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的路比上山的路好走,而且快,她路上看到成熟的莓果就采摘一些,还摘了一些野柿子,等走到新月潭,小竹篓已经满了。
远远的,就见风眠洲坐在新月潭边垂钓,这个时间段,银鱼压根就不出来,也不知道他在钓什么。
明歌背着小竹篓,轻手轻脚地上前去,正要吓他一跳,就见他好似脑后长了眼睛,低低笑道:“你今日下山有些晚。”
他一早就在山下等她了,就像过去那半年。如果说云雾天宫是大月国属地,那新月潭就是独属于他和明歌的地方。
他在这里等了她很多次。
明歌放下小竹篓,坐在他身边,笑盈盈道:“我去摘莓果了,你看摘了满满一竹篓呢,我们午膳的食材有啦。”
风眠洲见她眉眼笑弯弯的,等了一上午的落寞瞬间就被抚平,看了一眼她摘的那些蘑菇野果还有山上的野菜,点头道:“中午想吃什么?”
“蘑菇汤吧,还想吃果子。”明歌伸了个懒腰,笑道,“你都不知道,我阿娘和长老们都出去了,谷霁他们这几日没饭吃,小草不会做饭。”
风眠洲见她额头都是汗,忍不住伸出袖子帮她擦着汗,温润笑道:“难怪早上出门时,门口摆放的都是瓜果蔬菜,若是连吃三天,他们会疯掉吧。”
明歌兴奋地点头:“我们自己开小灶吧。”
“好。”风眠洲低声笑道,寻思着谢景焕很会做饭,师兄以前在边城时也会自己动手做饭,不会做饭的大概就是萧缭和谷霁,这两人加上一个小草,只怕会吃瓜果吃到吐。
“我去做蘑菇汤,明歌,你来帮我打下手。”风眠洲将竹篓里的食材都取出来,然后让她进屋去拿去银鱼干,小木屋内有不少去岁腌制的鱼干腊肉,保存的极好,并没有坏。
他自己一人就可以做所有的事情,但是喜欢明歌参与进来,围绕着他,给他拿点东西,这样
“对了,去年做的青梅酒应该能喝了。”
“真的?”明歌眼睛微亮,连忙进小木屋,将木屋架子上两罐青梅酒取下来,只见罐内的青梅酒都成了琥珀色,色泽美如晚霞。
明歌取下密封的盖子,闻了闻,瞬间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酒香。
“风眠洲,好像真的能喝了。”
明歌兴冲冲地将青梅酒抱出来,去岁的时候,她在山间发现了晚熟的黄梅果,摘了不少,吃起来太酸,酿酒却正好,于是就逼着风眠洲酿青梅酒。
想想那时候,他还是清高骄傲、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家子弟,被她逼着做饭酿酒,嘴上说着不愿意,却样样都做的极好。她大概就是因为他吃苦耐劳才喜欢他的吧,一定是这样。
“风眠洲,你有这些手艺,日后我们一定饿不死的。”
风眠洲错愕,随即清俊的眉眼含笑,点头道:“放心,饿不到你。”
至于第三道考验,明歌只能再活十年的事情,她不提,他不问,与她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快乐的,与其浑浑噩噩活上百年,不知滋味,不如过十年的快活日子。
风眠洲将蘑菇洗干净,炖起了蘑菇汤,然后又将那些野果子洗干净,用糖裹了做糖果子,明歌嗜甜,最爱吃这些甜果子。
最后又做了一道蒸腊味,将鱼干和腊肉全都放在一起蒸熟,香气四溢。
有肉有汤还有甜点,明歌欢喜的两眼发亮:“这糖果子我给小草留一些,她最爱吃甜食。”
“嗯,管够。”风眠洲见她巴巴地等着开饭,眉眼灿烂明媚的模样,斟酌地说道,“明歌,你喜欢与我在一起吗?若是你喜欢山野生活,我们就如今日这般,你若是喜欢繁华热闹的中洲,我们就回盛京或者南阳去,可好?”
明歌愣住,锅里的蘑菇汤加了南疆独有的香料,炖的香气四溢,蒸笼上的腊味也开始飘出香味来,新月潭的一切,从小木屋到一锅一碗都是那半年里,她和风眠洲一点点置办起来的。
有的是她从云雾天宫偷拿过来的,有的是风眠洲自己动手做的,有模有样,像一个小家。
萧缭他们都待在云雾天宫,可他却下山来小木屋,在这里等她。
明歌定定地看着他清俊的眉眼,被他这样炙热且深情地看着,所有的话语都堵在舌尖,她耳尖有些滚烫,觉得这大概是她十九年来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比闯山门还难。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选择,那可以都试一试。”风眠洲声音越发轻柔,带着一丝蛊惑以及不易察觉的紧张。
在盛京的时候,她就明确拒绝了他,他也黯淡地退守到朋友的安全界限内,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她要选王夫,若是再做朋友,错过便是一生。
“还是你更喜欢谷霁或者谢景焕?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风眠洲声音沙哑了几分,有些艰难地吐出那种可能。
明歌见他眸光黯淡,忍不住弯了弯眼,真是笨蛋啊!虽然她不知道他们未来会如何,会走到哪里,但是她一直都喜欢与他在一起呀。
明歌挑眉,笑盈盈道:“既然你都问了,那我就告诉你吧,我很喜欢谷霁。”
风眠洲薄唇微抿,眸光幽暗如墨,表面云淡风轻,心底翻滚出一丝苦涩和疯狂的嫉妒,谷霁那个病秧子有什么好的?常年卧病,连东宫都出不了,走三步就喘,事事不如他,明歌是喜欢比她弱的吗?
他也可以做个病恹恹的美男子。
明歌顿了顿,笑盈盈地继续说道:“我从小就没有阿爹,阿娘喜静,都是放任我一个人玩耍,那时候我调皮,总是磕磕碰碰的,人前我从来不哭,但是晚上会哭唧唧的想,若是我有一个哥哥就好了。哥哥一定会百般疼爱我这样可爱的小女娘。
谷霁就像我哥哥,他满足了我对哥哥所有的幻想,算起来,他确实是我兄长,我们祖上是表兄妹呢。
你是不是很失望呀,不过相比起来,我更喜欢谢家小郎君一些,他就像是话本子里走出来的郎君。”
风眠洲刚上扬的嘴角僵住,咬牙切齿道:“你确定眼没瞎吗?”
明歌眼眸弯成小月牙,点头道:“没瞎呀,我小时候最爱听大长老说中洲故事,其中最爱的就是六长老的那一段,幻想自己有一日轰轰烈烈闯中洲,做最洒脱不羁的女娘,遇到的都是谢家郎君那样的游侠,冷血柔情,他比话本子里写的还要好看。”
像是一匹舔舐伤口的孤狼,英俊温柔,又冷血。她以前确实会迷这一类的漂亮小郎君,所以在泉城时见到那样凄惨的谢景焕,就忍不住想怜爱一番。
可是幻想是一回事,怜爱不是爱。
年少时的幻想终究是幻想,她没有喜欢出身高贵,犹如兄长般无微不至的谷霁,也没有喜欢冷血柔情,在权势中孤勇厮杀的谢家郎君,她喜欢上了从未想过的人。
见风眠洲脸色越来越黑,明歌飞快地亲了亲他的侧脸,笑盈盈道:“可谁让我把你捡回家了呢,总是要对你负责的,所以我就忍痛不喜欢他们了,只喜欢你一人。”
阿娘说的对,现在的喜欢就足够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风眠洲欣喜若狂,伸手攫住她的手腕,低哑说道:“你的喜欢好像很勉强,我不是很相信,你是不是要表现的更明显一些?”
明歌眨了眨眼睛,嗯?
风眠洲眼眸深邃,大掌扣紧她的后腰,俯身抵住她的鼻尖,似吻非吻,哑声说道:“要这样,我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