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霸道的人生

第二百九十七章 马香秀的预产期(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四合院:霸道的人生》最新章节。

给足别人的面子,不至于让人太难看。

这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也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熟的表现。

马驹子这一点做的非常好。

他不像杨安国,那小子只要赢了,立马趾高气扬的叫嚣,说一些气人的废话。

“我来。”

这时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直接把衬衫脱了,直接下场。

这小伙子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身材魁梧,一身古铜色的肌肉就像肉蛋蛋似的挂在身上。

他先是向马驹子抱拳行礼,然后立马拉开架势。

马驹子点头回礼,也跟着拉开了架势。

那个小伙子也不废话,见马驹子摆好了架势,于是直接一拳掏向他的面门。

马驹子头一歪,躲过这一拳,然后,两只手死死的抓住他的肩膀不放。

他练的就是摔跤,尤其擅长近身搏斗,一旦让他抓住机会,就别再想从他手里溜走。

不到二分钟,那个小伙子就被马驹子放倒在地。

“我来。”

随后,又有一个年轻人下场。

……

半个小时内,马驹子先后放到了十几个人。

此时的他,体力消耗甚多,浑身是汗,嘴里喘着粗气。

如果再有两个人上场,他肯定趴下。

杨军知道马驹子身手不错,平时和杨安国比试的时候也看不出什么来,没想到这一下场,他的表现让人感到惊艳。

他不得不重新评价马驹子,这家伙不仅身手好,而且头脑灵活,打架的时候,除了身体技巧外,大多靠的是脑瓜子。

马占山的这些徒弟,虽然败了,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太菜,要怪只能怪马驹子太强。

其实大家搏斗的技巧都差不多,很多时候,马驹子是凭借力量的优势获胜的,这家伙力能扛鼎,几百斤的野猪扛起来能走几公里,简直就是一个死变态。

杨军私下里和马驹子做了一下比较。

如果自己对上马驹子,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不过,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了,马驹子根本抗不下他一脚。

而且,他的功夫都是在战场上学的,和敌人搏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以,每一次出手都是倾尽全力痛下杀手,讲究的是一招毙敌。

他之所以能够多次死里逃生,完全是凭借腿上这点功夫,只要被他踢上一脚的人,不死也得残废。

之前大领导派八个人试探他的时候,那些人被他打进医院住了好几个月院。

到现在,那些人只要提起杨军,就浑身发抖。

一根木桩就能轻松的踢断,要是换做是人,谁能承受这致命的一击。

“行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马占山见还有弟子准备下场挑战马驹子,于是连忙出口道。

马驹子连战十几场,体力已经耗尽,如果此时再下场,就有点趁人之危的意思了。

徒弟输了不丢人,丢人的是输不起,要是真的用车轮战赢了马驹子,他反而认为更丢脸。

“散了,散了。”

马占山的大徒弟万成吆喝道。

王成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已经算是个成熟的男人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所以,他知道那些年轻的师弟们肯定心中不服,但是马驹子毕竟是师叔的司机,不好过于为难,所以,他这个大师兄出来打圆场了。

众人一听马占山和万成都发话了,于是悻悻地收了手。

大家虽然心里不服,但是都很佩服马驹子的身手,一个人连战十几场不败,值得让人尊敬。

大家收场后,纷纷围着马驹子身边,互相搂着肩膀,讨教练功的方法。

马驹子人比较圆滑,胜不骄,没有因为自己赢了十几场而沾沾自喜,露出狂妄的态度,他虚心的和马占山徒弟们讨教平日练功的心得。

过了一会儿,就开席了。

饭菜非常简单,除了杨军那一桌外,其他的四桌席根本见不到一块肉。

不过,杨军这桌肉菜也不多,只有一个猪肉白菜粉条,其他的都是些家常菜。

杨军知道现在物资紧张,市场上根本买不到肉,所以他对饭菜也不挑剔。

马占山特意从酒窖里抱了一坛子三十五年的女儿红,除了他们这一桌,其他几桌只能喝普通的老白干。

即使是这样,每人也只能分一小碗。

马占山今天非常高兴,频频向他敬酒,一个是江湖好汉,一个是军旅出身,性格豪爽,两人一见如故,把盏言欢。

而马驹子那一桌,喝得也是痛快,似乎是不打不相识,很快,马驹子就和他们打成一片。

一顿酒喝了两个多小时,随后,杨军醉醺醺的从马占山家里出来,闻了闻浑身都是酒味,他直接让马驹子送他回家。

回到家后,他跟正在给杨老四上课的钱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去卫生间洗个澡,然后就回房睡觉去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杨军起床一看,已经五点了,他连忙去隔壁让马驹子开车去厂子里接伊秋水下班。

马香秀告诉他,马驹子已经出发了。

杨军回到客厅,跟正在准备下课的钱荣聊了一会天。

今天轮到钱荣给杨榆上英语课了,杨军当场就让杨老四朗读一段课文,一听到她那带汉语口音、生硬的腔调,杨军就感到头疼。

不过他也没办法。

现在各大书店都没有卖英语的学习资料,想要纠正发音是不可能的。

不过,杨军也不强求,因为高考的时候不考英语,他之所以让杨榆现在学,就是为了给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钱老师,这是您和高老师这个月的工资。”

临走的时候,杨军掏出一个鼓囊囊的信封递给钱荣,要不是马香秀提醒他,他差点又忘记发工资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失常中
失常中
关于失常中:你相信吗?在我们广阔宇宙之外,还存在着无限多与我们一样的平行宇宙。也许某一位与你身份一样、名字一样的“自己”,正在某个平行时空中,发生着与你截然不同的故事!你相信吗?在我们所处的世界里,可能正发生着许许多多诡异的事情,它们可能曾经威胁过你的生命,但你却不曾用肉眼所见,甚至不曾听闻!而世界上又存在着这样一个组织,他们隐藏在这个国家不同的角落,正用他们的方式秘密守卫着这个世界,也保护着你
二郎现圣真君
linn的恋爱日记
linn的恋爱日记
以此书献给我的挚爱Michael.Charlie。我会永远的爱你,除非死亡把我们分离
霾晨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本书又名人到中年的林嘉,刚给自己的老北鼻庆祝完五十岁的生日,结果因为临时在公司加班,回家一躺,人就噶了。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而且穿进了一本小说中。书中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一起抓螃蟹,一起捡贝壳,彼此间互相陪伴着长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男主逐渐变成了卑微的舔狗,总是风雨无阻的为她送早餐,送奶茶,下雨天为她撑伞……女主却对男友所有的付出视而不见,每天都在忙着和男闺蜜
余生半渡
世界崩坏:炎龙侠还在追我!
世界崩坏:炎龙侠还在追我!
炎龙侠还在追我!:当渊境入侵现实,旧世界的规则被打破,人类被迫进入觉醒时代。各种怪人接连出现,一个个危机接踵而至,能力千奇百怪的异能者也如雨后春笋般诞生。觉醒之日,洛凉看着手中的炎龙召唤器沉默良久……别人都在觉醒异能,就我觉醒了召唤器?“警告!鸡头怪人出现,请各位居民迅速避难!”洛凉:“不管了!炎龙铠甲!合体!”怪人:怪人怎么了?怪人就该死吗?洛凉:不然呢?你们不死,难不成我死?怪人:我们生来就
苏苏秦秦
被女知青抛弃后,我靠打猎走上人生巅峰
被女知青抛弃后,我靠打猎走上人生巅峰
关于被女知青抛弃后,我靠打猎走上人生巅峰:上一世陈长远被赶出周家,知青女友也成了周家亲儿子的女朋友,他精神崩溃!以至于最后亲生母亲被活活累死!他也选择了参军报效!再睁眼他回到了重回方家那一天,这一次他主动选择回到方家,和周家断亲!回到方家,他拿起削尖的木棍走向大山……
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