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杭,我是穿黑色的皮衣,还是白色的衬衫。”
林杭一一边啃着手里的梨,一边认真地看他,最后给了个评价:
“越哥,其实吧,我觉得天还这么热,你穿这么厚会不会不大好,会中暑的吧。”
“你懂什么,这是我和枝枝的第一次约会,当然要穿好看一点,要是外面有人比我穿得好看,枝枝的眼被勾走了怎么办?”
为了今天的约会,池京越不仅提前一周去健身房,甚至在昨天完成了去美容院美容、理发店做发型、买新衣服的三项指标。
林杭一摇摇头,“哥,这大街上放眼过去哪有一个比你还耀眼的。”
他不是拍池京越的马屁,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把现在的池京越放人堆里,就他一个跟刚出厂的崭新人类一样,能不耀眼吗。
要是把他丢动物园里,那更不得了了,孔雀估计都会以为他是同类。
池京越以为他是在夸自己,心情很是不错,“唉,没办法,帅是天生的,别太羡慕。”
自从池京越谈恋爱以后,林杭一觉得他越哥是越看越陌生,他以前那个又酷又帅又拽的好兄弟去哪了,被眼前这个一脸恋爱酸臭味的恋爱脑取代了!?
恋爱真有这么神奇吗,林杭一想不明白。
池京越看了看时间,眉目间染了几分焦急,“不行,我得去找枝枝了,快快快,我穿这件还是这件。”
“越哥,按照我对大小姐的了解,你可能穿少点会更合她的心意。”
池京越皱眉,“怎么说?”
林杭一把吃完的梨一把丢到垃圾桶里,“大小姐最喜欢看男生的腹肌了,军训那次,隔壁班有个男的把衣服掀起来擦汗漏出了腹肌,我们班女生里就数她看得最认真。”
池京越绷着脸,眼里愠着怒气,“那男的是谁,我要把他给宰了,竟敢脏了我们家枝枝的眼睛。”
林杭一无语,这臭恋爱脑,怎么还颠倒黑白,乱杀无辜啊。
……
最后,池京越决定还是听从了林杭一的建议,没有选择他原先准备的潮男穿搭,而是换上了一件轻薄的白色t恤,再配上浅蓝牛仔裤出门去找金枝玉了。
他和金枝玉约的时间是下午五点,池京越四点半就到了她宿舍楼下。
金枝玉五点准时出现,她今天穿了一条简约的白色A字版型收腰连衣裙,配了珍珠耳饰,穿搭简单却不失气质。
方一见到池京越,她就露出一个甜甜的笑,朝他扑了过去。
池京越一手为她撑着伞,一手搂住她的腰,嘴角也止不住的上扬。
金枝玉搂住他的胳膊摇啊摇,眼里的喜欢都快变成实质化的了,“我男朋友怎么这么帅呀,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池京越害羞地轻咳两声,“我也好喜欢你,枝枝。”
金枝玉很满意他的反应,踮起脚尖在他侧脸上啄了一口。
水蜜桃味铺天盖地地侵入着他的神经。
“走吧,我的男朋友。”
完了,池京越想,他可能真的要晕过去了,不过不是因为中暑,而是因为现在的他实在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