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商票
郭翀点头:“是,微臣曾有幸目睹天颜!”
朱元璋指了指脸色铁青的冯胜:“他呢?”
“微臣知道,是宋国公。”郭翀面色板正的回答。
冯胜这下子有些面子挂不住了,气呼呼的道:“你这死心眼的书生!”
他本身就是埋怨,结果郭翀有些较真的道:“下官并非死心眼,而是手持利剑,不敢徇私!若手持法律利剑还徇私于官僚士绅,那岂非官官相护?”
“你这……。”
冯胜梗着脖子,有些僵住了。
朱元璋不免有些受到震动:“好一个手持利剑!”
“依法治国,难道有什么问题?”
郭翀点头:“是的陛下,晋王殿下也是如此说的。”
“将你手里的书本给咱。”朱元璋说道。
郭翀将手里的册子递上。
这一本漠南行省的临时行政法律文书,其中的法律文本其实书写的并不多,因为这是民事法,而非刑法跟宪法。
其中也大多都是一些处理民事纠纷的条规。
比如:损坏公物罪、恶意造谣罪、强买强卖罪等等。
其中凡是涉及到侵犯财产数目过大,或者造成影响恶劣的,全部要拉去挖煤。
这个年代挖煤不比后世,这个年代挖煤是在露天煤场里面用凿子敲煤块,然后自己拿着扁担挑,每天要完成三十石的数额,完成就可以休息。
如:损坏公物达十贯以上,经由所属人报案并且判决,除赔偿款项以外。被告将会于东山煤场义务劳工一旬,也就是十天。
十天时间,每天三十石煤,合计三千六百斤。
这个处罚方式相比较于锦衣卫的手段,那简直是被亲娘抱在怀里,温柔到了极点。
但是关键在于!
既教育了犯人,又创造了利益。
朱元璋越看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等到几人走出了衙门,朱元璋才回过神来。
“冯老二。”朱元璋招呼了一声。
冯胜凑上来:“皇爷,啥事?”
“去,把罚款交了。”朱元璋抬手指着一旁的缴纳罚款的窗口。
冯胜的脸顿时委屈了一些,随后挠着头,从怀里掏出两根金条:“老爷,咱就这个玩意,这拿去交罚款……。”
这时候,朴不成走了出来,从怀中掏出一张纸质的票子递给冯胜,轻声道:“公爷,用这个!”
朱元璋皱眉看着朴不成手里的东西,问道:“这是啥?”
“老爷,这是商票。”
说罢,朴不成从怀中掏出一叠。
“这是在城中通用的商票,凭借商票可以在兴国商会总会兑换等价的铜钱!数目以一百钱、五百钱、一贯为单位。这就是最小数额的百钱票。”
说完,将商票递给了朱元璋。
朱雄英也好奇的凑过来,随后一脸惊奇,道:“祖父祖父,这上面咋会有你?”
果不其然,朱元璋也发现了这一点。
这钞票上,居然是自己的画像,而且画的相当逼真。
浓眉大眼,国字脸,脸型轮廓分明。
他立马想到了自己之前跟太子定下的国策,大明宝钞。
宝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