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城正拿着一把挂面做晚饭,听到说话声,撩起门帘看出去。
“哥,你咋找到这儿的?我还以为进贼了。”马金高兴了。
“哥,这是顾师,你见过,还记得不?”马金指着顾学义一脸的笑,能看出弟兄俩感情不错。
顾学义不记得啥时候见过此人,还是伸手握住面前的手,互相问候。
顾学义和马金浑身僵硬,他们不像马背上的民族,习惯了那样天天脚不着地颠簸的生活。
两人像僵尸,走路姿势都变了。
马城做了晚饭,又给两人房间里的煤炉引着。
西北是个寒冷的地方,房间没有取暖设施不行。
看两人又累又困的,马城又去喂骆驼,的确很勤快又有眼色。
“顾师,宰杀骆驼的人不用找了,我哥就是个好手。”马金饭后揉着自己的腿,还不时挠着脚丫子,他的脚也有冻了。
顾学义面露喜色,“真的吗?那太好了。”心想得让马城入股,这样挣钱才会心齐。
他熬了一锅辣椒水,准备泡脚,生了冻疮如果不这样处理,会痒的让人抓心挠肝睡不着觉。
第二天,准备先宰杀一个骆驼,这样现宰现卖,肉新鲜,好卖。
马城又去借了一辆三轮车,三人把骆驼赶到昆仑河对面的草滩里。
用尕伯教给的法子绑了四蹄,把骆驼放倒,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了马城。
顾学义心里说不出的难过,这是他驯服的骆驼,可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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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什么?逼疯了多少人!又逼死了多少人!
他们第一次屠宰,设备也没置办齐全,还好马金有熟人,在别人的肉架子上挤挤开卖。
骆驼肉比牛羊肉便宜,无骨肉四块钱一斤,被附近的几个小饭馆抢购一空,带骨肉也卖的红火。
带肉多的三块钱一斤,肉少的两块钱一斤。
骆驼肉性寒,味香,喜欢的人挺多,主要便宜。
穷人家几乎十天半月见不到一点肉,遇到便宜的就想解解馋。
三人忙的连午饭都没吃,钱的魅力使人顾不上自己的五脏庙了。
一千多斤的骆驼,到下午就剩了一点肉少的骨头。
新鲜肉当天卖完最好,肉质鲜也不折秤。
家里还有一堆下水要收拾,马城提前回去做饭去了,也只有他能分的清盐巴和调料。
马城是小团队里最忙活的人,顾学义心里有点感动,总能心想事成。
这也是造物主对他的眷顾,满足,感动。
一个好汉三个帮,好伙伴是生意场上宝贵的外界因素。
多半天时间一个骆驼差不多就卖完了,确是一个好消息。
晚上,三人的小饭桌上也有一盆香喷喷的骆驼骨肉,配着青菜面片汤。
三个大男人,忙外又忙里,一天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了。
顾学义是最笨手笨脚的一个,只不过是他出的本钱,但也不好什么活都要马金弟兄俩做。
晚饭后,顾学义主动去洗碗,被马金抢了下来。
小伙子心里感激,如果不是顾学义,他弟兄俩这会儿还到处乱跑不知该干啥呢?
不让顾学义洗碗,他只得去整理那一背包钱,白天太忙根本没时间整理。
马城出去联系收下水的雇主,大家都有活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