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布朗让一发迫击炮的炮弹带走了。没留下什么东西。
“上!现在看来,里面的游击队已经死绝了。”李秀彬笑着说。
凭借他们的火力,拿下这些家伙只是时间问题。
要不是现在是晚上,而且还下了雨,一个冲锋,李秀彬相信就可以让那些游击队队员放弃抵抗。
张宗献带着十几名晖日帝国的士兵走在最前面,沿路上可以看到一些鲜血洒在地上,断臂残肢也有不少。
看上去他们的准备并不是很充分,这些战壕和散兵坑的深度根本保护不了他。
“少尉,他们的武器好像都是好久之前的装备了。”一名一等兵从地上捡起了一把被炮弹炸坏了的M1A4卡宾枪说道。
“这个是大战后期白鹰合众国的主流装备吧。没想到他们居然在用这样的武器和我作战。”旁边的一个士兵应和道。
张宗献没说什么,他时刻警惕着周围的情况。
他在几年前就参加过一次对游击队的清剿行动,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一等兵。
没想到他所在的那个步兵中队遇到了超过五百人的游击队伏击,将近一个营的兵力,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但是因为游击队的装备和火力相差太大,所以最后反被他们打了一个反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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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很多人头一次上战场,没有经验,不知道打蛇不死,反咬一口这个道理。
取得战果后就放松大意,最后只有不到50人活着回到大部队中。
那次的教训让张宗献深刻地体会到骄兵必败这个道理。
纵使已经站在了优势位置,但是依然不能松懈。这个道理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他存在的意义。
快要靠近莫曼庄园的主楼时,一个人影出现在众人面前,他拿着一个火把,在火光之下是他坚毅的面孔。
由于肤色,在黑夜之中,他并不是很明显,但是在场的晖日帝国的士兵都可以感受到他所带来的压迫感。
站在断壁残桓之中的他,没有绝望的哭喊声,也没有那如同小丑一样的哀求声。
一句不发,就在那里站着。
“全体后退,我们用炮弹干掉他。免得被这些家伙阴了。”张宗献看到这一幕,指挥他手下这十多号人退到了一个安全的位置。
“长官,我看那个家伙好像有些不对劲儿。”旁边的一名士兵开口说道。
“确实,就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会不会是已经死了?”
张宗献摇摇头,道:“管他死没死,我们一发炮弹过去就对了。”
能用这样的方法解决的事情,就不用那么多事儿。
张宗献找来了身后背负掷弹筒的士兵,把位置大概告诉了他。
随着榴弹飞出,划过一道弧线,落在了那道人影所在的位置,一声爆炸,让今晚的这一场演出完美落幕了。
炮火声和枪声虽然停了,但是雨还没有停。在距离莫曼庄园几百米远的位置,一个白人男子正背着一个身上衣服都已经破破烂烂的黑人。
那个黑人正是蒂姆中尉。
“兄弟!兄弟!别睡过去!”白人男子一直说个不停。
这个男人就是之前带路的那个人。他一听晖日帝国的士兵要去这个地方,就知道肯定不简单。
他之前也是在白鹰合众国的军队里服役过,身手敏捷,他没有离开这里回家去,而是躲在了附近,在最后关头把还有一口气的蒂姆中尉背走了。
然后用一个死人的尸体吸引晖日鬼子的注意力。
虽然很对不起那个尸体的主人,但是这个事情太过于紧急了,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他只能出此下策了。
先把这个人带回家里吧,他心里想着。脚下的速度又快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