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风云大宋头条好汉

第168章 客栈喋血赌生死(1/2)

凭卢环的定力,天下能凭目光就让他一惊的人,还没有第二个。

而且这少年相貌俊美,眉梢之间自带一股杀气。

卢环随即又笑了起来,他摇了摇头道:“原来不是聋子啊。”

他的笑容中带着几分诙谐,仿佛是在调侃自己刚才的失言。

那少年冷冷地看了卢环一眼,转身欲走。

卢环见状,连忙喊道:“兄弟,别急着走啊!我请你喝酒如何?”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腰间解下酒葫芦,晃了晃:“这可是天下最美的酒,不喝白不喝啊!”

那少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目光落在卢环手中的酒葫芦上,却并没有伸手去接。

他淡淡道:“我不会喝酒。”

声音虽然低沉,却异常坚定。

卢环闻言,不禁有些失望,但他随即又笑了起来:“不喝酒?那可真是可惜了。不过没关系,你尝尝看,说不定你会喜欢呢。”

说着,他打开酒葫芦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飘散开来,令人陶醉。

卢环喝了一口酒,闭上眼睛细细品味,仿佛整个人都沉浸在这美妙的酒香之中。

他睁开眼睛,看向那少年:“怎么样?要不要尝尝?”

那少年看着卢环陶醉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随即又恢复了冷漠,摇了摇头:“不必了,里边一定有蒙汗药。”

卢环闻言,不禁哑然失笑:“你这小子,真是疑心太重了。我卢环行走江湖多年,靠的就是一个‘信’字。这酒里若是有蒙汗药,我岂能不知?”

说着,他又喝了一口,以示清白。

那少年看着卢环的举动,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他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道:“酒是好酒,可惜人没诚意。”

卢环闻言,顿时笑了起来,他拍了拍胸脯:“我卢环对天发誓,若是有半分恶意,就让我天打雷劈!”

他的声音铿锵有力,充满了自信。

少年仍然一脸冰霜,鼻子里冷冷地哼了一声,转头飘然而去。

雪花如鹅毛般飘落,纷纷扬扬,将整个世界装点得银装素裹。

卢环望着漫天飞舞的雪花,不禁哈哈大笑:“不识货,自是无法,这美酒还是留着自己享用吧。”

他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玩世不恭的微笑,打一声呼哨,催马踏雪而去。

片刻功夫,身后的少年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只留下一串串清晰的马蹄印。

卢环回味着少年那稚嫩而坚定的嗓音,心中暗自思忖:分明是个半大孩子,竟能独身闯荡江湖,且轻功如此之高,定有来历。不妨在前边找个客栈或酒店住下来,等一等那少年,了解个究竟。

走了不久,卢环见前方有家客栈,屋檐下挂着红灯笼,在风雪中摇曳生姿。他心中一动,便勒马停下,寻思在此等那少年,再邀他共饮几杯,问个究竟。

客栈内因天降大雪而格外热闹,火炉旁围满了躲避风雪的客人。

他放眼看去,店内喝酒吃饭的客人满满的,好在角落中一个小桌刚走了两位客人,倒出一个位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越异时空的幸福生活
穿越异时空的幸福生活
找不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由于一次意外事故,获得了可以自由穿梭于两个平行时空的光门。从此开启了时空穿越商人的道路,利用两个时空之间信息和技术的差异,混得风生水起。斗奸商,除贪官,平定叛乱,迎娶公主,征服天下。
涂山老妖
三国:曹魏谋士,胜天半子
三国:曹魏谋士,胜天半子
关于三国:曹魏谋士,胜天半子:穿越汉末,为了过上舒适的生活,县尊高林费尽心思,用了三年时间将临戎打造成为了北地第一城。然后,哪怕在奏疏中月月哭穷,将临戎描绘成一座破败之城,依旧挡不住命运的齿轮,当曹操来到临戎的那一刻,高林的脑袋就就系在了曹老板的裤腰带上。“临戎县尊高林创建红楼,逼良为娼,更睡了高句丽的双胞胎小娘子,该杀!”“高林以女子从商,祸乱法纪,该杀!”“高林纵容城中百姓私杀耕牛,该杀..
一条求活的鱼
东方船说
东方船说
本书巧妙地将“LNG运输船建造”的中国创造与“殷瓦钢”的中国智造两条主线交织在一起,以生动的叙述方式描绘了三代工业人在“造船强国”战略大潮中,如何敏锐抓住机遇,奋发向前,推动产业升级,勇攀科技高峰的壮丽历程。他们矢志不渝地推进自主研发,坚守核心技术,不仅引领了产业发展,更在新时代的舞台上实现了“LNG运输船建造”和“殷瓦钢”中国智造的惊艳逆袭,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制造的强大实力。
春笋
灯舞长淮
灯舞长淮
小说以余万金、余淮海和余传奇为代表的老中青一家三代人,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和新时代将近百年的历史长河里,是如何不断发展壮大和传承创新淮河花鼓灯的。故事从余家与土匪黄家的杀父仇夺妻恨入笔,这种纠结表面看似成为事业前进的动力,延续着两家一代人与一代人的仇恨。但也在不经意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性的善恶轮回,当地人共同拥有的淮河花鼓灯基因,最终成为化解了两家世代仇恨的桥梁,当年的
颍河柳
妖精的尾巴之三圣化神
妖精的尾巴之三圣化神
我想尝试写出我自己心中的妖尾故事,完善一些动漫因为经费不足而导致的遗憾。这是另一个妖尾冒险之旅,从一开始,大地的灭龙魔法,代表极致生命的木遁,代表极致死亡的沙漠之力齐聚一身的魔导士的故事。他会一步一步获得力量和周围人的认可和爱戴,最终实现以凡人之姿,挑战安克瑟拉姆神的壮举。这是我心中传奇魔导士的故事。ps:第一次写书,多多担待,前面写的确实有点问题,但是后面真的还可以,有错误提出来就好,我会改的
长安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