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队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他们手里的武器大部分都是栓动步枪,可明显缺少训练,命中率不高。
群狼似乎与人类军队厮杀过,懂得绕道,利用燕山山脉繁盛的树木作为掩体,一步步靠近人类。
‘要帮忙吗?’
陈锋思考了三秒,就做出了选择。
南锣鼓巷都知道他喜欢去山里打猎,如果这次救了民兵队,可以进一步佐证他们家“天天吃肉”的来源。
而且,他想要几条狼皮!
拿出亲爹珍藏的56半自动步枪,快速跑上前。
蹲下,瞄准,开枪。
一气呵成。
“砰砰!”
全程不到一秒,一头距离某个民兵最近的恶狼被两枪爆头。
“嗷呜!”
暗中的狼王十分狡猾,发现外围冲上来的陈锋,立即下令部分狼群反击。
狼王是狼中最聪明、最狡猾也是最厉害的动物。
这种生物明明智力不是很高,但在围猎上却有着自己的天赋。
“砰砰···”
陈锋平静看着五条狼散开,屏住呼吸,从四面围攻上来,端着步枪快速几个点射。
屏住呼吸射击,有利于提高射击精度。
不过十秒,5条狼就一命呼呜。
野狼移动速度,在他眼里太慢了。
迅捷的神经反射速度,精准的射击能力,让他不费吹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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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呜!”
见到陈锋的厉害,躲在树林里的狼王嚎叫一声,下令撤退。
“兄弟,不要让这群畜生跑了,它们最近伤了好多村子的人。”
民兵队里的一名中年人对着陈锋高呼道,同时带着民兵往前追,试图猎杀更多的狼。
傻了吧,在山里跟狼赛跑?
陈锋下蹲,双脚一蹬,跳上一棵树,然后居高临下,对着逃窜的剩余狼群继续射击。
56半自动步枪发射7.62毫米子弹,800米内可造成致命杀伤。
表尺射程1000米,但除非是狙击手,否则一般人能三百米打中目标就已经是谢天谢地。
“砰砰!”
“砰砰!”
更换一个弹夹,继续点射。
“砰砰!”
“砰砰!”
三十秒不到,打光三个弹夹。
除了一条明显怀孕的母狼外,其他野狼全被陈锋和民兵队射杀。
陈锋本来可以猎杀,但不想杀。
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图一个随心所欲。
“呼!”
陈锋呼出一口浊气,从树上跳下来,快速把周边的五条恶狼尸体带走,看也不看掉头往回走的民兵。
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
“呼——吸——呼——”
在山里跑来跑去,累得全身发热的民兵队长诧异看着空无一人,只剩下一捧弹壳的空地。
“怎么就走了,我还没感谢一句呢!”
“爹,我打死了一只狼!”一名年轻人跑上来说道。
“要叫我局长,工作时间要称职务,王胜利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