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确实在行军途中带来了许多麻烦,凯恩和弗兰克在路上耽误了很多时间。
不光是要警戒周围树丛里那些不怀好意的视线,就连前往灰鹰领的必经之路也被落石堵死,凯恩只能费力的将巨石砸碎,给马车开路。
中途掉队的侍从们甚至还跟魔女信徒交上了火,但好在弗兰克支援的及时,对方只得抛下十几具尸体后狼狈的逃走。
越接近灰鹰领,凯恩就越觉得蹊跷。
照理说魔女在路上应该有许多设伏的机会。
即使只有落单的次生级魔女,在偷袭状态下也能给凯恩和弗兰克这两名状态不佳的骑士造成很大麻烦。
但她们却偏偏只派了信徒骚扰,一路上不疼不痒的,似乎只是单纯的为了拖延时间。
弗兰克这时倒远没有凯恩想的那么多,只是的注意着时间和队伍周围的情况。
队伍在第九天抵达灰鹰领,比纯赶路晚了两天,但好在仍然及时到达。
一进入血手领主的领地,凯恩就感觉之前那一直被人盯着的感觉终于消失了。
“千刃烈阳的骑士?你们的集结地在东侧!请跟我们来!在你们的记录官验证身份后才可自由活动!”
一队穿着灰色军服的士兵在第一时间迎接了凯恩等人,当然,比起护送,他们此刻更像是在“押运。”
车队两侧的士兵火枪都没有上肩,而是直接端在手里,凯恩十分确信自己这边只要稍有过激举动,应该就会迎来一场劈头盖脸的火枪齐射。
这些火枪兵身上都有着统一印着“血手”标识的红色系带,以表明他们所效忠者为何人。
除佩刀外,这些士兵都配备一长一短两杆炼金火枪,银色胸甲和带翼的半面盔也是从军官到小兵所有人的标配,那有一半面甲敞开的头盔能让火枪兵们更舒适快捷的瞄准。
“这就是血手霍普斯的私属火枪兵?真是豪气,这装备可比缉魔分队的随行侍从还要好啊!”
骑在马上的凯恩瞅着那些队列整齐划一,一看就是由训练有素的职业化军人组成的队伍,不由得去猜想那位“血手”究竟是何等人物。
“霍普斯这个姓在西帝国算不上尊贵,但唯独血手例外,他的爵位不是靠联姻赚取,而是纯靠战功换来的!”
作为前辈的弗兰克在此时充当起了凯恩的历史知识补充老师。
“我记得西帝国对外起码有三十年没有大规模战争了吧?靠战争晋升爵位?难道这位伯爵今年有60岁了?”
凯恩表情痛苦的梳理起忠嗣学院里没上过几节的历史课,最近这些年如鸡毛蒜皮般与邻国摩擦的战役,一个普通人就算是打满全场也够呛升个男爵出来。
“不,他一点儿也不老,血手伯爵现在正值壮年,也就比我大几岁,大概在四十几岁左右。”
弗兰克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是在故意中伤自己,不知道是说给那些队伍的火枪兵还是说给身旁的凯恩。
“那是十几年前魔女分裂时期的事,当时霍普斯伯爵几乎是拯救了整个西部行省的人!”
凯恩身旁一名穿着队长服装的火枪兵加入了闲聊,语气骄傲的说道。
“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