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时分,路明非拎着大包小包独自来到了熟悉的宿舍门口。
宿舍门背后传来了震天鼾声,路明非扶额,这鼻息声简直不要太熟悉了,他都能想象出那条金毛败狗衣衫不整躺在床铺上,半拉大腿搭在床沿的邋遢模样。
芬格尔·冯·弗林斯,自己的大学室友,兼任最亲密的战友之一以及共轭父子……路明非自以为的。
路明非现在已经知道,这只表面上窝囊的金毛败犬为了袒护和保护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代价。
芬格尔的真实身份是校长昂热的密探,同时也是路明非的保护者。
在阶级森严的卡塞尔学院,从“A”级跌落到“F”,对某些人而言比死亡更难以接受。与从万人瞩目的巅峰跌落相比,他们更愿意慷慨赴死。
但芬格尔偏偏就是能忍受他人所不能忍的人。
或许是冰海的那次血的教训磨炼了他的心智,亦或只是他单纯地想与旧日恋人的幻影多相处一会,又或是他肩负着昂热的任务一直等到路明非入学……
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忍受了太多白眼、轻视和不理解。
多年后他终于在校园里等到了那个急头白脸入学的大男孩。任何人等一个任务等了多年,都难免会对任务目标产生反感的情绪。
但芬格尔没有。虽然这败犬总是坑自己的夜宵钱,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最终选择为路明非押宝。他在这个貌似羸弱胆怯,满嘴白烂话的男孩身上赌下了未来。
而上一周目路明非却辜负了所有人。
“放心吧,师兄。”路明非对着门后的人轻声道,“这一次我必不会再让你们亲身赴险。终末的命运由我亲自改写。”
于是怀揣着对芬格尔的感谢和重逢的喜悦,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抬脚直直踹在了宿舍门上。
“咚!”
“咣!”
第一声巨响是防盗门锁芯被踹烂的声音,第二声则是某种巨物从上铺坠落的声响,此刻那巨物正囫囵着在地上打滚:
“地震来了!地震来了!”顶着一头散乱金毛的赤膊大汉睡眼惺忪地满地乱爬。
“不是地震,是新生来了。”路明非叹口气。
虽然芬格尔对自己有恩,但是一码归一码,这家伙坑自己的地方也不少。单纯请他的夜宵钱都能在伊利诺伊州边郊买一座酒窖……虽然那些钱都是卡塞尔学院划给路明非的额度,但那也是钱啊!
路明非还记得自己三年级时学生卡里的额度都快被芬格尔吃光了,以至于自己只能提着把刀和几把破手枪去里约热内卢执行任务。
况且这家伙还是昂热的探子,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发现奶妈组的秘密,还是提防着点为妙。
芬格尔揉了揉快被睫毛粘在一起的上下眼皮:“咦?没见过的家伙,你是新生?跟我一个宿舍的?”
“路明非,卡塞尔新生,如假包换。”路明非自顾自把行李丢在床铺上,“看年纪你好像比我大一些……你是师兄么?”
芬格尔这才缓过神来,连忙随手抓了条毛巾擦擦脸,装出一副很靠得住的表情:“没错!芬格尔·冯·弗林斯,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舍友了。”
“不夸张地说,就论‘师兄’这一行,恐怕整个学院都没有能比我干得更好的。”他拍拍肌肉张扬的胸膛,豪气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