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准备晚饭,我一会儿过去吃饭,大概十五分钟左右到。”
说完,他就把手机又放了回去。
陆简泽侧过头,一眼就看见了她的手腕上多了一条手串。
手串看起来挺普通的,但是有点像朱砂的,他记得她以前没有戴过类似的手串。
“你的手串是今天新买的?”
宋雨萱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朱砂手串,他不提这个,她都快忘了。
“这个是我今天去寺庙请的。”
陆简泽皱了皱眉,怎么不知道宋雨萱还有信仰呢?
“你还信佛?”
“也不算信吧!但总归是希望可以灵验的,是我朋友带我去的,说是那个寺庙非常灵验,香火也很旺。
其实我是去替你祈福的,虽然你什么都不缺,但是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平安健康,一切顺遂。”
陆简泽向来没有什么信仰,他只信自己,不信命。
他觉得人定胜天,如果有想实现的愿望,就要靠自己去达成,而不是把所有的希望,寄托于别人。
但是宋雨萱有这个心意,他还是挺开心的,至少证明她心里有他。
“想不到,你竟然还会为我祈福。”
“我还帮你求了一条手串,虽然不知道你会不会戴,但是如果真的可以保平安,你挂在车里也可以,或者放在家里和公司都行,虽然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但万一灵验呢,说不定也可以帮到你呢!”
陆简泽的嘴角微微上扬,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他甚至觉得心里有个小朋友,一直在蹦蹦跳跳,只是不敢表现的太明显,生怕被她嘲笑,破坏了自己原本高大威猛的形象。
十五分钟以后,陆简泽的车子停在了会所的门口。
停了车之后,他并没有马上下车,而是摊开手掌,伸到了宋雨萱的面前。
宋雨萱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陆简泽开门见山的说道:“你不是说给我求了手串吗?手串呢?我现在就要戴上!”
宋雨萱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立刻从包里把手串拿了出来。
陆简泽接过她递过来的袋子,随后将手串从里面拿了出来。
其实他从来都不带这种所谓的装饰品,即便他十几二十岁的时候,也不太喜欢戴手链手串这一类的东西。
他总觉得这种东西应该是女孩子带的,虽然他身边的朋友也会带一些时尚的手链。
毕竟那些奢侈品大牌,都有出一些好看的男款手链。
但也有可能是他太直男了,所以不太喜欢这种东西。
所以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带过类似的东西,手腕上最多就只戴个手表而已。
他立刻把手串,带到了手腕上。
虽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是因为这是宋雨萱送给他的第一个礼物,他心里别提多开心了。
“这东西洗澡上厕所睡觉要摘下来吗?”
“应该不用说是护身符,最好是贴身佩戴的。”
虽然这朱砂是红色的,并不是陆简泽喜欢的颜色,而且他好像也没有什么类似颜色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