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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衙役嚷嚷着要去救王公子,其实就是帮着王家打打下手,做一些后勤保障的杂事。
历来城里大家族出事,衙门都会帮着做点事情,特别类似救人的任务,衙役最喜欢凑这种热闹,反正是跟在大后方,几乎没有风险。
人救出来了,还能获得不少奖赏。
万一人质被杀了……连着吃席三天也是不错的。
“王公子是我的好兄弟。”沈风的记忆中,前身最喜欢参与营救任务,浑水摸鱼能捞不少好处,就毫不犹豫答应了。
他把李小柳托付给了守门的赵三,塞给了他一点碎银子:“帮我把李小柳带回家,别起歪心思,这点小钱够你去好几趟百花楼了。”
“放心吧风哥,我好酒色不假,却有一身正气!”赵三欢天喜地领着李小柳走了。
沈风跟上了老衙役。
“你小子去哪里鬼混了?要不是我老黄帮你顶着,风捕快又嚷着要扒你的皮啦。”老衙役叫黄顺流,大家叫顺口了就成了黄顺溜。
他是衙役里面资格最老的家伙,年轻的时候很努力,经过多年摸爬滚打,终于不再年轻了。
沈风也没隐瞒,道:“凤凰村李老头把孙女输给王公子,我帮他带人去了,回来就听说王公子被异类抓了。”
“八成是异类脑袋进水了,王家实力很强,背后有云雾山的宗派撑腰,谁敢触霉头?偏偏就有不怕死的。”黄顺溜牙齿不全,说话漏风。
“王家怎么确定就是异类抓走了王公子?”沈风想到凤凰村双狼,隐约感到三百里外的荒漠异类可能有所图谋。
老衙役黄顺溜明显知道的更多,低声说道:“听风捕快讲,王家的高手在公子的房间发现了一点黄沙,那是荒漠独有的沙子。”
白云城向西三百里有一处规模不大的荒漠,是千年前一道威力不甚大的天火砸成的,山门的人曾经在外围探查,发现了不少异类的踪迹。
一帮衙役赶到城外的集合地点,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有王家骑着异兽或飞禽的老者,也有踩着长剑悬浮的年轻人,还有一些与王家交好的家族派出的帮手。
沈风跟着黄顺溜走到了人群中,有些年轻人跟沈风很熟络,不时就有人打招呼。
“风少,啥时候再去百花楼转转?”
“风哥,记得下次去赌的时候叫上我,最近杀了一只隐匿城中的异类,拿到了不少赏金。”
“沈风,城西的寡妇昨天还问你去哪里了。”
“……”沈风一一点头回应,前身作为一名衙役,生活真是多姿多彩啊。
“真不要脸!”一名身披五彩羽衣的年轻女子,骑在一头雪白的独角兽背上,看向了沈风,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神色。
沈风没搭理她,反而笑的更灿烂了。
女子叫王凌雪,是王公子的亲妹妹,自小天资聪慧,灵根纯净,已经被王家背后的云雾山看中,经过历练,很快就要拜入山门修行了。
她从小就认为哥哥的堕落与沈风的教唆有关,从来没有给他好脸色。
沈风记忆中,王公子是因为没有灵根,没有办法修行,只好认命做个富二代,享受普通人一辈子也企及不到的快乐。
只要他不作死,就会在奢靡的富贵生活中走完一生,根本不需要努力。
可是王公子偏偏很努力,努力养女人,努力赌钱……经过十年的努力,王家已经对他没有任何期待了。
众人中,王家长者王友年先是对外族及衙门的帮助表示了感谢,很快又把数百人划分成了数十个小队,分别从不同的方向寻找王公子的下落。
衙门的人属于最无关紧要的角色,被分到了王凌雪带领的队伍,主要做一些搭建帐篷,烧火做饭的杂事,毕竟荒漠地带方圆千里,可能会待上好几天。
沈风和黄顺溜等人上了特制的车厢,拉车的是身躯高大的名兽,日行千里,很适合他们这些没有修为的人乘坐,勉强能赶上王凌雪等人。
一行人急速行进,半天的时间就已经接近荒漠边缘地带。
王凌雪带着数十人的小队在一处高坡驻扎下来,她要带着嗅觉灵敏的异兽深入边缘地带的密林查找线索,王公子被抓走的很突然,除了那一点黄沙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荒漠被一层层漂浮的黄沙笼罩着,看不到内部的光景,边缘地带的那些树木花草,因为沾染了天火洗礼,也发生了变异,很高大,也很粗壮。”
沈风站在高坡往远方眺望,他第一次见到这样壮观的景象,不免有一些惊叹。
衙役们很快搭建好了帐篷,全都摩拳擦掌,准备跟随王家小姐进入密林。
他们并非怕死,而是跟在小队后面可以捡宝贝。
密林中有很多异变的飞禽走兽,还没真正变成异类,可是身躯被天火洗礼过,血肉含有微量的灵性元素,吃了就能延年益寿。
王家小队遇到了就会绝杀,他们就能捡一些回来,拿到集市上是能卖出大价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