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食人魔

第22章 效率(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我,食人魔》最新章节。

“戈尔!”平时习惯了杀戮的大哥布林爆发更胜之前的吼叫,这既有疼痛,也有愤怒。

它还从未面对过如此强大的敌人,明明这么这么瘦小……

这让它想起了儿时的一次逃窜,那次对他同族人执行杀戮的人类,体型上也和这家伙差不多,那一次,它的同族也是如同这般杂草一样被收割。

但这一次它不会退缩了!

那是王的任务!

也是它活下来后对命运的反抗!

或许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这头吃了痛的大哥布林非但没选择逃走,还反向着朝欧格直迎了上来。

它红着眼,抬起了它无损剩下那持棒右手向着欧格猛扑了上去。

它相信这个距离,眼前没有任何武器的人类绝对躲不了!

它以上的换取的距离,一定可以为萨满大人报仇的……它一定能守住巢穴,为王保护住那些新生的孩子们……

它不能退,它的身后是哥布林一族的希望……

要中了,这个人类死定了!

在它的头离开身体时,这头大哥布林依然觉得,自己能赢……

‘为什么,我的身体,不受我的控制了……’直到它的头离开了身体,摔在了黑暗洞穴的泥土上时。

它才逐渐丧失了意识……

‘我不甘心……’

一只脚踩在了它仍未完全失去意识的硕大头颅上,最后迎接它的,是一把熟悉的锤子。

“倒是还有几分勇猛……”

面对这头大哥布林的勇武,欧格也是难得夸赞了这头大哥布林一句,虽说它已经听不到了。

在解决掉了这头最为麻烦的大哥布林之后,欧格又扭头环视了一圈后,等确认了视线中没有一只活着的哥布林后,他才手动搬动机括将左手上的袖剑安了回去。

欧格在发起进攻前,便将左手袖剑上的保险打开了。

只要他抬手,锋利带毒的袖剑就会瞬间从左臂中弹出!

欧格左手臂套上的袖剑并不是传统袖剑的长度——因为欧格的袖剑是二段式的,在完全展开后的长度可以堪比一把中短剑。

大概能比欧格的小臂还长些。

这样的弹射长度,在近距离时还可以用于偷袭,这也是欧格最初制造这件武器的作用。

但随着实力的提升,袖剑的作用也是越来越小了。

平时欧格已经很少用这把袖剑了。

主要原因之一是,袖剑的确不如新锤子好用,而且每次战斗还对袖剑的剑身造成一些损伤,并会消耗掉欧格涂在剑身上的银针蜂毒,用两次就得重新泡毒。

这些蜂毒虽说并不贵,但要买还是很麻烦的,黑市中卖银针蜂毒的地方并不多,主要是收集麻烦,往往只有夏秋之际能容易买到。

论性价比和效率来说,远远不如锤子来的实用,也就是欧格手头没武器了,才会拿出来用一用,也算是一道小后手了。

“如果你不直接冲上来,我想直接利索的砍掉头还真有些不容易呢……安息吧,下辈子别当哥布林了。”

欧格一边感慨,一边解开了右臂套的绳扣,收回了捆在锤柄环上绳子,接着才换了只手拿着小锤。

为手上袖剑上好了保险后,他开始了往更深处洞穴探索的准备。

如果欧格猜的不错的话——剩下区域那儿,应该是哥布林抓到俘虏后,用于繁衍的地方。

就凭里面剩下的小哥布林与母哥布林,欧格觉得还用不着刷流星锤战法。

带着绳索投掷抛射的锤子如果没有打中攻击目标的话,回弹起来也是有些麻烦的,还容易伤到那些被俘虏的女性。

流星锤战法,主要还是应对杂兵包围用的。

“至于剩下逃窜的那些,嗯……就交给弗柯他们吧,总不能让他们白来吧。”

临走前,欧格又来到了那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哥布林萨满身前,对着它脑袋又补了一锤。

确认了它死的不能再死后。

欧格才从地上捡了几块碎石捏在了右手上,当做新‘弹药’。

对于那些会逃跑的哥布林来说,还是投掷武器好用。

一般的哥布林,欧格用石头就能直接砸死,只有对关键的目标,他才会用特制钉子。

“这么穷酸的配置,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宝藏了。”

不过他本来就不是为了所谓宝藏才来的,哥布林和宝藏都不重要,没有哥布林,才对欧格重要。

相比于活着时的哥布林。

欧格还是更喜欢和死去的哥布林交流。

——————

道具百科:银针蜂毒。

银针蜂的毒液可以在接触肌肉的瞬间短暂松弛软化掉目标的肌肉组织。

因其性质,银针蜂毒属于非常好用的手术药品与迷药——可以被大多数生命很好的吸收。

具体药效持续时间还得视药量而定。

但总体而言时效并不长(高剂量注射液不会超过三分钟),内服外用效果一至,过量注入(半升及其以上)时可能会导致目标心脏骤停而死。

因其破坏肌肉防御性质的作用,可以被用于给武器临时‘附魔’。

但对斗气、金属盔甲等非生命体的破防为零,对面对拥有表皮鳞片的目标来说效果也很差,只适合真正职业者以下级别使用。

欧格能一击斩下大哥布林的头,银针蜂毒在其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还有他对哥布林骨骼缝隙结构的了解。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师傅,徒儿下山了
师傅,徒儿下山了
关于师傅,徒儿下山了:是一部以武侠为背景,融合了成长、冒险与情感的长篇小说。故事围绕主角李清风展开,他自幼被青云门的师傅收养,习武修道,十八年后决定下山历练,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在下山的过程中,李清风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也逐渐揭开了自己身世的秘密。他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为一代宗师,最终在江湖中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传奇。小说以李清风与师傅的深厚情感为主线,贯穿了他与朋友、敌人、爱
小鹿来了
仙途风云录
仙途风云录
说他是凡人,有点修为,说他是修士,没们没派的,算得了什么修士?这是一个风云诡谲的时代,也是一个群魔乱舞的岁月。白身怎么了,白身也能踏步仙道,即便是人神共愤,亦奈我何?
廿六
丹剑神尊
丹剑神尊
混沌初开,万物未生前,有一混沌物,名无极,无极生太极,太极生而演化阴阳,阴阳衍生五行,五行孕育宇宙。混沌诞生宇宙之时,也同时诞生两件混沌宝物,少年南宫九天,身负血海深仇,意外之下获得混沌宝物无极神鼎,开启复仇之路.......
大道于野
恶毒女修不装了,开局五个炉鼎
恶毒女修不装了,开局五个炉鼎
叶妩穿到一本书里,成为书中的舔狗女配。女主林欢欢和她的诸多后宫每天过着快乐的日子。她却不要命看上了女主的后宫之一:隔壁修炼无情道,却只为女主沉沦的剑修男主。书中,她放着五个极品不要,几十年如一日给男主当舔狗。叶妩看完这百年记忆,脸都黑了。当...
抓星星的羊
天龙:重生慕容复之我要做皇帝
天龙:重生慕容复之我要做皇帝
重生慕容复之我要做皇帝:穿越慕容复,复兴大燕不必,但皇帝还是要当!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神功!美人!江山!统统要抓在手里!多年后,慕容复提兵百万,封狼居胥。“请义父登基,取赵氏而代之!”一员小将朗声,“谁敢反对,我岳飞第一个不答应!”“俺韩世忠第二个不答应!”万军中,慕容复的一百多个儿子齐声道:“为苍生计,请父皇登基!”
天命东皇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