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仇

第41章 路遇杀手(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一世仇》最新章节。

从营区出来,三人骑上马回京。

回京的路上路过一片树林,当来到树林深处时。

骑在前面的萧恒突然勒紧缰绳,同时林春儿和苗阿珂也察觉到了有些异样。

“王爷,有埋伏!”

林春儿话音刚落,从周围的草丛中飞身出来几十个黑衣人。

这些人气场冷冽,明显就可以认出这些都是杀手。

面对蜂拥而至的黑衣杀手,三人并无一丝恐惧。

尤其是苗阿珂,双眼迸射出兴奋,手从挎包里掏出麒麟钢鞭。

杀手们不给三人犹豫的时间,同一时间向林春儿三人袭来。

战斗眨眼间启动,三人各显神通的应对敌人。

林春儿从这些人的一招一式中,和战斗时的排兵布阵,认出这些人就是江湖上声名鹤立的黑蝎子组织。

他们心狠手辣,只认钱不认人,只要出钱,哪怕对方是个大好人,他们也都不会眨一眨眼。

这些人会是萧泽派的吗?

林春儿暗想着,跟在萧泽身边的时候,从未听他提起过或接触过黑蝎子组织。

杀手固然厉害,可是三人也不是白给的。

甚至还都是一顶一的高手。

不过一会儿的时间,方圆几百米内血迹遍布。

对方的人受伤了,却没有一个叫喊出声。

这黑蝎子的人,果然各个都是硬骨头。

林春儿一双锐眼扫视着他们,突然人群中的一个人吸引了自己的目光。

虽然他带着面巾,可是他蓄势待发的进攻姿势还有那双与她对视的眼睛。

那人可能没想到自己会看他,眼神交汇的时候,他竟然有些闪躲。

再一看他手上的兵器,铜环剑。

虽然叫铜环剑,并不是剑上有铜环,而是剑柄的尾端有一个小小圆环。

当然,叫什么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把剑的主人叫泪无痕。

而泪无痕,是萧泽身边的暗卫。

从前,她与泪无痕打交道多,多次会一起出去执行萧泽给的任务。

林春儿朝着他大声吼道,“泪无痕,是你!”

泪无痕没想到林春儿会认出自己,他也不出声,今晚的战况很显然,他们没有得手。

他目光看向旁边的萧恒,心想若是答应,不就表示承认了是萧泽的行为嘛。

看着左右站着的黑衣杀手,泪无痕索性没有动。

“泪无痕,跟着萧泽,你甘心吗?一个心思狭隘龌龊的人,值得你为他卖命吗?”

林春儿此话一出,泪无痕 心头一震。

想到自己扛着蒋润秋尸体的那种感觉,看向林春儿的眼神,变得有些心虚。

终于,杀手头目有些不耐烦,再次发动进攻,大吼着,“少说废话,看招吧。 ”

泪无痕也借此机会,手握铜环剑朝着林春儿袭去。

剑风凛冽,林春儿虽躲避及时,却也不小心割掉了一缕长发。

林春儿目光发狠,接住了泪无痕的剑。

软剑与宝剑相撞的那一刻,林春儿狠厉,在他耳边说,“泪无痕,你别逼我,当初要不是我救你,你如今还不知道在哪个女人的腿肚子上攥筋呢。”

林春儿的声音犹如鬼魅,泪无痕一慌,被林春儿一脚踢在了他胸口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霸道的幸福给到她
霸道的幸福给到她
他是郑氏集团年轻有为的总裁,身姿挺拔,英俊的面容,不仅家财万贯,更是女子心中梦寐以求的对象;他端详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无论是正脸还是侧脸,都始终保持着那令人心动的帅气模样;他暗自道:“就我这模样,也算得上顶尖的一头帅气老牛吧”。她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不善于社交,清澈的眼眸透着善良,身上洋溢着大学青春的气息;她脸红的模样,犹如受了惊吓的小鹿一般。他和她,在一次豪华的慈善晚宴上相逢,在酒精麻醉的情况下
叮当猫LUT
逃荒?我一手养娇夫,一手夺天下!
逃荒?我一手养娇夫,一手夺天下!
关于逃荒?我一手养娇夫,一手夺天下!:无绝对反派。乱世群雄逐鹿天下。曲清芷一朝睁眼,从外科医生变成前任御医院院使孙女,没等她适应周遭环境,汝南王的大军冲入洛水村,欲要征兵伐宁。为了避免男儿们惨死,她助洛水村村民连夜出逃,一路直往西北,投奔威名赫赫的定国公。乱世当道、诸侯自立、礼乐崩坏、民不聊生。一路艰难险阻,洛水村村民却毫不畏惧,个个英勇矫健。曲清芷甚感诧异,这是普通村民?不仅如此,她那傻子夫君
兔二毛
今夜,爱他到此为止
今夜,爱他到此为止
关于今夜,爱他到此为止:慕霆骁病危那天,大雪封山。顾倾城爬了九百九十九层台阶,一拜三叩,求了最灵验的签,为他祈福。一切如愿,慕霆骁不仅醒了,还向她求了婚。后来,顾倾城才知,这世间万物既有所得,便有所失。你求了什么,便也会失去什么。”她求的,是慕霆骁的命。所以舍下的,便是她的命!
白七诺
快穿之我为女帝
快穿之我为女帝
关于快穿之我为女帝:(快穿+系统+无cp+女帝)之玉执行万千任务,对封建时代女子的命运感到悲哀,所以每次任务都在想方设法的成为皇帝,以此改变女子在封建时代的命运。世界一,老祖宗的长女嬴政站在章台宫前,威武霸气的对百官宣布道:“孤之长女,赵氏元曼,天意所属,得天庇佑,宜成大统,着立为王太女…………。”小剧场1:嬴政征楚得胜,本想班师回朝,谁知太女马上向燕发起战贴,还来不及歇息的嬴政被迫带兵北上……
昭昭我心
养娇雀
养娇雀
鹤云归三个字,在临州就是权利的象征。他生性凉薄,淡泊名利,将世俗红尘置之度外。却偶然养了只金丝雀。娇雀在外嚣张恣意,在他面前乖巧温顺。原以为他的袅袅是菟丝花,一辈子都该攀附着他生长。殊不知,她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离开他。君子有成人之美。褚欢要自由时,鹤云归同意了。本以为只是弄丢了个宠物,不足以撼动心神。却在重逢时,见她言笑晏晏是对他人。他所有的偏执和占有,再也隐藏不住。高岭之花自己走下神坛。他单
与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