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抬手让他们别激动,全都退后,而后低头看去,效果很不错。
这正是秦欢要的。
他秦欢可不想去西九龙警署喝私发奶茶。
一个脾气火爆,入职不久,性子还没滑,很想表现自己的警员,很容易就会做出冒失的举动。
对方不动手,他怎么表示自己不信任西九龙的条子,要求去港岛警署玩啊?
那里可是李沧东罩着的,怎么玩都不会吃亏。
挠痒痒的一脚而已,划算。
当然,面子上也得找回来。
这年轻人的那条腿,就先停工三个月吧!
秦欢的这点算计,在黄志诚看来,更加肯定了秦欢是惧怕律法的想法。
哪家的社团大佬被个一条杠的警员踢了后,别提不当场发作了,就连个狠话都没放,这不是胆小怕进赤柱,这是怕什么?
觉得胜券在握的黄志诚嘴角若有若无的抬了抬。
心想:‘秦欢我拿定了!耶稣都留不住他!’
刚想上前打去秦欢西装上那极其显眼的脚印。
秦欢连忙抬手挡住。
嫌弃的眼神看了黄志诚一眼。
‘多事!好不容易才搞到的,你再给弄没了。’
其实,秦欢不用这样也可以不去西九龙警署,甚至狠一点的话,连港岛警署都不用去。
换做其他的大佬,直接三步走。
第一步,甩锅,话事人做的。
第二步,话事人甩锅,下面人做到。
第三步,生死签,谁抽到谁去警署自首,顶罪。
至于原因,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就了事。
偏偏秦欢非要费这番功夫,无非就是不想下面的人去顶罪。
命令是他发出的,事情是他主使的,下面的兄弟打打杀杀的已经够苦了。
他这个当大哥的事前不考虑周全,留下把柄后,还让小的去顶罪,他做不出来。
要么不做,做就做的没有证据。让条子抓不把柄。
绝对不会让下面人承担额外的风险。
这也是秦欢的人很能打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不管是事后,还是逝后。
全都没有后顾之忧,开起片来,无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