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叶飞虎难为金曼莎,那可真冤枉叶飞虎了。
虽然说金曼莎是第八特勤组的一员。
但也在枪林弹雨,尸山血海中杀得七进七出。
理应说,与敌人的殊死战斗应该磨灭了金曼莎的妩媚个人气质。
与敌人的残酷斗争,让每一个特勤组员身上烙印上了铁血杀伐气质。
在血色的青春中。
在血与火的战斗中。
在枪林弹雨中。
金曼莎从未变过,依旧妩媚如斯。
金曼莎妩媚妖娆的气质,与她的体型完美契合。
何时何地都自带妖媚气场。
尤其到了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金曼莎那股天生尤物的气质瞬间就被激发。
如同绝色妖姬苏妲己莅临人间。
如果进入百乐门歌舞厅,她绝对是头牌。
无奈之下,叶飞虎只有出此狠招。
以宽大补丁粗布衣衫来遮挡金曼莎那傲人的身材。
避免引起狂浪之徒的注意。
从而影响第八特勤组的全盘计划。
“叶老大,你可真难为小女子了,拿那又丑又烂的衣服让我穿,把我这傲人的身段给掩盖了!”
秦月又狠狠瞪了金曼莎一眼。
“骚狐狸,你想展示你傲人的身段来错地方了,去百乐门歌舞厅和皇冠夜总会,那里有你施展才华的地方。”
“去执行任务,你却想展示傲人的身段,你想让第八特勤组被小鬼子和狂蜂浪蝶围追堵截?”
秦月说话毫不留情。
叶飞虎没有再说话,显然不想给金曼莎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是在执行绝密军事任务,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那就这样吧,大家做一下准备,一个小时之后出任务。”
根据萧琳,秦月的建议,苏敏穿着修身旗袍,珠圆玉润,把旗袍的优点展现无遗。
而阳刚气十足的新四军独立团特战组组长陈刚,则穿一身西装,戴黑色礼帽。
两人像是沪市中产阶级年轻情侣,正在相约逛街。
当旗袍上身,苏敏气质瞬间拉满,恢复了大家闺秀的范儿。
谁又能想到苏敏可是背着狙击步枪,打着绑腿,穿着黑布鞋的新四军独立团女战士。
气质高冷的秦月和叶飞虎走在一起。
此时他们身处公共租界。
身材高挑曼妙的秦月,此时却穿着一身土布衣裤,一双黑色布鞋。
为了掩盖她头发的光泽,还包了一块头巾。
活脱脱的一个从乡下来的农村妇女,但这农村妇女个子贼高。
叶飞虎戴了一个旧黑色礼帽,同时穿了一身旧灰布长袍。
秋日的沪市,温度并不高,穿这一身正合适。
怎么看叶飞虎和秦月这两个高个子都很般配。
像是从农村出来的教书先生和教书先生的媳妇儿。
而马猴穿着也很普通,粗布衣服上同样带着补丁。
关慧的打扮差不多,同样一身带补丁的粗布衣衫。
两人像是在租界干粗活的男苦力,女佣人。
此时的金曼莎左顾右盼,面具下的俏脸满是笑意。
眼中满是喜意。
金曼莎偶尔美目抬起,看着道路边上或黄或红的叶子从树上慢慢飘落。
总有淡淡的喜悦和惆怅萦绕在她心头。
此时的金曼莎,时不时猛然探出空着的右手。
食指和中指骤然夹住飘落的树叶。
放到鼻下,深深地嗅闻一番,然后轻轻的甩出!
这看似天真的动作,让金曼莎找到了快乐。
原来快乐无处不在。
这就是秋日的美好。
虽然肩胳膊上挎着一只菜篮,里面有小葱,小白菜,白萝卜。
但她心不在焉,完全没有想着要卖东西,只是一个劲的朝路边的店铺偷瞄。
看有什么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
叶飞虎他们这几个人的装扮,在那时候的沪市,并没有哗众取宠,而是很符合当时的风格。
当时的那些外国人穿的整洁华丽。
而普通中国人穿的破旧一些。
公共租界里巡逻的治安人员一队接一队。
叶飞虎始终嗅到一股不寻常的味道。
在大街上闲逛的人群中,叶飞虎看到一些目光锐利,体格强悍的外国人。
这些人不可能是普通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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