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根据杨宗纬的歌《我变了,我没变》突然想写的一则故事,也算激励自己!
托米,一个长相非常普通平凡的人。或许吧,由于他的长相太过普通,性格还有点内向,又不怎么会搭讪异性,所以,他一直没有交到女朋友。平凡的托米,就这么过着,像往常一样,下班与同事朋友喝酒,逛夜店来打发自己枯燥乏味的生活。
直到一天,托米所在的公司,来了一个应聘入职的丽丝,丽丝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而且还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由于和男朋友赌气,离开了和男友一起呆的那家公司,顺便给自己一点自由的空间,这也算考验一下她和男友的感情。
自从,丽丝来到托米这个小团队,小团队的几个小伙子就像雄起的斗鸡一样,争强着给丽丝买咖啡品,午餐,丽丝还没叫,外卖已经有人争先恐后的早就送来了,丽丝打趣道,“以后,我要吃胖了,嫁不出去,就从你们几个里面揪出一个来,有老婆也要给我离!”胆大的小伙子说,“丽丝,你现在就嫁给我吧!“丽丝大大咧咧的露出两个小虎牙,“等我真的吃胖了吧!
就这么一个大大咧咧的丽丝,闯进了托米的心里。随着小团队不断相处,没有一个小伙子追到丽丝,大伙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都焉了!丽丝埋怨,“怎么没有一个等我吃胖,让我嫁给他呢?“大伙儿翻了翻白眼,“等你吃胖了,估计我们都变成了穷鬼!“一个小伙子无奈的说,“我现在才知道,丽丝的胃是多么的坚挺!一下吃3份披萨,真难以想象,倘若吃胖了,那要吃多少?“丽丝两手一甩做了一个无辜状,发现一直盯着她的托米,“托米,你呢?“托米没曾想丽丝会问他,就顺口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我,一直在等你吃胖!“丽丝孟然一个激灵,“这是我听的最冷的一句情话,唉!无聊死了!“丽丝没有太当回事!
小团队,一切恢复了平静,丽丝享受不到刚来时的那种款待,外卖也开始自己叫,这也是她的本意吧!自由的工作,让自己快乐!只是让她讨厌的是,
每天早上那束玫瑰 ,她知道那是托米放的!倘若换个帅气的小伙子, 或者爱说话的小伙子,她还是 乐意接受的!只是托米,一想起他,丽丝就会浑身不自在,那双色咪咪的小眼睛太让人讨厌了,贼头鼠目的模样,丽丝想想就不寒而栗!
其实,没有人留意,托米再一点点改变。自从丽丝来到这个小团队,托米就很少和他们一起逛夜店,更很少喝的不省人事!托米知道自己的不足,知道自己没有阳光帅气的外表,不会花言巧语哄女人开心,所以他没有整天像其他同事一样围着丽丝转,他知道,或许那样丽丝会很讨厌他。所以,他做的就是早早的来,在丽丝的办公桌上放一束玫瑰 希望她看到玫瑰,一天有一个好心情!
他一直这么坚持,丽丝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的笑,那让他觉得温暖。所以,他坚持每天送一束玫瑰给自己喜欢的姑娘,只是希望她开心快乐!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托米睡不着,都会想起丽丝灿烂的笑脸。忍不住拿起铅笔一笔一划的刻画那张笑脸第一次的时候,托米描的是面目全非,哪有丽丝的一丝影子,这让托米自己都哭笑不得,想想以前的自己是多么喜欢画画啊!可自从参加工作,整天浑浑垂噩的混日子,画功都快废了!什么时候,自己都无法素描自己喜爱的人了!托米自嘲的笑了笑!
自从那个夜晚,托米失眠的那个夜晚,托米拾起了丢掉几年的画笔,一个又一个夜晚,描述丽丝那个开怀大笑的姑娘,描述她托腮的样子,描述她的裙摆,描述她多愁善感的神态,托米知道,自己爱上了她,爱的无法自拔。每当画完丽丝的一张素描,托米都会对着镜子中的那个贼头鼠目,有些邋遢的自己问,“这是我想要的自己吗?
从此,托米开始利用自己工作之余的时间去画廊做学徒工,重新学习染色,重新一个人坐在路上静静的看着人流,用自己的笔飞快的记诉那些路人的神态和路上的风景!不知什么时候,托米那双色咪咪的眼睛变得清澈明亮起来。
这是托米的小团队所看不到的。
可,有那么一天,托米向往常一样把一束玫瑰花放在丽丝办公桌上的时候,正巧碰到早上来上班的丽丝,很尴尬的场面,托米脸憋的通红,贼头鼠目蹩脚的样子更是难看的要死,丽丝皱着眉,“别做这些无聊的事了! “托米见没别人,或者说,这样的场景更适合表白,“我只是想看见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你过好每一天!“托米的回答有点前言不搭后语,或者说,自己担心现在不说这句话,以后,再也没机会向女孩说出这么多年想对她说的心里话,托米心里想着,丫头,你知道吗,是你改变了我,一个我喜欢的我,一个不一样的我!
生活,不可能以我们个人为中心轮转,现在的丽丝好像很生气,“倘若你真的喜欢我,那就离我远点吧!那样我真的会很快乐!也不会感觉你很讨厌,很招人烦,去找一个心仪的姑娘吧!打发你无聊的时间!“第二天,托米在远外看着心情大好的丽丝觉得原来自己得喜欢,对于别人来说是不便与厌烦。托米,无奈的笑了笑,谢谢你,改变我一生的女人,虽然你没曾爱过我,但我却因你,而改变成一个不一样的我!
生活,有时不经意会改变一个人!
2017/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