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渣男的成长史

第289章 乔迁新居3(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重生:渣男的成长史》最新章节。

叶婉秋握着姜凌云的手,知道他心里还是有点不痛快。但她没有说什么,她真的想要去留学,出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放心,我出去了也不会抛弃你的。乖乖的在这里好好读书,等我回来。”叶婉秋哄着姜凌云说道。

苏文静在旁边笑了笑,叶婉秋还是过于自信了。

“行了,睡觉吧!”

姜凌云睡在书房的那张折叠床上,两个女孩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翌日,几个喝醉酒的女英雄都起来了,不过精神都不太好。

姜凌云一大早就去买了早餐回来,几个女孩洗漱完就开始吃早餐。

看到她们精神萎靡,无精打采的样子,姜凌云就觉得好笑。

“怎么样?喝醉酒好玩不?”姜凌云不厚道的嘲笑她们。

“偶尔喝醉酒的感觉还不错,我觉得以后我们就在这里聚一聚,喝喝酒聊聊天,你们觉得怎么样?”杨静仪提议道。

“我觉得这样不错,这里我们征用了,以后就是我们喝酒的据点。”舒诗沁非常赞同杨静仪的提议。

覃冰低着头吃早餐,脸还有些红,没有说话。

姜凌云心想以后要是这个家里天天都有醉醺醺的酒鬼,自己会不会被小区的人赶出去?

“以后你们真的要喝酒就来这里喝,不要到外面去喝,外面不安全。”姜凌云说道。

覃冰有些幽怨的看了他一眼,姜凌云和她的目光一接触,不由得心肝儿颤了一下,连忙低下头吃包子。

他也理解了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了。不就一个破天下吗?没了就没了,能博美人一笑,也值了。

姜凌云给几个女孩押着回去上课,一路上还得不断接受女孩们的批判。

想我姜大官人好歹也是身家过亿的人了,整天跟那些小屁孩一起上学多丢脸。期末考试能及格不就行了,跟别人争奖学金干嘛?我差那点钱吗?

第二节课的时候没想到梁学姐来找他,“学姐,稀客啊!”

梁学姐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才是稀客,我来好几趟了,就没见到过你。你这个好学生一天天的都在忙什么呀?”

姜凌云哈哈一笑,准备敷衍过去,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流年不利,出门没看黄历,今天肯定是不宜出门。

“放心,我不是来抓你把柄的。上次你跟教授说的关于衣品汇的,我们准备写一篇论文,还有一些细节上的事情我还想找你斟酌一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好好聊聊。”

姜凌云眼前一亮,“经济报的顾记者等会要去衣品汇采访叶婉秋她们,要不你也去一下,跟她们聊聊,交流一下,说不定会有不一样的启发。”

梁学姐想了一下,点点头,“好啊!等会我去跟她们聊一下,你要不要一起来?”

姜凌云摇摇头,“我已经把衣品汇交给婉秋她们了,很多细节的东西她们更清楚,你跟她们聊聊应该会有收获。”

梁学姐觉得这样也行,姜凌云就带她去了衣品汇。

衣品汇新的办公地点已经租好,简单装修了一下,但还没有搬过去。这边的办公地点已经不够用了。

舒诗沁和覃冰上午有课,没有过来。顾以墨正跟叶婉秋和苏文静聊着衣品汇的事情。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盗墓:开局觉醒神级选择
盗墓:开局觉醒神级选择
周存穿越盗墓世界,获神级选择系统!开局得青龙血脉+形意拳,带胡八一摸金致富,牛心山、精绝古城……古董金银收不停!
沐黎九九2号
重回九零,兄弟调包我儿子后悔疯了
重回九零,兄弟调包我儿子后悔疯了
前世,徐明哲被关进老房子活生生饿死时,才知道妻子拼死生下的儿子竟然被人调包了。那个冒牌货上军校,当军官,娶名门千金,走上人生巅峰。而他的亲儿子睡猪圈,没日没夜做农活,一天学都没有上过,小时候生病没有治疗,落下了残疾,长大后又被冒牌货诬陷杀人,判了死刑。徐明哲被当场气死。再睁眼时,徐明哲回到了妻子生产那天。这一次,他终于救活了妻子,将被换走的儿子又换回了身边。笑看那冒牌货在亲生父母手中备受折磨,而
不辍
我转生成兔子这档事
我转生成兔子这档事
关于我转生成兔子这档事:送外卖的陈兔兔倒霉透顶,不光被车撞,醒来还发现自己成了一只会说话的机械兔子!本以为在这科技与魔法乱炖的星际异世界要嗝屁,没想到他天生能跟所有种族唠嗑,还捡到个能开挂的「运气骰子」——扔一下能召唤能量护盾,再扔一下能让机械爪激光切割,就是老得担心机器身体冒火花。路上他救下了长着兔耳朵和精灵尖耳的混血美少女兔雅柔,又组队了会修机甲的矮人、能操控元素的精灵,一起对抗拿基因魔药搞
小树和小草
泡妞套路之三十六计
泡妞套路之三十六计
这是一本教大家如何追女生的书。丁佳琦是一个三本大学毕业生,因没找到工作被众亲戚嘲讽。他不甘被亲戚嘲讽,在一个停车场找到了一份看大门的工作。偶然得到之前在这里工作的一位胡大爷所写的一本小册子,名字叫做,里面记载总共有三十六种泡妞套路。从此他开始顿悟,通过书中所学的套路,不但自己泡到了如花似玉的大美妞,他还帮助别人追到心仪的女孩。他被大家称为情圣。直到有一天,他深爱的女孩离开了他,他才深深明白过来,
千里江山博一笑
我的绝色仇人们都爱上我了
我的绝色仇人们都爱上我了
关于我的绝色仇人们都爱上我了:我叫林风。>>曾经,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傻逼。为了那个清纯校花女友,我掏心掏肺,甚至替她那个赌鬼老爹扛下了百万高利贷。结果呢?在我被债主打断腿,像条死狗一样躺在医院等死那天,她挽着我昔日最好兄弟——那个富二代周浩的胳膊,把一沓钞票砸在我脸上,红唇吐出的话比刀子还冷:“废物,看清现实了吗?你连给浩哥提鞋都不配!>>那一刻,我恨。恨她的薄情,恨周浩的
澜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