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几乎是“学校”、“家”两点一线的轨迹,教室永远是我的“主战场”,连父母也仅仅是在放假的间隙才偶尔登场。越是被禁锢在这循规蹈矩的两点一线上,就越期待能探寻轨迹外的未知。在步行上下学的这段路途里,放慢的脚步让我有短暂的时间能真正看看自己身边。
这一路并非僻静的小路,但也不是正规的国道省道,通常路上行人并不多,两车道的水泥路面每隔不多远就有着不同程度的破损。一楼临街的房屋大都被改成了铺面,除了卖些鞭炮火烛和五金建材的,剩下就是些洗头休闲店了。
和上午就开门做生意的鞭炮、建材店不同,这些洗头休闲店到我下午去上学时才有零星开门的。这些店门脸都很小,一个开间或半个开间,门也不大开,半掩着,偶尔有穿着清凉的女人堵在门口,或坐着吃饭或懒散地闲聊。趁门口没人的时候往里张望,里面光线昏暗,有的有些简单的镜子、沙发,有的拉着帘子,但都没有像理发店一样的吹风机和烘头发的设备。好奇的我并没有机会能深入了解她们是怎么赚钱的,因为在此之前,探头探脑的我早被人发现并轰走。下晚自习时,这些店把五元休闲、十元休闲或休闲洗头的灯牌摆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店里统一开着昏暗的红色的灯,贴了图案的推拉玻璃的店门关着,只能透出暗淡的红光。有一次,看见个穿着迷彩背心的男人从一家洗头店里歪歪倒倒地崴出来,一身酒气地消失在前方的黑暗里。这是个什么生意,我瞬时明白了,只是见过店里那些或年轻或不年轻的女人们,我还不明白她们是怎么理所当然地走上这条路的。
除了这些女人们,还有个让我好奇了好多年的“老熟人”——今天中午看见他时,他正在路边的垃圾桶里翻找东西。他曾是我小学一二年级时的噩梦。他是个疯子,他是哪里人,为什么疯,没人知道。我只知道从小学一年级的某一天开始,这个疯子突然出现在我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从此我知道了“疯子”这个物种。他头发散乱纠结,衣不蔽体,在垃圾堆里翻到什么吃什么,但翻到破衣烂袄却挑拣着穿,翻不到满意的就裸着。有好心人曾放了双旧皮鞋在垃圾堆旁想给他,他穿上一只,抡起另一只来砸人。还是小学一二年级时,学校门口总有人乞讨,我会在远处躲着好奇地默默地看上好一会。有一次他从垃圾堆里捡东西砸向一个双腿“残疾”跪地乞讨的人,乞讨的那人腾地一下跳起来就跑了。看见这一幕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乞讨的人,对他的害怕也少了几分。
后来,街面上的疯子越来越多,却都没有他特点鲜明。我都远远躲着,久了,也见怪不怪了。据说新来的那些疯子是外地民政局用车拖来的,后来,我们本地的民政局也把街上到处跑的疯子捉了往外地送,街上的疯子也就很少见了。
现在不知道他怎么又跑回来了,十几年了,他还是一样的头发散乱纠结、衣不蔽体,专注于翻拣垃圾桶,却神奇地不见白发不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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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25日……星期五……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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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华来学校找丁静,丁静叫我也一块碰个面。
我们仨是小学同班同学。小学时,我和曾子华关系不错。她上学晚,比班上的同学普遍大一岁,比我大两三岁。那时她是校体育队的,个子比同年级的同学长得高大壮硕些,为了方便,她一直剪短发、穿男式校服,活脱脱一个假小子。常年住校让她更早地习得了一些生活技能,看起来比我们也更成熟稳重些。在学校大扫除或值日时,热心的她经常帮看起来瘦小的女生提水、擦高处的黑板或者干需要体力的活。我也是她经常帮扶的对象之一。性格耿直的她经常为女生们出头,在欺负女生的男生面前挥舞她的大拳头,女生们则戏谑而亲切地标榜她是自己的“老公”。小学毕业后,我再没见过她,她对我而言是个活在其他同学的传说里的人物,是个遥远又熟悉的存在。
丁静和她倒是一直保持着联系。丁静说她原来住校不只因为是体育特长生,还因为她家里条件不好。随着身体发育,她体育成绩的优势也越来越不明显,为了早点出来挣钱养家,她选择去念中职技校。
今天再见到她,我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娇羞的小女人和印象中那个“高大帅气”的曾子华联系在一起。她还是小学时的身高,没再长高,身材却纤细了许多,也许是没在太阳下做体育训练,皮肤也白净了些。以前,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今天她却穿了一袭贴身的浅蓝色连衣裙,说话轻声细语,低眉浅笑,完全像换了一个人,只有说笑时嘴角深深的酒窝还是原来的样子。
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熟人,我打招呼都显得有些拘谨,她回复的也十分客气,仿佛我俩今天才刚认识,她与丁静说话则随意很多。她说她家装电话了,以后有事可以电话联系。她说她谈了个朋友,在外地念书,等大家都有空的时候带给丁静见见。我也想加入她们的聊天,却不知聊什么合适,问出句:“你这些年在忙什么呢?怎么也不跟我联系啊?”
她腼腆地笑笑:“也没忙什么。你们都是要考学的人,怕经常联系耽误你们学习呗。唉!有学上多好啊!”
是啊,有学上多好啊。真是物是人非!她这明显客气的说辞,让我隐隐感到有堵看不见的墙隔在我们之间,把彼此越推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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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县城里的生活不知是被调了快进还是慢放,时间节奏与大城市完全不同。
老城的样子几十年如一日,几乎没什么变化:街道一样每隔不远有着不同程度的破损;路边一样开着各种简单的小店,做着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小生意;路上的车仍旧不管交通规则地乱开、乱停放。与以前不同的是路上的车越来越多,开店的人已不是原来认识的人。
有几次回老家,路遇李华,他几十年如一日仍旧在跑车,只是岗位从卖票换成了开车。他招揽客人的老练程度早已远远超过了当年的那个蓝衬衣,瘦猴脸上的瘦括弧也已变成了圆脸上的圆括弧。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使他眼里的光早已消失,重复的节奏和鲜少变化的环境,凝固的时间把他如雕塑般半永久地固定在了这个小县城的某辆车里。
曾子华,我之后几乎没再见过。大一的时候听我妈说她跟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一个老板结婚生了个儿子。和她结婚的似乎并不是曾经和她相好的去外地念书的那个人。时间对她使用了加速器,在我念大学的几年里,她陆续又生了几个孩子,和老公多盘了几个店面,并雇人看店。这个羡慕我们有书读的女孩,一进入社会,便迅速抛却了曾经的种种期待与羡慕。面对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她采取的与之抗衡的办法是不断推进自己的人生进程,让孩子给生活增添新意。我妈起先还常去她店里照顾生意,店面扩张后就很少去了。她仍旧只是活在传说里,我们早已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