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十分顺利,中途也就是中午的时候停了一下,罗伯特在他常去的一家小馆子前停下来吃午饭。他还极力劝说闵悉和云霁一起吃点,说这家的蘑菇浓汤很不错。
闵悉看着他们带的干面包,便答应了,让云霁尝尝英餐到底是什么味道。
蘑菇属于山珍,不管怎么煮,味道都差不到哪里去。两人带着早上自己买的面包,进店点了一份蘑菇浓汤,只一口便受到了万点暴击,结果差点没被汤中的猪肉骚味给送走!
他不是没在拂朗机吃过骚猪肉,只是那是自己做的,用冷水反复浸泡,然后加香料去腥,才能勉强入口,可这原汁原味的骚猪肉让闵悉和云霁都直接吐了出来。
好好的蘑菇竟就这样被糟蹋了,哪怕不加猪肉,就放点盐,白水煮一煮,肯定也能好吃得多。
闵悉和云霁干脆放弃了那碗浓汤,只跟对方要了点水,对付着把干巴巴的面包也吃了下去。
他们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罗伯特,心想这人难道没有味觉和嗅觉吗?这也能吃得这么香!可能是从来没有吃过正常的猪肉,所以觉得猪肉应该就是这个味儿吧。
罗伯特见他俩点了汤都不喝,觉得怪可惜的,果然是有钱人啊!
吃完饭,他们重新上车赶路,四点多的时候,终于赶到了伦敦。
这个时候的伦敦跟闵悉印象中的伦敦完全不一样,除了泰晤士河和伦敦塔,就没有闵悉熟悉的风景和建筑,就连泰晤士河,也不是他熟悉的模样,毕竟河边没有围栏,河上也没有伦敦桥,一切都是最原始的状态。
河边有人在洗衣,有人在挑水,但也有人在刷马桶,河面上漂浮着生活垃圾,甚至还能见到动物的尸体,估计生活污水也没少排到河中,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工业革命还没开始,伦敦人口也不算多,泰晤士河还没有被污染成一条臭水沟。
罗伯特将他们送到了牛津街,这是伦敦最古老的街道。几百年后,闵悉也来过牛津街,街名虽然一样,然而建筑完全不同,依旧不是闵悉印象中的街道。
牛津街很繁华,马车行人川流不息。闵悉和云霁这两个东方人从车上一下来,便引起了人们的围观,他们的肤色黑发黑眼在里斯本已经够引人注目了,到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地盘,那就更引人注目了。昂撒人和南欧人相比,肤色更白,眼眸和发色更浅,眼眸多是蓝色或者绿色,发色都是浅金色或者浅棕色,他俩站在人群中,就仿佛浅色的底色上点了两滴墨。
不仅英国人不习惯他们的长相,就连已经习惯了拂朗机人长相的云霁也不习惯英国人的长相,感觉对方的眼睛看起来有点怪怪的,浅得仿佛没有聚光。
闵悉和云霁站在街道上,尽量无视周围人的目光:“七哥,我们先去找地方住下吧。再想办法联系上男爵他们,希望他们已经顺利到了伦敦。”
云霁说:“好。”
两人背起硕大的行囊,看了看四周,闵悉开口问路:“请问,这附近有没有旅馆,我们想找地方住宿。”
他一开口,周围的人都小声议论起来,这个人会说英语,说得还算标准。
一个十来岁的金发小男孩说:“先生,你们是要住店吗?我可以带你们去。”
闵悉看着小金毛,他带着一顶棕色的鸭舌帽,特别像欧洲古代电影里的小男孩:“谢谢你,请为我带路,我们会付报酬的。”
小金毛闻言,开心地咧嘴笑起来,牙齿还没有长整齐:“先生,请跟我来。”说完他有些得意地转过身,朝前方走去。
闵悉和云霁跟在他身后,闵悉说:“我们想要一家干净一点的旅馆。”
小金毛开心地说:“没有问题。我知道的这家旅馆就很干净。先生,你们长得跟我们不一样,你们来自哪里?”
闵悉说:“我们从拂朗机的里斯本来,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拂朗机跟我们国家是盟友,我们共同的敌人是西班牙。”小金毛一副非常了然的表情,看来是个混迹市井的小百事通。
闵悉又问:“那你有没有听说最近有拂朗机的使团到了伦敦?”
小金毛摇头:“对不起先生,这我没听说过。”
闵悉不由得有些担心,拂朗机使团难道还没有到?还是伦敦市民没有听说过?
闵悉忍不住问云霁:“七哥,如果有外国使团到京城,京城百姓都会知道吗?”
云霁说:“不一定,京城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除非是特别大阵仗的使团,不然谁会注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