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神塔

第421章 吞噬之力(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噬神塔》最新章节。

毁天灭地的力量,自黑暗大殿废墟最深处席卷而来。

秦易见状,眉头紧皱,死死的盯着那具骨骸。

而这一刻。

裂缝空间中的所有搏天族,纷纷匍匐在地,大声喊着:“拜见尊者。”

紧接着,诡异的一幕诞生了。

只见的。

存活下来的搏天族,他们背部的所有骨刺,自动剥离身体,全部飞到了骨骸面前。

而后,骨骸睁开了双眸,毁天灭地的力量,将所有骨刺,全部笼罩,而后融入到了他的身体中。

下一刻。

这具骨骸缓慢站起来,他冷漠的盯着秦易,“小子,能把我逼迫到这种程度,你是夕阳大陆历史上第一个。”

随即,他双手结着法印,那些骨刺居然与他的背部完全融合。

嗯?

秦易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骨骸。

这是什么手段,居然能将其他人的骨刺,融入到自己体内?

这也太夸张了吧?

嗡!

眨眼工夫,骨骸背部便布满了骨刺。

每一根骨刺之上,都蕴含着令人惊颤的力量。

秦易粗略看了一下,他的背部,足足有三百多根骨刺。

“这怎么可能?”秦易一脸懵逼。

骨刺是搏天族独有的,骨刺数量越多,天赋越高。

但是,根据他了解到的信息,搏天族的骨刺,最多也就九根。

为何眼前这具骨骸,居然拥有三百多根骨刺?

这也太恐怖了吧?

“天生骨刺,与嫁接骨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塔灵的声音传来。

嫁接骨刺?

塔灵解释道:“天生骨刺,理论上来讲,最多九根,但嫁接骨刺可以无限多。”

好处就是,拥有的骨刺越多,布置的星芒战阵威力越强。

而坏处就是,嫁接骨刺终究不是自己的,只能短时间融合,一旦时间过长,或者遭受的外力无法承受,那么嫁接骨刺就会瞬间分崩离析。

秦易点头,“原来如此。”

随即,他眯眼盯着骨骸,跃跃欲试。

然而,塔灵却提醒道,“这具骨骸,生前是搏天族的尊者,你小心点。”

能成为搏天族的尊者,至少也是通天境强者。

能沟通天地之力,在体内气海中,凝聚神桥。

这种级别的强者,其肉身力量,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即便陨落,他们的骨骸,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抗的。

呼!

秦易瞳孔猛地一缩,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骨骸便朝着他攻击而来。

轰!

骨骸猛地轰出一拳,秦易见状,也毫不犹豫的施展出了《神火录》第一招,火焰拳芒与骨骸狠狠的撞击在一起。

咚!

两股恐怖的力量,瞬间碰撞,引发了剧烈的爆炸。

秦易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反震,身体不由的后退了几步。

当他稳住身形之后,便惊讶的发现,骨骸居然将自己的火焰全部吸收了。

“嗯?”

这家伙,不害怕灭虚天火吗?

咔嚓!

骨骸嘴里牙齿咬动,嘎吱作响,火焰居然被他当作食物,给吞吃了。

这一幕,让的秦易也有些惊讶。

他内心一阵后怕,还好自己发现的及时,否则的话,让裂缝空间中的搏天族,真的复活了尊者的话,整个夕阳大陆,都将被覆灭。

“呵呵……”

骨骸阴森一笑,“可惜了,魂道攻击对我无效,你还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

骨骸没有灵魂,魂道攻击对他无效。

秦易转念一想,你不怕火,不知道怕不怕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在异世战天地之神魔降临
我在异世战天地之神魔降临
关于我在异世战天地之神魔降临:穿越异世,喜提‘征战诸天帝皇系统’,在万族并存,强者为尊的世界。人族羸弱,凌宇微末中崛起,征战诸天。“尔等欺压人族,朕不服!人族由我执掌,而等万族皆需诚服。群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陛下剑锋所指,皆是吾等征途!
花冉
不死长生录
不死长生录
关于不死长生录:虎生双翼上苍穹,横看天际云满空。若是破出白云外,黄金满目龙生风。深夜梦醒,总是扪心自问,人活一世,意义究竟在那里呢?人类真的可以长生不死,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吗?如果每个人都长生不死,每个人都能拥有漫长且无尽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一个美人,用纤纤玉指指向空中圆月。所有人都被美的惊神动魄的美人手指所吸引,却浑然忘记了去看天空中的圆月。而人也是如此,每日声色犬马,被五彩缤纷的世界迷
羽世
神魔加身,吾当镇压一切敌!
神魔加身,吾当镇压一切敌!
简介1:面对父亲的突然死亡,族人的无情背叛。回答我!!你要我怎么办!叶空怒吼,我只有杀,杀他个天翻地覆,杀他个血雨腥风!神魔加吾身。只手,震乾坤!简介二:少年叶空,险死之际,偶得神魔之力。自此走上一条无敌之路。脚踏天骄,拳灭星辰。神魔伴身,死亡如风!
时间太少了
冰火破坏神
冰火破坏神
当巨龙的时代渐渐终结,当术师们在星空下留下无数的财富和传说,一个个觉醒的少年,便开始踏上他们的征途。
无罪
仙帝?我打的就是仙帝
仙帝?我打的就是仙帝
关于仙帝?我打的就是仙帝:“叶枫?有怪癖的一个人,总喜欢将自己的境界压制到和对手同一水平战斗。“叶枫?那就是妖孽,万万年以来最天才的人。呵呵,我,叶枫,分神期以下不配和我动手,我只打高端局。天道?只要敢来,我依然略胜一筹。
想吃八爪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