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里还有客房吗?”
酒客们听到这个问题,都仰天大笑起来:
“蠢货,这里是酒馆,又不是旅店,哈哈...”
老板脸上略显尴尬,说道:“不介意的话,我可以为你清理一下杂物间,应该可以过一夜,你看,怎么样?”
“要收钱!”诺拉见他好心肠的丈夫又要做白工了,对着达克大声说道。
“这个够吗?”达克边慢步走向吧台,边从挎包里拿出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
“喔,是金币耶!”
“从没见到过!”
“切,暴发户罢了!”
金币的出现重新让沉寂的酒馆再次热闹起来,酒客们都三五成群地讨论着这个奇怪的异乡人。
此时,达克已经放下东西,在吧台坐了下来。
“也请帮我准备一点晚饭吧,谢谢。”说完,将金币推给了诺拉。
诺拉虽然早就赚够了一个金币的钱,但是这里的居民大多用的是铜币,连银币都很少,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币倒是这几年的第一枚。
“你要吃什么?”
达克看了看密密麻麻的菜单,这里的文字他看不懂,于是就随便指了几道菜,点了煮蚕豆,蘑菇炖汤,红薯派,黑麦面包,烤羊排,牛骨肉汤。
“这么多吗?”诺拉有些吃惊,她没想到眼前这个瘦弱的男人这么能吃。
但达克显然会错了她的意思,他以为诺拉的意思是这些钱不够付这些食物,于是又从挎包里又取出了一枚金币。
“这样够了吗?”
诺拉也会错了达克的意思,她认为达克这个外乡人在向她们炫耀自己的财富,她虽然会斤斤计较但不会贪图小利,更容不得别人这样羞辱自己这样羞辱冬牙镇。
一股莫名的怒火开始在她的肚中燃烧,她接过金币,使劲向壮汉使着眼色,壮汉心领神会,他们也看不惯达克这种挥金如土的态度。
而达克此时还浑然不知,只是低着头享受盘中的美味,没过多久竟然全部吃完了。
正当达克准备一声告辞,去看看今晚睡觉的地方时,一声粗矿的嗓音叫停了他。
“小兄弟,就这么走了,也太扫兴了,外乡的客人,来了,不得遵守我们这里的传统。”
达克回过头去,他的表情依然是那标准性的平静。
“什么传统?”
壮汉微微一笑,沉声说道:“拼酒,烈酒。”
达克眉头微微一皱,这个细节被壮汉敏锐的捕捉到了,他有理由怀疑可以通过拼酒来让这个嚣张的外乡人出糗。
“老板娘,上酒!!!”
一杯杯赤红色的纯酿烈酒被端上了吧台。
“这酒在这里叫烈舌,因为它够辣,够烈。”壮汉说着就推给达克一杯,自己也举起一杯,看着达克迟迟不举起酒杯,内心窃喜继续说道:“喝这个酒呢。一杯是男人,两杯是硬汉,三杯那是真英雄。”
“那四杯呢?”
“哈哈,还没人能清醒地喝到第四杯呢!来干杯!”壮汉高举酒杯,和达克的酒杯猛猛一撞后,痛饮烈酒。
啊!还是这么辣。壮汉心里盘算着,他最多能喝两杯半,整个冬牙镇没有比他更能喝的,他自然不相信这个来自异乡的瘦弱青年能喝的过他。
一杯完毕。
达克平静的脸上久违地露出满意的笑容:“好酒!”
见达克神态自若,壮汉内心微微一颤,但很快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