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就想不明白,这么多年了,他到底有什么好的?”
“值得你这么念念不忘的。”周宁很是纳闷的声音传来。
说实话,这一点陈逸也很好奇。
他和慕挽歌两人之间的交集,很多时候,都是以卖家和“金主爸爸”的身份在网上沟通的。
只不过陈逸自以为隐藏够好,而慕挽歌其实早就知道他的身份罢了。
高中时期,陈逸当“文化人”卖出去的第一首歌《遇见》。
就是卖给了当时才刚出道不久的慕挽歌。
那是他第一次披着“拾荒者”的马甲,把《遇见》挂在版权售卖网上进行售卖。
一开始有眼光,看中他歌的并不少,问价的也很多。
但当看到陈逸的苛刻要求,以及那漫天要价后,全都望而却步了。
一个无名小卒,无任何的历史成绩加成。
开出的价码,却比那些成名已久的创作人还要离谱多了。
傻子才会买呢!
可偏偏慕挽歌就是那个傻子。
不但答应了陈逸的所有要求,甚至除了高额的买歌费用以外。
还同意了全版权百分之十的收益分成,这种离谱的额外要求。
不带丝毫的考虑和讨价还价,就直接全都答应了。
其实陈逸那时还好奇的在网上问过她。
“为什么看好这首歌。”
她回答得有些莫名奇妙:“与其说看好这首歌,其实更好看他本人。”
现在陈逸有些奇怪,不过时间久了,他也就没放在心上了。
后来事实证明,慕挽歌的确很有眼光。
凭借着《遇见》这首歌,她拿下了当年的“金曲奖”。
也给陈逸这个“拾荒者”,开了个非常好的头。
他的名气就此一炮打响。
“经典制造机”这个名头,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自那以后,两人有了第一次良好合作的基础。
“拾荒者”和慕挽歌,这对乐坛的“黄金搭档”,就一直深度捆绑在一起了。
可以这样说,慕挽歌是陈逸背地里捧红的第一个歌手。
同时她还是陈逸长期以来的“金主爸爸”,以及伯乐。
可以说得上是相互成就的关系吧。
这些念头,只是在陈逸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外面二楼的客厅里,慕挽歌面对她小姨的质疑,回答得那才叫一个绝呢。
“因为他活好不行啊?”
此话一出,让整个屋里屋外,于刹那间。
有那么片刻的,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特别是话里令人浮想联翩的内容,以及慕挽歌那气死人不偿命的语气。
就连躲在房内偷听的陈逸,一时间也是满头的黑线。
话说这种男女间私底下的话题,是能随便跟人说的么?
车轱辘印,都要压我脸上了喂!
原来女人一旦色起来,还真没男人什么事了。
想到这的陈逸,不自觉的低下头来,看了看自己身下的那处。
emmm...咱们的天后大人,虽然色是色了点。
但至少眼光,还是不错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