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问道,“阿呆呢?她怎么让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应该在厨房洗碗呢,我们刚用过午饭,对了,夫君,你用过饭没有,我让他重新给你做。”
阿呆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可惜生下来就聋哑,以前在青楼里就跟着珊瑚,如今也一直在服侍她。
叶凌风扶着她到屋里,里面陈列很简陋,只有一张床榻和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却收拾得整整齐齐。
床上放着几件衣服,叶凌风拿过来一看,是珊瑚的旧衣,却被剪成了几片。
珊瑚笑道,“我是想给孩子做几双鞋的,但实在是笨手笨脚,总也打不好样子。”
叶凌风扶着她坐在床边,拿过一只做好的布老虎来,红底白线,还绣了两只炯炯的眼睛,他笑着赞道,“娘子过谦了,我看娘子的手艺很好!”
珊瑚笑道,“不知是男是女,要是个男孩儿,定然像夫君一样英武。”
“女孩子也很好,一定像你一样美丽。”
叶凌风搂着她,用粗糙的手轻抚着她洁白细腻的面容,“这么重的身子,让你辛苦了!”
“夫君说什么傻话,这怎么能叫做辛苦。”
她轻轻依靠在叶凌风怀里,“我一想到咱们的宝贝要出生了,心里头比什么都高兴。夫君不嫌弃我出身不好,还以礼相待,对我这么好,今生能遇到夫君,一定是我上辈子积了大德。”
叶凌风摇摇头说,“你说错了,是我上辈子积福,才能遇见你,让我三十多岁还有了个家,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孩子了。这在以前,我是想都不敢想的。”
午后的阳光照射进小屋里,叶凌风享受着家的平静与温馨。
忽觉自己前半生虽然血雨腥风,后半生能遇到珊瑚,上天也算待自己不薄。
自从去年遇到珊瑚,救下她,把她安置到这里,这个地方就像一个梦境,被他保护得一尘不染,回到这里,仿佛就能抛下那些暗黑的历史,那些不堪的前尘,那些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如果这一刻能一直持续下去,该有多好。
但自己身上的蛊毒,也只有郑家有解药。
想到此,他又不由地黯然神伤。
几年前,自己曾跟随刘云青将军南征北战,在军中一直做到校尉,却因为奸人陷害,背上了通敌的罪名,不得已逃亡。后来因缘际会,投靠到郑元启门下,却被他喂下蛊毒,从此成为郑家一只鹰犬。
每想到此处,就感叹自己时运不济,命运多舛。
白日里的铁匠铺只是个幌子,自己的另一重身份就是郑家的杀手,这些年为郑家清除异己,手上已是沾满了鲜血。
而这些,珊瑚却一无所知,只当他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手艺人。
珊瑚原先身世飘零,如今能有个英俊的男人不嫌弃自己出身,还把自己安置得妥妥当当,已经是心满意足。
叶凌风这样想着,她不知道这些腌臜事也好,否则难免她会动气伤神,徒增烦恼。
想到今夜的任务,他心里浮现阴霾。
看着珊瑚隆起的肚子,那里正在孕育着一个新生命,一个流淌着自己血液的新生命,而自己却不得不......
竟前所未有地动摇了。
原先,自己孑然一身,无所顾忌,做什么营生也无所谓,或许在某次出任务的时候就回不来了,或许尸骨埋葬异地他乡,这些都无所谓。
可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院落里,黑夜中有一盏灯,在等着自己,不论多晚,不论在哪里,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有那么一个家,在那里守候着自己,等着自己回去,他的心里便感觉不再像乱世的浮萍,任雨打风吹去;而是一只风筝,那根线,就攥在自己娘子的手里。
可是......
想到自己身上的毒,他不禁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虽然郑家在自己落难时收留下自己,对他们应该感激,可是用毒药控制人的这种做法,叶凌风暗暗感觉实在不够光明磊落,实在令人不齿。
可是自己如今性命受人控制,不任人摆布又能如何?
珊瑚如此全身心地信赖自己,自己如果蛊毒发作,她,还有即将出世的小宝宝,又该怎么活?
晚上,叶凌风按照李常喜给的地址来到夏家,见一老仆来开门,随手就是一劈。
那老仆倒在地上不动了,接着进院,砍杀了出门来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和一个丫鬟。
她们身后的一个女仆大叫着跑回屋去,这家的主人和妻子出来了。
叶凌风手起刀落,一家七口尽皆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