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赚钱不谈情,职业舔狗我最行!

第260章 天才在左(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只赚钱不谈情,职业舔狗我最行!》最新章节。

就算张越认识了宋君竹这么久,也知道宋君竹是没有恶意的,可还是经常会被宋君竹的直白给哽住。

像宋君竹这样的疯子,平时对人是挺好的,但是只要一触碰到她的痛点,她眼里是不会认任何人的。

除非杀了她,否则她一定不达目的不罢休。

以前十一岁的宋耀祖养过一条狗,很凶,拆家,不听人话,喜欢咬人。

可宋耀祖骄傲的说他的狗是好狗,只听主人的话。

有时候也不知道是狗仗人势还是人仗狗势,总之宋耀祖看着没人敢近身自己,人彻底飘了。

他跟宋新梅一合计,想着恶作剧一把。

于是趁着宋君竹在庭院看书时,宋耀祖偷偷的松开了狗的绳子,然后俩人站在三楼窗户那看笑话。

宋君竹当时坐在室外摇椅上,抬头对宋耀祖说,把狗带回去。

宋耀祖欢快的说。

“你们不都说它不听话嘛,那它怎么会听我的话,你不是年级第一吗,书里没有教怎么让狗闭嘴吗。”

宋君竹当初沉默了半分钟,然后说道。

“我会让狗闭嘴的。”

当天晚上。

睡着的宋耀祖怀里出了一条永远都不能再说话的狗。

等第二天宋耀祖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除了映入眼帘的死狗之外,就是一手早已干涸的鲜血。

宋君竹在医院躺了一周。

在她出院回家的当天,看到宋耀祖又养了一条新狗,于是那天晚上,宋耀祖的怀里又多了一条死狗。

从那之后。

宋耀祖再也不敢养狗了,整个家里再也没有狗叫声。

狗真的闭嘴了。

明明只要宋君竹装作害怕的样子,宋耀祖就会哈哈大笑,然后把狗叫回来的。

可是宋君竹偏不。

这就是宋君竹的行事风格,可能过程极其曲折,付出代价极大,可是只要目的达成,一切都不算什么。

张越把这称之为疯子,不惜一切代价的疯子。

天才和疯子,只在一念之间。

过往的记忆已经逐渐泛黄,可是对于青春期相当普通的张越来说,宋君竹的事情她记得一清二楚。

没办法。

宋君竹这个人太疯了,做出来的事情就是让人记忆深刻。

现在面对宋君竹的提问,她没办法说自己是因为去玩才没有接到电话,她只能说:“医院里有事情。”

“是吗?”宋君竹扫视着张越的一身,又吸了吸鼻子,“你身上味道怪怪的。”

张越这些年跟各种牛鬼蛇神的病人接触,早就锻炼出来了,于是厚着脸皮说道。

“是不是很重的香水味?”

宋君竹点头。

张越拿出对无理取闹的病人的态度,解释道。

“医院碰到了一对小情侣吵架了,男生特别生气。”

“所以他们打架了?”宋君竹给出了合理猜想。

“不是。”

张越摇了摇头,虽然这件事发生的时间不是今天,但也足够转移宋君竹的注意力了。

“那男生特别生气,但吵不过女生。”

“他想起来自己对香菜过敏,于是在吵架的时候狂吃香菜,并且放下狠话。”

“他说他女朋友再吵一句,他就再吃一口,最好吃死他。”

宋君竹沉默了,“他女朋友怎么说?”

张越继续说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2009,财色兼收
重生2009,财色兼收
普通青年丁志义,重生回到自己19岁读大专的时候。上一世因为工作一般,家境普通,丁志义浑浑噩噩到35岁,也买不起房,没漂亮女人愿意嫁给他。让他过了三十几年的憋屈生活,这次他重生了,他利用自己重生的优势,抄小说赚到第一桶金,接着拍网剧赚大钱,之后创办万能钥匙、抖音成为互联网大佬。接着涉足各路赚钱的行业,去国外开矿培养自己的武力,建立了一个跨国集团,成为世界首富。在他成功的路上,校花学姐、银行女职员、
王云今
寻村踪
寻村踪
关于寻村踪:在东川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历史与传说交织,自然与人文共融。我将以细腻的笔触和丰富的想象力,为您逐一揭开东川区下辖的各个行政区域的神秘面纱,讲述那些充满韵味的村名故事。这部小说共分为九卷,共计174篇,每卷都将带领您踏上一段穿越时空的旅程,探索东川区每一个角落的传奇。第一卷:汤丹镇的晨曦第二卷:因民镇的矿脉第三卷:舍块乡的传说第四卷:阿旺镇的画卷第五卷:红土地镇的歌声第六卷:乌龙镇的传说
资生
穷小子当上总经理
穷小子当上总经理
出身贫寒的陈家俊毕业后工作两年,因不满家族企业目光短浅愤而裸辞。期间逐渐沉沦,找工作屡屡碰壁,被女友李雅兰嫌弃,离他而去。艰苦求职屡次未果,后通过刊登应聘信息被新公司看上,获任市场部经理。因参加展会和同行龙头企业老板相熟,被挖走做副总,产品销量大涨。期间和学成归来老板女儿冯燕因开拓市场发生争执,陈家俊凭借敏锐眼光取得不朽业绩,能力征服冯燕和老板,协助公司成功上市,获任总经理。冯燕表达爱慕,老板亲
江南闲客
一人成军我带着一群蚂蚁横扫天下
一人成军我带着一群蚂蚁横扫天下
全民觉醒+极速生长+一路横推破坏人类和平的所有妖兽……觉醒天赋后获得伴生兽,一只,只会吹牛的铁甲蚂蚁,总是说自己是洪荒异兽,恐怖如斯,三年过去,连最基本的经验副本都过不去。直到后来一处突变后,终于开启了强者之路。颤抖吧,小妖兽们,你们总将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垫脚石……
阿兴穿越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本书又名人到中年的林嘉,刚给自己的老北鼻庆祝完五十岁的生日,结果因为临时在公司加班,回家一躺,人就噶了。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而且穿进了一本小说中。书中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一起抓螃蟹,一起捡贝壳,彼此间互相陪伴着长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男主逐渐变成了卑微的舔狗,总是风雨无阻的为她送早餐,送奶茶,下雨天为她撑伞……女主却对男友所有的付出视而不见,每天都在忙着和男闺蜜
余生半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