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哥,我唱一首?”
“别闹。”
听过徐清宇什么水平的常诚,怎么能让他上台,尤其他现在又是明显没少喝的状态,真来一段鬼哭狼嚎,把客人吓跑了,让其他客人不满意了,老板可是要找自己要说法的。
类似的场面,酒吧经理、歌手、服务生都不止一次碰到过,总有喝嗨了的大哥想要一展歌喉,多数时候想办法安抚。特殊时候也不介意,时间晚点或是顾客少点亦或是这唱歌大哥带来的客人占据了顾客的半数,不用唱,往那一站下面就是掌声呐喊声口哨声,也行,气氛起来了,唱的好坏也不重要了。
徐清宇笑了笑,伸手,常诚顺势将自己的吉他递给他,就见他简单调试一下,熟悉的声音和专业的手法,短暂酒吧安静之后,黄鹤和王紫俊是捧场的,叫好声音响起来之后,对于这位顾客的弹奏,酒吧内的顾客是认可的。
常诚也吓了一跳,这水平可以啊,不止有点东西啊。
有些时候喝酒喝到差不多的时候,嗓子会有些沙哑,是一种醉酒后的金属感,很多人也是喝多酒了在KTV唱歌很有气力,不会专业发声,借着酒精的力量,会变得跟往日不一样。
而此刻,弹着弹着,下面有朋友捧场,其他顾客也望过来,徐清宇表演想要人前显赫的炫耀心态也起来了。
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曲,过去是网络‘注音版本’学着去唱,现在不需要了,咱这发音,就算台下坐着专业人士,咱也不会露怯。
弹奏前奏,站在台上凑到话筒面前,沾点醉眼迷离,开嗓声音略有沙哑,但那整体慵懒放松的感觉,却映衬了这首歌在这样环境下该有的状态。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卡朋特乐队的《昨日重现》,属于在全世界各地都称得上是百年经典的歌曲,传唱度自不必说,就算没听过前面,副歌部分也一定听过。
坐在钢琴前,自弹自唱,那叫优雅。
酒吧内,微醺,抱着吉他弹奏,那叫乡村质感,开嗓没有专业却是浓浓情感,标准发音,喝酒后略显沙哑的嗓音。
歌曲本身演唱难度不高,此时也没人在意这个,这环境下,要的是一种感觉,恰恰徐清宇微醺脸红,抱着吉他,在此刻酒吧灯光下,在台上自弹自唱,男人深情演唱传递出的质感,杀伤力是巨大的。
有些歌,不需要技巧,甚至不需要多么的准确,情感到位,通杀。
“Every Sha-la-la-la”
“Every Wo-o-wo-o”
到这副歌时,常诚经验丰富,在一旁站着,举起一只手,晃动,引领大家一起唱。
谁会在意你唱的是不是专业?
好听的定义也是此情此景此时此地,我是否被你的歌声渲染,情绪被你带动,如果被带动了,我听进去了,那你唱的就是好。
唱了一半,控制台方面,已经找到了这首歌,让大屏幕播放画面,用鼠标调节到跟徐清宇一个节奏。
唱嗨了的徐清宇,到后来还提高了音调,换在往常,爆炸是跑掉的破音,喝酒使得他进入到一种专业开嗓的状态,感觉高音一点不吃力,也因为这首歌的高音部分也不高,反倒是沙哑低音演唱时更好听,更有撕裂呲边的金属质感。
“好!”
“唱的好。”
………………
“你说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
醒酒了。
从酒吧到医院。
在徐清宇唱完歌气氛起来了之后,有其他顾客过来碰一杯,酒吧玩的就是这气氛,能不认识一起碰个杯,你唱的不错只是一个借口,喝就是了。
结果王紫俊也不知是怎么弄的,酒没倒进嘴里,倒眼睛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