把时间都浪费在学习法术上,哪里还有修炼的时间?

在门外站了一会儿,陈林思索解决问题的办法。

他觉得,这种情况应该是他的思维没有转变过来的原因,前世的科学体系与这里的修练体系完全不是一回事,固有思维干扰了他对修练原理的理解。

可如何解决,却没有什么好办法,这就是没有师父的弊端。

陈林本想找人探讨一下,但是院内的几个住户都是练气初期,还没到修炼法术的时候,只能作罢。

“实在不行的话,只能是花些灵石请人帮忙讲解一下了。”

嘀咕了一句,陈林便把门锁好,走出了院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川魂
川魂
国破家亡!整个国家山河破碎,尸横遍野!秃鹫在高空盘旋,亡国就在眼前!然而,有一个地方却还在高声呐喊,誓死不退!“杀……川,一个古老的名字!一群人从蜀地冲出,高声呐喊,杀向了恶魔!他们是夏国最后的脊梁!他们是最后的希望!而人群的最前方一个年轻的身影,一马当先,手持横刀,一身白袍被鲜血染红!他带领着众人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直到面前再没有一个敌人……然而……他,就是时光!
王子衣
完啦!开局灭了女主全家!
完啦!开局灭了女主全家!
关于完啦!开局灭了女主全家!:[单女主][冲师逆徒][无系统]叶长歌穿越了。前一刻他还在为自己即将完结的小说画上句号。下一刻,他两眼一黑,就穿越到自己的书里,成为书中最大的反派——魔教圣子叶长歌。好消息是,他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坏消息是,他穿越在叶长歌杀死女主苏婉儿全家的那一天。而原身刚刚杀完苏婉儿的最后一个家人,他的手中还握着那把染血的剑。叶长歌本想直接杀了苏婉儿,可当那个他用无数日夜构筑出的
人间最得意1
血色之路之妖精复兴
血色之路之妖精复兴
巨大的天空岛得以存在于数万米高空与真正的世界隔绝两千多年皆因四枚巨大魔晶神奇的魔力在平衡与维持,但其中动力水晶内的龙之心将在一百年后彻底耗尽力量,届时天空岛将坠落,岛民与原来世界的万灵将因为天空岛的坠落而全部丧生……伊露体内龙血力量的苏醒引起那些所谓神明们的关注,畏惧龙族复仇的神明试图在伊露彻底成长起来前除掉她,然却不知自己其实也在祂们的算计之内……
班迪猫
唯神:重启之灾
唯神:重启之灾
大寒冰洋的东西彼岸,是文明和野蛮。三大王国的所及之处,是枪火和傲慢。圣光之下的教会教团,是天使的战剑,还是凡人的王冠。七座高塔被临凡的星星压垮,璀璨照耀人间。十字星河之下,你我继续远涉江海大山。请不要问我旅途有多远,反正....反正。我有同尘伞,可上九重天。
九夜九
余氏纨绔公子
余氏纨绔公子
一辆黄金车,一行得道人,皆为纨绔使;纨绔凭何得此,因他家有万贯财,誓要做那万里挑一的登山人。为何登山,因那山上有剑可拔;为何拔剑,因拔了那剑,可得尝百愿,纵横天下。
楼兰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