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锦色:空间娘子种田忙

第3章 舌战无耻极品(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田园锦色:空间娘子种田忙》最新章节。

钟紫菱懒得再看这个男人。

古代的女子都讲究从一而终,就算孙氏最后惨死在钟家,可是她心中最理想的归宿也会是——她的尸骨被埋进钟家的祖坟,她的灵位摆放在钟家的祠堂上,而她享受着钟家子孙世世代代的香火。

于是,她忍住恶心又看向钟老三:“我娘身后事,你想要怎么办?”

钟老三闻言抬起头,一脸的泪水,满面的无助,他看向钟林氏,喊道:“娘……”

钟林氏听到浑身一颤,而后怒瞪着他:“喊什么喊,叫魂啊!那是你妻子,她的身后事,你还要我帮你么?我的天啊,我这是造什么孽啊!我生的儿子,恨不得吃我的肉,喝我血啊!”

钟林氏的一阵哭闹,让钟老三更加的懦弱起来,他侃侃的说道:“娘,娘,儿子,儿子没那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我告诉你,你别打我和你爹的棺材本!”钟林氏跳起来喊道。

“儿子不敢,不敢!”钟老三马上说道,而后为难的看向钟紫菱。

他皱皱眉头,带着几分窝囊和哄骗的说道,“小凌,你娘死在老人前面,这棺木,你爷你奶都还没死呢,她怎么能

越过老人,那样她死了不是也没脸么?咱们就……”

钟老三说到这里诺诺的咽咽吐沫,看看钟紫菱平静的面容,又接着说道:“咱们就埋了吧!”

钟紫菱笑了,她转身走到钟老三的身边,看着他低着脑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笑的更加灿烂了。

突然,她拉起钟老三的胳膊,用力将他推到孙氏的尸体上。

而后,上前按住他,说道:“你和我娘说,你就说,你嫁我一次,为我生儿育女,就该让我哥哥卖了你的儿子,就该让我家人害了你的女儿,就该你枉死后,挖个坑埋了,连个墓碑都没有,你和我娘说,你说啊……”

钟老三抬起头,看向孙氏,孙氏被钟紫菱抚摸闭上的眼睛,竟然睁开了。

“啊……”钟老三大声的喊道,然后拼命的挣开钟紫菱的手,屁滚尿流的滚到了一边……

“啊!我错了,我错了……啊……”他失控的大喊着。

钟紫菱站起来,不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看钟家众人:“我死而复生,不怕死!也不怕闹,我娘没有一个好的身后事,我就拉着我娘,去衙门口,我情愿滚钉板,为我娘讨公

道。”

古代,只有子告父,民告官,才需要滚钉板。

钟紫菱的意思很明显,她要钟家众人谋杀。

而孙氏的死算不算谋杀,在律法上肯定算,因为她是死于外力。

至于,在民间却不算的,因为古人,婆婆磋磨媳妇,很是正常!那家就算婆婆把媳妇磋磨死了,只要民不举官必不究。

但是,要是有人状告……

“小凌,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怎么说也是钟家的孩子,你和我们同脉相连,我丢人,你也得不到好!听大伯母的话,别闹了!”一个妇人走上前说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铠甲勇士之倒追非人类警官
铠甲勇士之倒追非人类警官
地球少女攻略幽冥军团,无金手指,只有普通人类的抽象和智慧,慢慢软化跟铠甲方讲和,幽冥军团的群像会多一些事先排个雷哈,这是女频文,女频文哈,剧情和男女主的感情推进是一起进行的,没有啥金手指,不是男频爽文,谢谢大家的支持?(???ω???)?铠甲勇士刑天里的幽冥军团可能不算正派,但作为队友还是很靠谱的,回看刑天前后传,除了当年的安迷修和乔奢费美强惨之外,真的很心疼灰冥分队的沙宾副队,最励志幽冥魔,真
安之如菲
恋与深空:我全都要
恋与深空:我全都要
自爽文,不喜勿喷。all推,不做选择临空市是个好地方,可以让我每天吃饭睡觉看帅哥。只是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拉我去打流浪体!!!女主第一人称,性格百变。剧情前期二创不多。等不到剧情,只能自己来补,不改游戏设定的前提下,尽可能符合逻辑,对上时间线。主控就是主要掌控,这次换女主来拯救一切。老夫玻璃心,所以拒绝全员be!!!偶吼吼,科幻玄幻一起来,保证全员he。撒花。但不一定会写成啥。
?(??˙ω˙??
哆啦A梦:大雄的冒险故事
哆啦A梦:大雄的冒险故事
关于哆啦A梦:大雄的冒险故事:哆啦A梦中短篇剧场版冒险故事大雄与静香,小夫,胖虎,跟着哆啦A梦,再次展开全新的冒险。
啫梵
方舟,虚构史学家行迹于泰拉之上
方舟,虚构史学家行迹于泰拉之上
我叫罗兰,十八岁,职业是神明。简而言之我死后成神了,这个自称至高天新手神明辅助系统的玩意让我在一个世界施展神迹确认自己的神格偏向。好吧,让我看看这是哪个世界。有精灵、有兽人、有术士看来是一个西幻世界……等等,有个星球叫泰拉!哪个泰拉?!哦,是有源石病的那个泰拉啊。还好还好,虽然也是个粪坑但总比那两个天坑强。嗯既然要整活那么……放个天幕看看?捏几个分身看看?封建还是太落后了再塞点私货吧……
三顾无名氏
魔族王子爱医师
魔族王子爱医师
一个作者一不小心与自己的作品里的游戏角色同步了,一个人族医师与一个魔族法师无法逃避的缘分,作者的不情愿到真香,相识到离别,爱上另一个世界的人会不会很累?也许时间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尘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