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新红逗着孩子,忽然想起了吴士晟的婚事。
“明天是吴士晟的婚礼,你知道吗?”
春妮点点头:“前几天吴士晟来医院看过我,带着他的未婚妻,说是婚礼定在一个星期后,这么快竟然到了!”
吴士晟的婚礼,春妮肯定去不了,但是礼是要随的,毕竟有救命之恩,更何况上次他来的时候,还带了两袋奶粉。
作为礼尚往来,也应该有所表示。
听说把两袋奶粉扔到了垃圾堆,卫新红瞪大眼睛,连声说:“太可惜了,那可是好东西,买都买不到的!”
春妮和大嫂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吴士晟的未婚妻是个有背景的人吧?傲气的很啊!”
卫新红赞同春妮的结论。
那个姑娘确实是个有背景的人。
春妮长时间没和吴士晟联系,对最近的一些事情不太了解。
原来,建国以后,剿匪大队里那些有资格的人,像卫新红和姚光等人,是从抗日队伍中抽调下来剿匪的。
合并到公安部门。
还有一些资历不太深,也对革命做过贡献的,分派到主要辖区和重要矿区的派出所。
还有一些,是临时从各村屯提上来的人。
哪里来的回到哪里去。
但像吴士晟这样的,也有几个,表现良好,有过立功表现的,当时已经转成正式的!
在去留的问题上,有了分歧,也可能留下,也可能回到村里。
吴士晟订婚以后,工作很快落实了,留在主要辖区的派出所。
大伙猜测,在辖区派出所也是暂时的,调回公安局都是迟早的事。
吴士晟的工作这么快就安排妥当,借谁的东风,不言而喻了。
所以说,那个女人有背景是不容置疑的事情。
对于吴士晟,卫新红一直也没有什么好印象,总觉得他心机太重。
其实,要不是发生了换信的事情,春妮对吴士晟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十几年前。
两个人感慨了一会,卫新红才恋恋不舍的走了。
……
小援捷出息的很快,一个月的时间,竟然长胖了三斤,已经由出生时的不到五斤,胖到八斤了。
“大娘要回家了!援捷要听妈妈的话呀!”
大嫂把孩子放进春妮的怀里,眼里一片水光,她用袖子擦了一下。
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马上要走,还真有一点舍不得了。
龙孟氏呵呵笑了:“我也舍不得,要不抱回去你伺候?”
大嫂破涕为笑:“人家春妮还舍不得呢!”
龙老太太最后在援捷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快走吧,车还在外面等着呢!”
送走大嫂,春妮的心情也很低落,好像家里一下子少了好多人。
让春妮高兴的是,大嫂走的当天晚上,井馥回来了。
刚下火车,天就黑了。
她准备在春妮这里住一个晚上,明天再想办法回井家店。
陆伟业写信和她商量过,想让父母看看孙子。
满月的时候,孩子太小,井馥的身体也没有完全恢复。
路途遥远,一天一夜的火车,大人孩子怕都吃不消,所以又等了一个月。
井馥的儿子完全变了个样,可不是那个黑乎乎,毛茸茸的小猴子了。
虽然不白,但胖乎乎的,五官像极了井馥。
两个孩子虽然相差了一个月,但放在一起,差别并不大。
春妮再三挽留,井馥住了两个晚上,雇了一辆驴车,去往井家店。
八月底,北方的天气不冷不热,倒是很舒服。
毛驴车到了井家店的时候 ,已经是中午了。
抱着孩子站在街头,井馥的心里涌起一阵失落。
去年七月份,她和陆伟业回来,举行了热闹的婚礼。
一年以后,自己抱着儿子回来,虽然还是两个人,她却觉得,失群鸿雁一样的孤单。
是先回陆家还是先回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