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唏律律……”
“轰隆隆……”
顷刻间,艳阳高照的天空下,马蹄声如雷震般响起,三千精骑如同一条巨龙冲出大营,在平原上驰骋,跟随在曹鲲的身后,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胜利!
营地的另一角,高松涛默默地注视着呼啸远去的骑军。
他的心情复杂而沉重,对于曹鲲的所作所为,他内心深处充满了抵触和厌恶。
然而,受制于人的现实让他不得不选择忍受。
他长叹一声,这样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他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着战争能早日结束。
曹鲲骑着乌骓马,目若雄鹰,杀气四溢。
此次出行,不为战局,只为练兵,只为杀戮,只为传播恐惧……
羽林军的大部队虽然在屯田种地,但对于士卒的训练从未懈怠。
不经历血与火的磨炼,如何能淬炼出百战利刃?
曹鲲认为营中的操练只是皮毛,练兵的精髓在于实战,真刀真枪的战斗,生死之间的挣扎,那才是最快最有效的练兵之法。
就因为如此,广平郡成为战斗发生最频繁,流血最多的地方。
至于谁流血?
那就是要说说两个倒霉蛋刘悬、李元朗,这二人是广平义军的领袖,曾与宋海争斗不断。
自从宋海被曹鲲送去投胎后,这两个人斗了起来,带着麾下兵马攻城掠地,到处抢占地盘。
只是这种好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曹鲲带着羽林军来了。
薛举被一个回合打的魂飞魄散,羽林军横扫广平,攻城拔寨,可谓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没有遇到对手。
刘悬、李元朗丢城失地,带着麾下兵马四处逃窜,从占据城池的“反王”沦为靠着打家劫舍维持生计的流匪。
即便是这样,曹鲲也没有放过他们,隔三差五的就派出一队队兵马追杀,不应该说是狩猎。
曹鲲完全把他们当成了猎物,锻炼士兵的工具。
刘悬、李元朗就这样过上了朝不保夕,不是逃跑就是在逃跑的路上。
今天,曹鲲心情好,心血来潮,也准备活动活动手脚,率领三千精骑在广平郡横冲直撞,所过之处,烟尘四起,引人瞩目。
正在田里耕作的百姓见到此情此景,哪怕是见多不怪,依旧是直起身观望,田中的少年们更是热血沸腾,满脸的憧憬。
“母亲!我想当兵!”
“母亲!我也想!我要是能穿上战甲,骑上战马,就没有人敢欺负咱们了。”
田地里,两个满身泥泞的少年大声的说道。
妇人手里拿着耒耜笑道:“娘不盼着你们当兵,娘只希望你们健健康康的长大,平平安安的娶妻生子,好好的过日子。”
少年满眼渴望的说:“母亲,这样面朝黄土背朝天,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有什么奔头,我不想这样,我要当兵,我要当将军,我要成为曹将军一样,杀敌无数的无敌大将军,到时候,咱们家天天吃肉,每个人都能坐马车,穿丝绸,”
一个独臂汉子扛着锄头走了过来笑道:“哈哈哈……阿庆有志气,好样的,下午跟叔一起练武,叔教你用刀。”
妇人瞪了汉子一眼:“你胡说什么,当兵多危险啊,多少人一服役就回不来了,我家的男人已经死的够多了。”
汉子憨笑道:“花嫂,我知道你心疼孩子,可眼下的世道,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阿庆已经十三岁了吧,如果这战事今年不能结束,他一样要服兵役,与其临阵磨枪,不如早早的学些杀敌保命的本事。”
陆庆激动道:“娘,我要跟牛叔学武,您放心吧,我长大了,我不怕当兵,不怕上战场,我要保护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