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对一个人非常满意的时候,他做的一切,说的一切,都是对的,都是好的。
而且人高兴、开心的时候,是非常宽容的。
金令镇并没有惊诧于杨晓帆的请求,反而非常愉悦,觉得没把他当成外人。
他占了人家这么大便宜,自然也愿意有所回报。
笑着问道:“说说看,我的官虽然不算大,但在公安局工作多年,认识的人不少,只要不违规,应该没问题。”
杨晓帆笑着说:“金叔叔,我马上就17周岁。我想学车,申请办理驾驶证,想请您帮助协调一下。”
对这一点,其实不算太突兀。
在1996年,华国使用的交通法规是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公民考驾照的具体年龄规定,只是要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民法通则》中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杨晓帆年龄是符合条件的,这是关键,其它的自然也可以变通。
只要法律没有严格禁止的,就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金令镇作为法制科科长,对于这些规定,自然是如数家珍。他没有拒绝,也并没有问杨晓帆为什么要学车。
更何况他也不是拘泥之人,这种事情在当时也并不是没有先例。于是直接回复道:“这没问题的,你是符合要求的,你们几个同学不是刚开了一个公司吗。”
“复印一下公司营业执照,并以公司名义,开具一个你为公司股东的证明,盖上公章。”
“回头我带着你去驾校,报上名。再给你找个好教练,好好教教你,这开车,可不是闹着玩的,安全第一。”
杨晓帆非常高兴,即使现在暂时没有车,但利用这个假期,拿个证。解决一下合法合规问题,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聪明睿智、人情练达的杨晓帆也知道,如果不让金林镇帮点忙,对方会很不自在的。
上一世在保密单位学的车,杨晓帆的技术还是非常过硬的,自然也不担心练车的辛苦。
他急忙应下,说道:“好的,好的,那太谢谢您了。”
望着喜笑颜开、英姿勃发的杨晓帆,金令镇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晓帆,关于这个案件,下一步你觉得应该怎么办呢?”
“早上张副局长组织开了小结会。听他的想法,是结案处理,具体情况上报地区党委,并建议由警方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披露案情,震慑宵小,从而达到澄清传言,稳定社会的目的。”
说完之后,金令镇觉得也有些纳闷,有些唐突。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问出这个问题,或许自己内心对这个安排不太赞同。
还有就是,对杨晓帆已经高看的太多了,完全当成同等级别,进行交流讨论,特别希望征求下他的想法。
这个问题是不好回答的,既不能一拖了之,也不能简单回复,更不能深思多虑。
对于这样的安排,四十七岁的法制科科长金令镇不理解,不太接受,但三十七岁的杨副局长确是了然如胸的。
这不仅仅是位置、级别的差距,还有时代、眼界的原因。
从全局出发,自然应该是暂时保密相关案情,打打时间差,利用犯罪分子信息传递不便、沟通不及时等特点,对这个案情深挖细挖,对幕后的人物进行布局抓控。
但仅仅从柳水地区出发,被拐儿童被成功解救,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这个案情就算是圆满结束了。
为了消除负面影响,清风正气,必须要广泛正面宣传。
没有什么对与不对,只是位置不同,考虑的重点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