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星空:开局穿越莽荒纪

第61章 大成(求追读)(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吞噬星空:开局穿越莽荒纪》最新章节。

“一点灵光,一百多年过去,我总算是找到了这灵光。”林辉运转着那枯寂世界神的法门,如同老僧禅定。

他浑身都无比饥渴,就如同心渴望突破一样,神体也同样渴望突破。

而这次突破,林辉是以圣火大道为核心,他之前突破天神的时候,是用的刀道,这两条道并不冲突。

神体的核心架构,不能彼此冲突,否则会影响自己的成就。

有些混沌神魔,生来就掌握烈火之道,成真神反倒去用滴水大道,两者冲突不仅会断绝突破希望,对神体同样也有影响。

属性和杀伐之道不会冲突。

轰!

林辉开始疯狂汲取混沌中的力量,圣火之道开始转化为最精纯的真神神力。

他的神力蜕变了,那是最本质上的变化。

真神真仙,一般掌握第五层次力量,再在道的感悟上高一些,或者是有比较契合的混沌奇宝,都能达到领袖层次。

这种真神真仙并不少,经常都能听见有能跟祖神交手的。

三界就有好些,只是真神道祖却能发挥出领袖实力,就是因为他们悟道层次实在太高。

而天神能跟真神交手的就少了许多。

轰隆隆!

混沌的力量无穷无尽,还在疯狂涌入林辉的神体内。

世界牢狱内的祖神祖仙也都有些震惊,他们是清楚有个异族看守者的,林辉之前扫荡世界牢狱动静可不小。

“这看守者突破到了真神?那他之前天神就能跟真神打?”有祖神皱眉说道。

“那他成真神了,岂不是能和祖神交手了?”

这些祖神都想到了这点,只怕以后的日子要不好过了。

不过林辉暂时没有打算去扫荡祖神祖仙,他已经在世界牢狱内历练了太久,宝物什么也都不缺。

成真神后,又有十七尊分身合一的威能,神体上堪比半步祖神,这点就比三界其他大能者强了太多。

只不过林辉没有悟透天道,三界的真神道祖境界都很高。

他强是强在心力,刀之力甚至是身上那几件重宝上面。

“呼,可以回原始宇宙了。”林辉脑海里的规划一直都很详细,那就是用混沌宇宙体系,去抢原始宇宙的宝物。

两个世界规则不同,都有各自擅长的地方。

就像混沌宇宙体系更强,原始宇宙是法则不外显,参悟法则始终像隔着一层纱,朦胧无比。

十万亿光年直径的地图,才有多少宇宙之主?

三界这么点地方,真神道祖都多少了。

而原始宇宙里的各种宝物,同样也是这边羡慕不来的,各种领域类,飞行宫殿内,还有护体法宝。

他不知道的是,原始宇宙那边因为他上次劫掠北疍王,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

虚金之主笃定了林辉是妖族,而被夺宝的北疍王也是一肚子气,在域外战场遇见妖族封王便杀。

杀点不朽倒没什么,可人类族群听闻这件事后,和妖族也算是杠上了,这些年掀起了数次小规模战斗。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在柯学世界摆烂
在柯学世界摆烂
(新手,第一次写!)(名柯只看了大概,因为同人文好看)莫江芝穿越了,但让她开心的事,她不仅有系统,她的同班同学也穿过来了“茉芷翎!”“莫江芝!”“还钱”“......”全班第一次团结了一次建了一个组织“种花家吧,挺符合的”“赞同”结果一出去...
莫江芝
救命!土匪都开始内卷啦
救命!土匪都开始内卷啦
正正不一定得正,也可能是负。不信你看看时晚晚,母亲年轻时打遍天下无敌手,父亲风流倜傥人称时大才子是也。奈何基因突变的时晚晚文不成武不就的,为了学武,北上拜师。PS:不要考究!不要考究!不要考究!我图*,你图个乐呵!如果不喜欢退出去好了,不要抨击!如果剧情或者有啥不对的,欢迎指出,但禁止抨击及人身攻击!因为本人玻璃心!感谢大家。
呀哈哈哈呵呵呵
神印:绝美少女被阿宝门笛团宠了
神印:绝美少女被阿宝门笛团宠了
绝美少女被阿宝门笛团宠了:(cp阿宝,门笛看情况,弥补遗憾之作,慎入)一朝穿越被一群月魔压在地上打是什么体验?谢邀,很疼,但也不问问老娘是谁?让我疼,老娘就是死也要咬下这群该死的魔崽子们一块肉!于是本就是暴力半妖的月安澜,穿越之初以1v17的战绩打服了欺负她与妹妹的人。可漂亮可爱的妹妹月夜却嫌弃她污了月魔族的高贵?呵呵,高贵?高贵能当饭吃?高贵能让那些欺负你的人怕?别搞笑了!曾经同样作为人魔混血
周一诺
遮天之伏羲大帝
遮天之伏羲大帝
圣皇陨,诸星乱乾坤;太古绝,烽火蔽日月。龙岭道喝,惊破寰宇震苍穹;演化太极,开辟天地第一人。平古族,震至尊,龙碑勘破古往今;佑苍生,护万灵;伏羲教化世间人。吾乃伏羲,任他魑魅魍魉,一力扫之。
不二咲渚
鬼灭:被鬼杀队驱逐后我成为恶鬼
鬼灭:被鬼杀队驱逐后我成为恶鬼
被鬼杀队驱逐后我成为恶鬼:恶鬼+加入无惨+吃人+无系统。(主角很坏!很坏!没有人性,介意误入!)与弟弟相依为命的万弥加入鬼杀队,成为继国缘一的弟子,鬼杀队最强大的存在,却在一次遭遇无惨的途中没能将无惨杀死,至此成为了鬼杀队的罪人,和师父继国缘一一同被驱逐出鬼杀队。当他再次与无惨相遇,摆在他面前的有两个选择,成为恶鬼,让那些伤害他的人得到报应,还是继续如同垃圾一样的活着。万弥选择前者,既然你们将我
刷手机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