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杂役弟子到尸道巨擘
- 修仙太难,资质太差的陈玄躺平了。选择拜入宗门,当一个练尸的杂役。惊!修仙界惊现摸尸狂魔!“这位道友,请问你是什么职业?”“专业摸尸人!”别人修炼,他在摸尸;别人炼丹,他还在摸尸;别人御剑飞行,他依然在摸尸……陈玄表示,我只是想安静地摸个尸,怎么就无敌了呢?从此,修仙界多了一个令所有强者闻风丧胆的名字——尸神!
- 洛望月
黑夜末尾,黎明之前,这个时段正是天地间最冷的一个时间,因为夜深到了尽头,而黎明还在奔赴而来的路上。
四人横着坐在一处山崖边的巨石上,感受着冷风瑟瑟,听着森林里的悄悄低语,很安静,却不安静。
温蕊用双手撑在石头上,身体后仰,两只小脚一前一后的那样晃着,眼睛盯着渐渐西落的月亮,心想怎么有点发白?
酥酥坐在温蕊右边,两个姑娘靠的很近,神情很自然,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姐妹,虽然两人没有叽叽喳喳的说话,但那是因为其他两人在说话。
“谢谢。”
“谢谢。”
两个人异口同声说出这两个字,有些怪异,但都发自内心。
“你谢我什么?你可是救了我们三个人。”大牛疑惑道。
黑衣人顿了顿,认真的看了大牛一眼,道:“你们没跑。”
大牛哑然失笑,反问道:“为什么要跑?”
黑衣人扭过头去,不知道怎么表达心里的想法。
大牛明白他的窘迫,可能世界上除了他不会有人懂这种感觉。因为他和他很像,黑衣人和过去在荒原生活的大牛很像。那种窘迫里藏着的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经历,与孤身一人有关,像是长空里的一只孤雁,找不到同行的雁群。
大牛笑了笑,然后讲了一个故事。
“很多年前,一个孩子在学堂外偷听先生讲课,那个孩子是个孤儿,没有家人,身无分文,因为他没有交学费,所以先生提着戒尺将窗檐下的他赶跑了。
可是这个孩子有点倔,像一只牛一样,心里就认定了那先生肚子里的墨水。
后来那个孩子从闹市里偷了一只鸡,一只活鸡,在那个地方,一只鸡比人命要贵重许多,尤其是那只鸡是母的,可以下蛋。
那个孩子在屋外被人打了个半死,最后不省人事,后来听别人说,是学堂里的先生用了十个鸡蛋换下了他的命。
孩子没死,他最后活了过来,他醒来看见的第一个人便是这个先生。
先生问他为什么要去偷鸡。
那个孩子说他没钱,但是他想读书。
先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学堂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加了一个凳子。
从此以后,那个孩子就一直在学堂里蹲着上课。
没有钱买纸笔,所以他上课时就一直背,然后下课后在很大的一片空地上用树枝写下来。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将那一片空地都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字,可是那天他很伤心,因为下了一场大雨,所有在泥土上写的字迹都成了一场梦。
可背的太多了,写的也太多了,他终究还是记下了很多东西。
先生告诉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教给他了,所以那个孩子离开了那里。
男孩住在一座城里,城里他留恋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教他读书的先生,还有一个是扎着辫子整天乐呵呵的傻姑娘,那个小姑娘叫椿芽,每次她都会给买土面的小男孩多放两斤。
再后来,那个男孩离开了这座城,之后遇到了一只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牛犊子,牛犊子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他觉得牛犊子很可怜,和自己一样,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救它。
后来下雪了,雪很大很大,很冷很冷,幸运的是牛犊子的伤口被冻的结痂了,没有继续流血。
又过了很久,一人一牛出现在了荒原,那里没有人烟,没有书,没有笔,但是那个孩子还想读书。
所以他决定将读过的书再读一遍。
于是他习惯了一人一牛生活,习惯了用手在雪地写字,习惯了用枯树枝在土上圈圈画画,习惯了在日渐长大的牛犊子身上戳戳点点。
这段日子过了许久许久,过的很充实,很简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