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从欧庇克莱歌剧院当中离开后。
新的一天开始,芙宁娜过上了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一直到晚上九点才可以休息的学习生活。
很累但是值得。
这都是拯救枫丹而必不可缺的付出。
她芙宁娜现在可是一个真正的神明,所以没道理别人做得到的事情她做不到。
她一定是可以的!
三天的时间过去,在绿洲世界当中,林羽专门为游戏比赛而构建出来的电竞场馆之内,林羽一行人站立在舞台之上。
而在他们五羽齐飞队的对面,也就是本场决赛的最终对手——无敌龙王队!
光是听这名字,就已经知晓这个队伍究竟是谁人带队。
林羽和众人站在台上,他伸出手朝着观众席挥舞着。
观众席上面形形色色的人,并非是使用AI生成的虚拟人物,他们每一个都是真实存在的真人。
璃月、稻妻、还有少许须弥人。
稻妻绿洲设备普及项目,有着雷电姐妹亲自监督,铺设进展可谓神速,变成完全是须弥的设备生产速度,拖累了稻妻绿洲设备的普及速度。
不愧是雷电两姐妹,可真是雷厉风行。
如今稻妻的设备普及差不多, 按照计划自然也是应当朝着须弥方向铺设而去,本来须弥作为生产国,理应是在璃月之后就开始铺设,然后便是蒙德。
但是谁让半道中闯出了雷电两姐妹呢?
“那么,谁会取得本届荣耀冠军杯的总冠军呢!”
高台之上的主持人,用激昂的语气迅速调动着全场观众们的情绪。
瞬间全场观众分成了两拨人。
“五羽队必胜!!!打野的尽头是一片羽!!!!”
“龙王队必胜!!!龙王才是本届荣耀冠军杯的最强选手!”
“龙王是最强选手又怎么了?我们五羽队的羽飞可是第一打野选手,在我们羽飞的致命节奏下,龙王又算什么?”
“呵呵,不要这么狂妄,你们很快就会知道,什么叫做荣耀冠军杯的最强选手!”
两支战队的支持者谁也不服谁,各执一词。
看样子只能够在比赛当中见真章了。
随着三分钟的与观众会面时间结束以后,双方战队在裁判的指引之下各自就位,到了英雄的bp环节。
很快两支队伍,都根据赛前对对手的了解,完成了最佳bp选择。
舞台之上双方战队成员各自化作一道流光迸射到天际当中,同时整个电竞场馆都发生了变化,观众们可以以上帝视角置身于原神峡谷当中观看这一场比赛。
本局游戏所采用的赛制是七局四胜,若出现三比三的情况便会触发比赛的巅峰对决机制,即没有赛前bp,双方将各自选择自己最为拿手的阵容进行决斗。
第一局,由于林羽的国服魈被对面ban了,林羽只能够被迫选择刻晴打野。
他可是专门研究过对面的打法,尤其是对面的队长若陀。
为什么他会被称为最强选手?就是因为若陀的打法十分激进,说人话就是非常容易上头。
正是因为如此便直接给了林羽机会,他直接以若陀为突破点,连续以不同技巧击杀三次若陀,以若陀来撕开了对面阵容的防线。
一步步扩大游戏优势,十五分钟拿下龙王过后,直接将其平推。
第二局,对面从ban林羽一个英雄到直接四ban打野位,极其无奈之下林羽只能够掏出一手,本版本弱势打野——赛诺。
赛诺在开大变身之后犹如战神一般,但由于技能只有八秒,所以又被玩家们贴切的称为八秒战神。
同时赛诺只有一段位移,走的还是打野位带不了闪现,劣势便是腿短。
很显然若陀他们对这个游戏很有研究,在看见林羽选出赛诺过后,直接便是选了两手坦克定在前面,辅助带上帝君中单配上王小美接一手大射凝光。
控制多伤害高又有爆发,林羽很容易还没进场就直接蒸发了。
但是他会想不到这点吗?林羽直接选择出肉刀,直接来一手纯肉赛诺,开启大招之后直接顶上去,凝光石头扔烂了都打不动他。
又有队友在后面疯狂输出,实在是想输都难啊。
十三分钟横推拿下比赛。
目前比分已经来到了2:0,若陀现在脸很沉,他不是没有想过会输,但要是被林羽他们零封了,这要他日后如何去面对林羽他们?!
制定一番策略过后,第三局正式开始。
第三局在若陀BUFF和信念的加持之下,与林羽他们搏斗到了二十分钟,清羽龙前掉点被抓住机会一波抬走了。
目前比分2:1
第四局:3:1,第五局:3:2,第六局:3:3
现在轮到林羽这边气氛有些低沉了,反观龙王一队让二追三更是直接带着队友打进了巅峰对决。
一路连胜上来手感已然来到了极致状态。
“林羽巅峰对决,裁判让我提交阵容,要使用出那一招了吗?”
“用,就用那一招!”
“明白!”
很快清羽就选择了阵容并将阵容提交给了裁判,双方阵容确定后不可更改,三十秒后比赛直接开始。
赛前林羽所言的那一招,来源于两个英雄之间配合而出的组合技。
具体是一个怎样的原理呢?
空执是一名辅助玩家,而她的特点便是能够带着队友瞬间回城,且大招还有将全体队友传送的功能。
这里林羽要运用到的是回城技能。
而林羽所选择的英雄也是一个辅助机器小宝,机器小宝的手呈勾爪状,技能可以弹射勾爪然后将人勾至身前,大招直接是大风车旋转每0.3秒对敌人造成0.1秒眩晕。
一局游戏里面出现了两个辅助?!五羽齐飞队在搞什么鬼?
观众们在游戏开始,看见双方的阵容过后直接整个人都愣住了,因为他们完全看不懂五羽队在搞什么名堂。
同样的若陀也看不懂,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窃喜,反而变得更加谨慎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