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当天,杀回娘家夺嫁妆

第37章 调查(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替嫁当天,杀回娘家夺嫁妆》最新章节。

说到这里,红霞不禁笑了。

“当时二夫人听完,可惊讶了,就连张嬷嬷也是满脸狐疑,怀疑府医是不是看错了,毕竟十天前他就是那样说,如今还是那样说,嗬嗬~”

红霞捂嘴轻笑起来,笑声如清脆的铜铃般好听。

这可都是她们家夫人的功劳呢。

“等张嬷嬷和府医走后,我就把您吩咐的事给二夫人说了,二夫人听完松了口气,并且一个劲的感谢您,说您是她们的大恩人呢。”

离桑听完,人也坐到了屋里。

红霞给她倒了杯茶,离桑端起,漫不经心的抿了一口,方才放下茶杯道:“嗯,你做得不错,我再交给你个任务。”

红霞立刻认真起来:“夫人您说。”

离桑道:“你想办法去打听一下那个于姑娘,她的身世背景,与侯爷之间的情况,还有那日她口口声声说不靠侯府养着,那她是否有别的收入来源,这些你都打听清楚,越详细越好,然后回来告诉我。”

红霞啊了一声,但很快反应过来,立刻点头应下。

“是夫人,奴婢一定全部打听清楚,然后回来告诉你。”

“嗯。”离桑颔首,起身去给她拿了五两银子。

“这些你先拿着,说不定用得上,若是不够再来同我说。”

红霞惊讶不已,连忙道:“够了够了,肯定够了,这五两太多了。”

离桑:“无妨,拿着吧,多的就当赏你了。”

离桑深刻知道,要让一个人死心塌地为自己办事,好处是少不了的道理。

反正这些银钱都是离府给她嫁妆里的,她花着也不心疼。

何况她也不会一直坐吃山空,日后肯定是要想办法自己赚银子的。

将红霞派出去办事后,离桑的起居就由红碧来伺候了。

相比于红霞,她与红碧就要生疏许多。

虽两个都是离府陪嫁给她的贴身大丫鬟,但红霞到底更得她信任一些,因此面对红碧时,她很多事情都是避着的。

比如去碧水院给陆贤施针。

只要进了碧水院,红碧就是在院里等着的,不仅进不了屋里,更不会看见她在里面究竟是做什么。

而陆贤的身子也日渐好转,一晃又是五六日过去,施针也结束了。

无论是离桑还是江若水,都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

离桑是觉得,自己这一次没有失手,人到底是被她救回来了。

江若水则是看见自己夫君明显好转的身体,对离桑的感激简直溢于言表。

“嫂子,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我们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日后在这府中,你有什么需要就尽管同我说,只要是我能做的,我都不说二话,做不了的,我拼了命也去做!”

离桑“噗嗤”笑出声,调侃道:“哪有那么夸张,你我同为这侯府夫人,母亲更是让我跟着你学习掌家,我该是好好请教你才是。”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带着超市重返年代
带着超市重返年代
关于带着超市重返年代:苏小软没想到自已一觉醒来,竟然回到了十二岁那年。不仅她回来了,还带着自已耗费了大半生心血开设的超市也带过来了。从此以后,苏小软踹渣男灭渣女,带着全家奔小康。想要害她大哥的坏女人,统统赶走!想要断她二哥前程,那她就遇神杀神,遇魔降魔!想要毁她三哥幸福,别怪她先把渣女一家子给赶到大西北去!重活一世,苏小软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越活越自在,越过越勇猛。等等,这是哪儿来的大帅哥?苏小软
夭白
枫林晚语之约
枫林晚语之约
关于枫林晚语之约:讲述了辰风和晚晴这对青梅竹马在小镇边缘那片美丽的枫林中共同成长的故事。他们在童年时于枫林相遇,从此结下深厚的友谊。这片枫林不仅是他们欢乐的嬉戏之地,更是他们心灵的寄托和梦想的孕育之所。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一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变故和困难,彼此支持、鼓励。然而,命运的波折不断考验着他们的情感和决心。在这个充满温暖与挑战的故事中,枫林见证了他们从天真无邪的孩童成长为有担当、有追求的青
我的世界我来过
大师兄,小师妹又跑了
大师兄,小师妹又跑了
关于大师兄,小师妹又跑了:本是家族少主却被养女姐姐联合外人害的家族破灭,自己身死一朝穿越成五大世家之一的君家大小姐看她如何在修仙世界中混的风生水起。炼神丹、契神兽、夺神器、闯秘境拜师尊、交伙伴、找父母、遇危险她坚持信念、努力拼搏终于踏上大陆的巅峰只是,她的身后至始至终都有一抹身影追随着她
满心欢喜L
不知名的King
不知名的King
男女主的这一场邂逅,充满着命运感,是另一扇窗,另一番景象。这到底是虚妄,还是真实,如果是真实的,那又为何不能在我心中,那么,它就是虚妄的,可它却又是这么的真实。
沫卡咖
王爷一心求死,医妃抬手一巴掌
王爷一心求死,医妃抬手一巴掌
苏隐月穿越一趟,可不是为了受委屈。只要挡了我的路,我杀杀杀!府尹助纣为虐:狗官,吃我巴掌!嫡姐深夜放火:信不信鞋?我让你不信鞋!姨娘讨好嫡姐:鞋子堵嘴,让你闭嘴是为了你好。渣爹偏心嫡姐:今日我大婚,正好杀了我爹给大家助助兴!贵妃设计陷害:你是我婆母,我必不会让你重伤或者死了。皇后是非不分:等我发育一波,就来搞你。皇帝自私歹毒:从今往后,我做皇帝,赞成者留下,反对者就地格杀!当然,苏隐月也不总是凶
元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