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按照金素贞的娇小身材,给她选了几件时尚衣服,一件女士翻毛大衣,又给自己选了一套开司米衣料的西装和围脖,一件大翻领的毛呢外套。
购置这些衣服,总共花了六七百元,听收银员报完价,吓得金素贞一个劲小声央求;
“哎呀,吉良,衣服太贵了,咱们可以少买几件吗?以后用钱的地方很多啊···我,我可以只拿一件吗?”
“呵呵,这钱可省不得,咱们明天要拜访津川老东家,商谈咱俩的婚事,我可不想让他们看不起咱。”夏吉祥呵呵一笑,捏了捏金素贞的小手:
“尽管把心放肚子里,钱足够花的,我今天带的现钱不多,暂时就买几件,以后咱俩成婚了,再添置更多东西。”
听到成婚两字,金素贞面露羞涩,低着头不说话,只是温顺的拎过衣服袋,跟在他身后。
显然她很钟意夏吉祥,愿意托付终身。
采购完衣服和生活用品,两人坐上黄包车,一起返回南巷出租屋。
进屋之后,闲不住的金素贞便要打扫卫生,夏吉祥拦住不让她干家务,而是让金素贞坐在桌边,听自己说话。
接下来,夏吉祥平心静气说了自己的安排,他打算明天从宪兵队回来之后,便由金素贞领路,登门去见老东家津川义筒。
这次拜访他有两个目的,表面目的是落实津川家收金素贞为养女之事,既然护本实隆要自己找一个可靠女人成婚,那么没有比娶一位日本人养女更亲日,更可靠的了。
在夏吉祥想来,这件事并不难办,因为自己今非昔比,不但小有身家,而且还有了比巡警更高的身份,成为市政经济科的调查员,算得上白领阶层了。
而对津川家来说,收金素贞为名义上的养女,只是兑现先前承诺,不需要支付什么嫁妆,反而能收获很多谢礼和感激,可以说惠而不费,甚至算是中日亲善一段佳话。
夏吉祥觉得津川义筒没有反对理由,想必会欣然成全自己。
而他拜访津川家第二个缘由,是想触景生情,找回自己的记忆,因为他听莫小刀说八宝提灯关系到一批红货,而自己失忆必定与津川家有关;
要知道,那津川义筒以前在南满铁路任职,而失忆前的自己很可能一手托两家,疏通了青帮大佬季云卿的门路,去北方与日本人谈生意。
试想失忆前他一个二十出头的穷小子,一无本钱二无学识,能在南北之间做什么生意?
必然听命于几位大佬,走私贩运,卖命跑腿,净干些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黑道生意,一个马仔卖命过程中出现意外,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因为严重失忆,他现在逻辑有些错乱,但是夏吉祥断定,所谓的八宝提灯,肯定关系日本军方一笔大生意,那么经手的津川家肯定获利不少。
当然在军方大佬眼中,津川家与帮会分子都是小角色,分润不了多少利润。
但在自己来看,津川家就发了大财,自己五行缺金,势必见机找补一下,不能白被算计了。
然而,金素贞听完他的安排,没有表示反对,只是攥着手帕,给他说了一个不太吉利的消息:
“吉良,我全听你的,可是···这两天到老爷家里,去提咱俩的亲事,恐怕不太合适。”
“嗯,怎么不合适?”
“是这样的,津川家正办丧事呢,你也知道,津川老爷有两子两女,二公子毕业不久,在部队当了少尉,前几天在金陵战死了。
死讯传来,老爷当即神态失常,变得非常暴躁,叫嚷着要全家尽忠天蝗,威逼我去慰安所报名,不去就拿刀砍死我,要不是他昏倒过去···我,我怕极了,就连夜逃出来了。”
“哼,老狗那是失了心疯,在胡言乱语。”
夏吉祥眼里厉光一闪,嘴上说的很平淡;“不用怕,素贞姐,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不但活着回来了,而且更有出息了,明天我们穿戴一新,就去见见这条老狗,不,登门吊唁,他会以礼相待的。”
金素贞答应得很温顺;“嗯,吉良,我听你的。”
“那好,早点睡吧,明天我得早起。”
“嗯。”
两人说完话,便铺床叠被,在一张床上分头睡下了。
金素贞睡得很安心,她已芳心暗许,二人两小无猜,又早有婚约,即使夏吉祥晚上想做些什么,她也不会反抗。
夏吉祥却没有异样心思,其实他对这个鲜族老姑娘根本不来电,金素贞虽然面目清秀,却一脸苦相,胆小怕事,唯唯诺诺,不是他钟意的理想妻子。
对他来说,要想在日军占领下的沪市生存下来,并且左右逢源,捞取足够的资金,护本实隆的命令不能不从。
可让夏吉祥这么短时间,找女人成婚谈何容易,况且他有好多隐秘需要遮掩,娶得老婆必须忠诚可靠,不能出卖自己。
夏吉祥虽然失忆,也能感受金素贞的一片痴情,所以金素贞便是妻子最佳人选,这与爱情无关,没有其他选择。
夜里,他又发了春梦,梦里与好几个白俄女人交合,个个身材婀娜,风情万种。
其中一个褐发少女最让他眷恋,那深邃的蓝色眼眸,双唇绯红,吐息如兰,让他欲罢不能···
她的名字,怎么就想不起了呢?
是叫娜塔莎,塔西亚,还是阿芙罗拉?
有一点可以确定,梦里他不是欢场初哥,而是一条饿鲨,非常生猛耐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