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的鸡。
他妥协了。嗯,也脱鞋了。
他就坐在自己的位置,开始啃手皮!
因为他当时已经是个啃了两年鸡腿的成熟宝宝了。
所以他把自己的手给腌制入味了。
不爱看音乐剧的他,能做的就是品尝自己指尖的美味。
结果旁边一个穿着白色裙纸的女生突然就跳出来说他欺负她,二话不说就在那儿哭唧唧。
他都懵了。
还不等他截解释,跟那女孩一起的小帅哥就站了出来,还一脸义正言辞地对女孩说要保护她。不会让任何坏人欺负她。
“天知道我当时有多冤枉,她身上一点鸡味儿都没有,虽然她浑身都是白的,但那色都和骨头汤不一样,我能看上她?”
“可你也不对啊,公共场合你脱鞋,还是剧场。人家不抽你就见鬼了,你不要因为自己年纪小就不当搓是一回事啊。”
尚冶点点头:“是啊,我是知道我脱鞋不对,但问题是那人把我推到了地上了!哎,地上诶!我两个吸满汤汁,超级有feel,腌制入味的手就这么被他拍地上了。我的天,地上!地上!害得我都不能啃手指了!”
司明宇一眼难言地看着尚冶。
“我觉得……按照你的脾性应该会啃吧?”
尚冶想当然地点了下头。
“是啊,我舔了我鸡汁味的手啊,但我爸一回去就和我妈说我习惯不好,人躺地上不想着爬起来先舔手。再脏下去就没人要了,当晚我就被我妈妈给教育了。五年!整整五年!你知道我五年不能吃饭抓鸡腿的感觉嘛!感觉全世界都失去了光!”
“那你妈妈怎么又让你吃鸡了?”
“因为我学会了不用手吃鸡。”
司明宇有些同情的看着尚冶。
嗯,虽然说那个男生冤枉他是不对的,但好歹还是帮尚冶改正了啃手指的坏毛病啊。
不亏。
但他怎么感觉那个尚冶说起来过的男孩和女孩咋那么熟悉捏?
应该是他的错觉吧?
总之还是不要理尚冶这个脑子有坑的人要紧。
台上,那位歌唱家正忘我地歌唱着。
此时一个穿着红裙,身材高挑的“少女”正跟随着其他的少女缓缓登台。
不愧是大型歌剧,光是衬托的绿叶就有十来个。
那这些上台的红色绿叶们在做什么呢?
站在歌星背后啊啊啊地合唱着高昂的美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