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有着青蓝色羽毛的鸟。
大小嘛!就和前世的鹦鹉差不多。
不过,这还不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
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长而漂亮的尾巴。
那只鸟的尾巴颜色鲜艳,五彩斑斓。
红的,绿的,黄的,橙的,紫的,蓝的,好几种颜色混在一起,极为醒目。
“这是什么鸟?可真好看啊!”
不知不觉间,姜念就把心里话嘟囔了出来。
站在姜念身边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听见姜念的话,吸了吸鼻子,语气里带了浓浓的一抹酸。
“你说那只鸟吗?那可是变异鸽子!能不好看吗!”
姜念惊讶,“变异鸽子?那居然是变异鸽子!”
“当然!哼!你个小丫头,没见识了吧!
变异鸽子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
瞧见那个女佣兵了吗?听说是个内城什么小领导的亲戚!
唉,人比人气死人呢,咱们朝不保夕,人家都能养变异兽了!”
姜念并没接话,而是心下感叹。
经过辐射的变异鸽子,体型虽然没有改变多少,可颜色和外形却发生了极大变化。
就是不知道——这变异以后的鸽子肉是不是和前世一个味儿?
随即,姜念猛的摇了摇头。
不行!不能瞎想了!
要是再想下去,她怕是今天的晚饭都要吃不下去了。
唉,还真是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棚户区的人,活着都费劲。
每天早上出来,就为了找一口食物,能撑过这一天能看见明天的太阳。
可内城的人呢,吃饱喝足,还能养宠物?
真是让人羡慕!
姜念身旁站着的中年男人,才不管姜念搭不搭话,依然自顾自说的十分热情。
“是不是觉得不公平?”
姜念这才侧头,看向那人。
男人脸上略显颓色,头发发白,腰也微驼,一看就是长期劳作造成的。
“人呢!得认命,咱们棚户区的这些人,还是想想今天能不能吃上饱饭吧!”
姜念:说句实在的,我觉得你是在内涵我,但我就是没有证据。
见中年男人要走,姜念赶忙又问了一句。
“内城可以养宠物?棚户区也可以吗?”
中年男人嗤笑一声,“有能耐的人才养宠物,没能耐的人自己吃饱饭都难,拿什么喂宠物?”
中年男人暗戳戳指了指那花里胡哨的鸽子,“也就只有女人才整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要是男人,现成的肉摆在嘴边,哪还有不吃的道理!”
姜念:呃——你这人,还怪实诚的嘞!
返程时候一切顺利,并没发生什么意外。
天擦黑,姜念才到家。
她发现了,随着雨季的越来越近,天黑的也越来越早。
以往这个时候,天还大亮着呢,现在这个时候,黑漆漆的,前后的可见度不超过二十米。
将自己带回来的东西略收拾了一下,姜念就去隔壁看望张顺了。
今天的张顺,脸上的红肿消下去了不少。
看见姜念,张顺眉开眼笑。
“念姐,你回来了?”
“嗯,二顺,有好东西给你。”
“什么什么?”
张顺好奇的看着姜念,直到看见姜念手里出现一个鹅蛋大小的红枣时,他立马就惊呼出声。
“变异大枣?居然是变异大枣!给我的?”
姜念点头,“当然!这是我给病号的特别加餐!”
“谢谢我念姐!念姐威武!”
姜念又在张家坐了一会儿,得知张翔明天就要回佣兵团去了,她是从心里往外替张翔高兴的。
张翔的伤能好的这样快,说明张翔的身体底子着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