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运之战:我以妖族镇诸天

第781章 瞳术(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国运之战:我以妖族镇诸天》最新章节。

一手握住紫金雷火竹末端,以枪的攻击方式,直接朝着虚空中的那只眼球刺去。

“咔嚓……”

一道雷霆出现,飞快的射向那只魔眼。

五眼邪魔见状,表情略显诧异。

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快就挣脱了自己魔眼的影响。

当即手持长枪迎了上去。

在身后魔眼的加持下,他的身法速度提升了一倍不止。

而且每次攻击,都会出现无数道幻影。

仿佛有无数人在同时攻击一般。

蒋文明见状,直接从身体内钻出来,变成两头四臂模样。

“烈阳!”

一轮太阳升起,刺目的光芒将周围的血红色给驱散。

那只魔眼,也被刺目的阳光给照得发出一声惨叫。

五眼邪魔见状,眼神一冷。

手中长枪横扫跟嬴政拉开距离,然后手上快速掐出一道手诀。

“寂灭之瞳。”

虚空再次裂开一道缝隙,又一颗硕大的眼球出现。

不过这颗眼球周围的虚空不断破碎。

仿佛无法承受它的力量一般。

“小心!”

嬴政提醒一句。

因为他在那颗眼球上面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就像是为了印证他的话一样,就在话音落下的瞬间,那颗眼球射出一道紫光。

直接照向嬴政。

“变大!”

蒋文明突然喊了一声。

紫金雷火竹瞬间脱手,在嬴政身前变得如同天柱一般大小,将他挡在后面。

紫光射在紫金雷火竹上面,直接溃散,就连一丝痕迹都没能划出。

“这怎么可能?”

五眼邪魔失声惊呼。

这可是他的寂灭之瞳,就连空间都能破碎,竟然没能在这根竹子上面划出一道痕迹?

然而他不知道是,紫金雷火竹拥有不朽的特性,任何攻击都无法将它摧毁。

这是一种大道规则。

除非对方拥有同样等级的大道,才可以抵消这种不朽的特性。

不过就算对方真的有这种大道规则,最多是将紫金雷火竹不朽特性破除。

但别忘了,紫金雷火竹最核心的材料是玄黄之气。

可以凝聚,同样也可以逸散。

大不了化成玄黄之气重组一下就好。

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

“好宝贝。”

嬴政感受到紫金雷火竹的强悍,顿时大喜过望。

他不会棍法,但是却研习过枪术。

所以紫金雷火竹在他手里,就如同一杆长枪一般。

或挑、或刺……

跟五眼邪魔打的有来有往。

然而他身后的蒋文明却有点郁闷。

嬴政虽然枪术不错,但根本无法发挥出紫金雷火竹原本的威势。

甚至连一成威力都没发挥出来。

也就是依仗着不朽特性,跟对方硬碰硬,实在有些浪费。

“陛下,要不然还是换我来吧。”

蒋文明觉得,有必要告诉对方,这件宝物究竟该怎么用。

“你?行吗?”

嬴政对他的实力有些不相信。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神帝重生:我来,我看见,我征服
神帝重生:我来,我看见,我征服
我来,我看见,我征服:这个时代,只有觉醒祖上血脉才能够获得力量,恢复祖血的荣光。一名意外陨落的神帝,机缘巧合之下重生在这个时代。他要给这个世界带来不一样的震撼。我来,我看见,我征服!
十月火山
时空我做主
时空我做主
云蒙大陆,海天笑背着灭门之恨与幕后黑手幻魔殿幻魔老祖为首的意图统一大陆的邪恶组织斗智斗勇的玄幻小说。我海天笑手握时空珠,前可去未来时空,后可回溯时光,时间随我摆弄,空间之中我畅游!百花丛中片叶不沾身,唯取一花耳!
62888519海浪
洪荒:夺舍
洪荒:夺舍
关于洪荒:夺舍:耳边忽闻系统提示音:“喂,小子,欢迎来到洪荒!这里有个神级选择系统给你使唤,选了就能噌噌噌变强哦!”系统接着列出三道选项,声情并茂地给主角讲解起来:“第一项,你要是挑中了太清老子,立马送你颗混沌珠,那可是混沌至宝,保你行走洪荒,无人敢惹。再加九滴盘古精血,够你修炼个千八百年不带歇的。”“第二项,选了玉清元始天尊,咱就给你来本,至尊功法,练成后甭管是打怪升级还是闯荡江湖,都是一把好
一键忠情
六岁皇子:麾下竟全是陆地神仙?
六岁皇子:麾下竟全是陆地神仙?
关于六岁皇子:麾下竟全是陆地神仙?:不是,我才刚刚六岁,来了个逆袭系统是什么鬼?陆尘穿越到玄幻世界,成为大乾神朝的皇子!看到提前激活的逆袭系统,年仅六岁的陆尘挠了挠头。逆袭系统提前五十年出现,发布的各种轻易而举就能完成的逆袭任务,直接让陆尘起飞了!混沌体,诛仙剑,上古三千魔骑,一气化三清神通……各种各样的至宝神通全部接踵而来!一年后……大乾神朝周边各国大军大举入侵。就在大乾神朝无力抵抗,即将国破
小猪佩奇飞飞
无敌的随性日常
无敌的随性日常
七夕节,本是爱意弥漫的日子,却成了高粱命运的转折点。刚从牢中取保中脱身,他便意外穿越到自己亲手打造的游戏世界。?初临异世,高粱惊喜地发现自己宛如拥有超能力:身轻如燕,速度快到肉眼难追;抬手间,只需一巴掌,敌人便化作血雾消散。学会鉴定技能后,更是震惊不已——力量、体力、体质、法力、敏捷,各项属性爆表,仅仅2级,属性值就高达百万!?心善的他,并未像“祖国人”那般恃强凌弱,而是选择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异
丁丁与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