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来的幼龙总想当女仆

第66章 大狩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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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本没机会参加恩斯特城的‘大狩猎’,也就谈不上进入排名前百的家族了。”

威伦法尔幽幽叹了口气。

所谓的大狩猎,是恩斯特城自古传承下来的活动。

最开始建城的时候,西边的暗语森林中总是有魔兽的兽潮前来侵扰,所幸借着城池的地利,当时的人们伤亡并不算严重,也能够抵抗下来。但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城池的不断扩建,人们不再甘于被动的防御,而是希望能够防患于未然。在兽潮未到来之前,就能先打击一波魔兽。

再加上贵族们本就有打猎游射的爱好,几个大贵族的家族话事人一商议,决定以狩猎的方式来进行这场,有利于民生的活动,这也是大狩猎名字的由来。

上面的人牵头,下面的家族们也纷纷响应,加入了这场声势浩大的狩猎之战。

尽管伤亡惨重,十人中最多只有一半能回来,但魔兽残骸的价值以及暗语森林中的种种稀缺资源,却让各个家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暴利。

渐渐地,大狩猎也从最开始的讨伐魔兽,附加上了特殊的意义,那是另一层狩猎:

对于家族的狩猎。

有的贵族家族觉得伤亡太多,不愿意参与这次的大狩猎,那么在这次狩猎中拿命换回财富的家族,便能借着这波红利大力培养人才资源,为骑士增添更精良的装备,为法师购买高魔力传导性的法杖以及各类法术卷轴。仅仅一次狩猎,就能让参与和不参与的两个原本势均力敌的家族,拉开巨大的差距,更何况,这还关乎到下一次狩猎。

以战养战。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就连顶尖的那几个大家族,也没有敢缺席一次,底下的家族更不必多说了,不少小家族心中就指望着借大狩猎来实现绝地翻盘,鲤鱼一跃化金龙。

你固步自封的话,就要被后来的人给追上,落后就要挨打。

演变到今天,大狩猎已经成为了恩斯特城中,每个人心中不可撼动的神圣地位。

名望、财富、美色……都可以在这场战斗之后获得。

在文明的潜规则下,被法律、道德等锁链约束的野兽们,都能在大狩猎中释放出骨子里的兽性,去咬碎另一批野兽的喉咙,吸干它们的血,从敲断的骨髓里舔舐那流出来的金子。

人心里的野兽,比森林的魔兽有过之而无不及。

演变到今天,大狩猎的规则和种种条例也在不断完善,但其最核心的暴力本质没变:

“谁拳头大,谁有话语权。”

不单指个人的实力,而是整个家族的综合实力。

简单来说,就是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要有势力,要有背景。

如果仅靠个人的强大,甚至连最开始的家族资质审核都过不去。

1位月曜骑士,10位星耀骑士,30位黄金级圣骑士,100位白银级圣骑士,青铜级圣骑士若干,不进行具体统计。

在现在人才济济,家族众多的恩斯特城中,这是最低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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