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第一个摇头,“我不行!”
沈行书和沈离然互相看了看。
两人没说话,但眼神里都透露出拒绝。
沈睿姣叹气。
在京城里吃了很多次山珍海味,但都不是自己做的。
沈睿姣也不会杀鸡。
她只是懂一些理论知识。
想了想,沈睿姣看着沈离然说,“哥,你之前会打猎,杀只鸡应该没问题吧?”
沈离然点头,“没错。但是……打猎跟宰鸡不是一回事。”
“我曾经听奶娘讲过,杀鸡必须要先放血。首先在脖子上切一刀,等放完血后再拔毛。不然鸡肉会变黑。去毛需要用热水……”
沈睿姣在野鸡旁比划起来。
“这也太惨了吧!”刘氏扭头不愿意看。
沈睿姣:“……”
你们在京城里吃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惨呢。
沈行书则赶紧走了开:“用热水烫对吧?我去打水。”
刘氏紧跟着走过去,“我去烧火。”
沈离然:“……”
不是说一家人共患难吗?
无奈地拿起了菜刀,在沈睿姣不太肯定的指导下,压住鸡,闭着眼睛在鸡脖子上狠命地割了一刀。
结果手一滑,没切准。
鸡毛又厚,虽然没有割到血管却割疼了鸡,野鸡惨叫着乱扑腾。
沈离然被吓得松手了,野鸡挣扎着想要逃跑。
幸好它的翅膀被陷阱弄伤了,脚也被绑了起来,所以没跑远。
只会书本知识的沈睿姣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被吓了一跳,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沈离然只好硬着头皮再把鸡抓住,按之前的步骤再割一次。
沈睿姣感慨道:“这只鸡落到我们手里真是够倒霉的!死两次才成全。”
好在也就两次。
第二次,有点经验的沈离然一刀下去,血喷了出来。
等沈行书煮沸了水,鸡也差不多流干了血。
整只鸡丢进热水中泡一会儿,然后趁热拔掉羽毛。
最后再拿火烧掉小绒毛,就变成了可以烹饪的鸡。
只是这只鸡有些小,去掉毛后比碗口还小。
锅加热放一点油,然后将鸡放进去炒到变色,再加热水,接着放入洗干净的冬菇开始炖。
待火候合适,撒些许盐,就可以享用了。
条件实在是有限,没太多复杂的调料,只能吃出蘑菇的鲜美和野鸡的香味。
刘氏将鸡腿夹给了沈睿姣,“你现在怀着孩子,得多吃点。”
沈行书特意挑了一块肉多的放到刘氏碗里,“你别光顾着她,你最近都瘦了。”
沈离然在一旁默不作声。
碗是他端的,里面只有几块鸡脖子。
沈睿姣毫不犹豫地把鸡腿夹回给了沈离然,“哥,你是家里的顶梁柱。砍树挺累的!多吃点肉补充体力。”
看到沈离然还想让回去,沈睿姣立刻用手护住自己的碗,“咱们说好了,一家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用推来推去。以后大口吃肉的机会多得很!不争这一刻,大家都别让了。”
另外三个人相互看了一眼,笑着点了点头,不再互相谦让。
只有刘氏趁着沈离然没注意,往他的碗里偷偷加了一块肉。
大家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她时,刘氏连忙解释:“你们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的。”
说完,学着沈睿姣那样捂住了自己碗口。
沈睿姣笑着吃了一口炖得软烂无比的鸡肉,也太好吃了。
汤也非常浓稠,十分美味。
尽管条件十分艰苦,但这一家人的感情确实不错。
好到她甘愿为他们倾尽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