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拇指粗细的独头弹飞射而出,直接削在了野猪的脖子上,眼看着那头野猪就是一个蹿高,然后原地转了几圈,冲着李二山的反方向就冲了出去。
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莫日根和巴特尔也都开枪了。
这群野猪彻底就炸窝了,飞快的四散奔逃起来,在草丛中留下了一阵阵晃动的波浪。
既然打中了,虽然没有当场把那头野猪留下来,但是凭借着留下的血迹和脚印,这头野猪已经算是李二山的囊中之物了。
他并没有着急冲上去,而是站在原地,先拿出火药口袋,给沙枪换上火药,装上弹头,才往之前野猪待的地方走去。
这个时候,莫日根和巴特尔也走了过来:“怎么样,打中了吗?”
“那是必须的,你们看这血迹,伤的还不轻,我瞄的那头最大的,你们呢?”李二山笑着指着地上的血迹说道。
“嘿嘿嘿,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瞄的那个最大的!”莫日根回答道。
巴特尔则是回答:“我瞄了一个小点的,不过也得有一百多斤,肯定是打伤了,咱们先跟哪个?”
“先整小的,大的那个再让它淌淌血,这个时候野猪是最疯狂的时候,咱们不碰那个霉头!”
“好,那就先跟巴特尔打到的那个!”李二山点头表示赞同。
三个人顺着那头小一点儿的野猪留下的踪迹跟了下去。
一百多斤的野猪也没有多少血量,被击中之后,血条快速减少,三人并没有跟多远,也就四五百米的距离,就看到那头小野猪扎进了一堆灌木丛中。
等他们靠近的时候,那头小野猪还没有断气,正睁着眼睛看着他们,鼻子里还不停的发出“哼哼哼”的声音,等人到了近前,它还想挣扎着起来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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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毕竟失血太多了,已经没有起来的力气了。
“给它来个痛快吧!”
听莫日根说完,巴特尔从腰间抽出了尖刀走了上去,伸手抓住了猪耳朵,单腿膝盖压住前胛畔,尖刀直接顺着脖子送进去,解决了这头野猪。
等到彻底没有动静,才扯着后腿儿把野猪从灌木丛中拽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把野猪开膛破肚,里边的肝花五脏,都扔在了灌木丛中,这是留给野狼的晚餐,山林中打猎,这就是猎人的规矩。
处理好的猪肉,直接放在马背上,然后他们才牵着马去跟那头大野猪。
还别说,大野猪的血条就是比小的厚很多,连着中了李二山和莫日根两枪,居然一直都没有停脚。
不知道是野猪的自愈能力太好,还是伤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血迹滴滴答答的流了得有两地多地,到后边血迹居然没有了。
还好他们三个都有经验,莫日根和巴特尔是好猎手,而李二山有洞察的天赋,蛛丝马迹都逃脱不过他的眼睛。
顺着大野猪留下来的踪迹,三个人顺路跟着。
一直到了天黑,那头野猪都没有停脚,但是李二山他们不能再跟了,在黑夜的山林里,那是猛兽的天下,要是还在夜里走路的话,容易碰到危险。
所以他们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在地上铺上毡布,点起篝火,现成的野猪肉烤上,带着的马奶酒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