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村医自由的沃土

第571章 恐怖滇王墓(1/2)

放下凌峰师徒五人,几架武装直升机在凌峰的要求下飞走了。

因为他们需要缩小目标,不想大张旗鼓。

如果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一定会引发周围势力的注意。

凌峰不知道还有多少支这样的探险队前来?

此刻,天色阴沉下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此刻,虽然临近中午,但是丛林里的温度依然低的可怕。

阴翳的树荫下,霭霭荒草间,处处分布着惨白的零星骸骨。

嘶!

几个妹子不由得连连倒吸凉气。

“师父,这里好多骸骨呀?会不会有其它的?比如说……”

南宫百合一边说一边上下左右的四下观看,有些害怕的躲到凌峰身后。

凌峰知道,相对于不知名的骸骨,南宫百合更怕的是虫子。

“啊!蜘蛛!大家快看,好大呀!”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纳斯塔芬娜一声惊叫。

就在她手指的方向,有一个巨大的鸟蛛,坐落在一棵巨大的树枝上。

鸟蛛竟然长到脸盆大小,巨大的爪子尖利如刀。

一只幽幽巨口透着血色的寒芒。

此刻,这大家伙正在进食。

在蛛网中央,有一个叶猴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奄奄一息被粗大的蛛丝包裹着,好像一个巨大的蚕茧。

几个妹子看了都有些不忍直视。

尤其是柳如烟,下意识的背过身去。

没办法,这就是大自然的运行法则,弱肉强食。

物竞天择,人力根本无法干预。

“师父,这里的虫子不会都这么大吧?”

看到巨大的鸟蛛,南宫百合更加害怕了。

一双美眸警惕的看着周围幽暗无边的森林。

这时,只听扑通一声,前面树丛里好像有东西掉下来。

走在最前面的纳斯塔芬娜一个健步飞身跳到发出声音的地方。

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陷阱突兀地出现在小妮子面前。

烟尘滚滚中,一个模糊的巨大身影在垂死挣扎。

此刻,鲜血已经浸透了它的皮毛。

“陈,这里有一个巨大的陷阱,里面好像有东西被困住了。”

闻言,凌峰带领三个妹子快速将陷阱包围。

烟尘散去,一个身体健硕的花豹已经奄奄一息,腹部和臀部汩汩的流着猩红的鲜血。

吱呀!

吼……

花豹在挣扎,奈何伤情实在太重。

凌峰有心救它,奈何时间有限。

“伙计,该着你今天倒霉,或者说如果没有你以身犯险,那遭殃的就有可能是我们了。”

没错,密林里危机四伏,险象环生。

走在其中,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大家一定小心脚下,算了,还是我来带路吧!”

凌峰一马当先,将纳斯塔芬娜唤回来。

没错,小妮子身体金贵的很。

凌峰可不希望纳斯塔芬娜绝美的胸部或者是绝美的臀部被无端扎几个血窟窿。

那样他会心疼的。

此刻,凌峰希望受伤的是自己。

或者说自己跟本不会受伤。

毕竟自己有铜筋铁骨加持。

不过几个妹子也有护体罡气激发出来。

就怕万一,时间太过仓促。

没有来得及激发出。

所以说提高危险意识是多么的重要。

凌峰打头阵,还可以透过紫极魔瞳,发现路上的陷阱,异常地质结构。

几个妹子全都在后面簇拥着他。

林深谷幽,荆棘丛生。

各种灌木交错,几乎无法穿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也不是好人啊,洗白系统什么鬼
我也不是好人啊,洗白系统什么鬼
慕秋白被泥头车创飞,进入到了一本女频小说世界之中,成为男主姬无力的替身。最终结局是,为男女主角感情戏之中添砖加瓦,身体缺零件郁郁而终中的反派炮灰。今天随着男主姬无力的到来,慕秋白也被金主凤清淤,给了五个亿之后,一座大别墅,划清界限。内心开心到发癫的慕秋白,痛痛快快的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凡犹豫一秒钟就是对这将近20个亿的资产的不尊重。结果这时,反派炮灰洗白系统出现。【请将你手中的五个亿,价值十五亿的
猫咪吃烧鸡
高武之我有镜像空间
高武之我有镜像空间
你三代积累,怎及我开挂一生?
神凰q
重生:财富遥遥领先
重生:财富遥遥领先
财富遥遥领先:上辈子和皮带哥混,命都混丢了。这辈子,他要自己混。与犹太资本进行颠倒乾坤的战斗,为安身立命在外建立似瓦格纳雇佣军团。这辈子他只喝最烈的酒,只泡最靓的妞!无外挂无系统,只因为重生本身就是最大的外挂。
苍天是狗
他太听劝了,竟然真练成了超凡
他太听劝了,竟然真练成了超凡
前世因身体原因,张北行英年早逝,却重生回了大学时期。看着这具年轻健康但孱弱的身躯,他决定从今天开始努力锻炼,强身健体。【提问:我想增强体质,不断变强,请问我要做些什么?】张北行上网求助,恰巧系统出现,只要听劝,完成别人的建议就能够获得能力点,无限变强。“跑得慢?慢就负重!负重五十斤,每日狂奔十公里,绝对让你身轻如燕。”“弹跳力不足?那是你没有左脚踩右脚,如此锻炼你能上天……”“想练点武器防身?拜
霜火青天
这手艺确定让我混年代文?
这手艺确定让我混年代文?
关于这手艺确定让我混年代文?:李弘文穿书了,穿到了一本恶毒女配逆袭的年代文里。女主有空间,女配有超市,他只有前世的纸扎技艺,可这个年代这门手艺是禁忌啊!!!好在前世的一个一直没用的技能这个世界能用,于是一个让熟悉剧情的女配意外的酱油男配出现了。他不应该跟那些人一起住知青点么?怎么自己过了?他怎么那么有钱?居然能一直在黑市买东西?书里不是写他娶了一个绿茶女知青么?怎么现在两人一点火花都擦不出来?
怡红院的布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