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和布雷克格里芬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
要不都说最了解你的往往就是你的对手。
下半场回来神速队的第一次进攻,布雷克格里芬来到了45度角拿球,而出现在他前面的并不是野猫队的大前锋安东尼比斯利。
是野猫队的中锋林易。
篮球馆瞬间安静了下来。
啦啦队妹子们的手都捂着胸口,试图阻止自己胸口那对大杀器的上下起伏。
篮球比赛的较量,往往就是瞬息之间发生的变化。
林易和布雷克格里芬其实有相似点。
那就是布雷克格里芬小时候也是打控球后卫的。
虽然布雷克格里芬的运球不像林易那样花哨、飘逸,但也足够实用。
林易知道布雷克格里芬想干什么。
毕竟未来布雷克格里芬没受伤之前经常持球高位单打。
能成为NBA的状元,除了历史上少数几个水货之外,大多数都是天赋异禀、才华横溢。
布雷克格里芬也不例外。
如果不是里弗斯一味让他像霍华德那样去练上肢肌肉,布雷克格里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谁知道呢?
明明是两个大个,一个七尺一个准七尺,却非得要像小前锋那样去对决。
布雷克格里芬试探步之后直接突林易的右手,他的第一下爆发力很快,第二下就没这么快了,这是大个子的通病,慢三步。
林易身体朝着左边横移,他封堵了布雷克格里芬的突破线路。
布雷克格里芬立马背身运球,开始背身推进,野猫队的球员并不协防,神速队的球员也不上前去要球,整座球场仿佛就像只剩下了这两人一般。
力量就是格里芬的优势了,不过林易显然比两人第一次对决时要强壮了许多。
格里芬向后一靠,接着立马向外转身,这段时间他苦练了一手左手勾手。
啪!
布雷克格里芬的勾手被林易无情的封盖。
特里罗林斯说的的确很对,如果不知道对手怎么干,就顺着他来,诱惑他来主动攻击。
布雷克格里芬吃亏吃大了。
林易太熟悉他,也太了解他。
但是对于林易,布雷克格里芬并不熟悉。
野猫队的场馆高呼着林易的首字拼音发音。
球探们陷入了一丝沉默。
他们并不认为林易一定就比格里芬出色了,毕竟大学时代的汉斯布鲁还打爆了同时代的所有球员呢。
但是刚刚林易展现出来的防守以及他这场比赛给人的表现,球探们感觉从他身上看到了一种可能性。
如果他更加强壮,如果他跳的更高反应更快,如果他在NAB能更进一步,他会不会也在联盟里展现出这样的统治力?
神速队的进攻还是通过格里芬打成了,毕竟进攻方占据着绝对优势,格里芬的篮下强打,林易已经给足了对抗,但还是打进了。
回过头来,斯蒂芬库里也把球传给了林易。
库里知道林易不会忍的。
他一定会打出Answerball!
篮球馆再次安静了下来。
咚、咚、咚。
林易还差面对布雷克格里芬时投进一记压哨三分就能完成那该死的球鞋任务。
但是这个回合并不是完成任务的好机会。
咚、咚、咚。
林易拍球的节奏在加快。
他单手持球,突然地拉球到了右手,他的肩膀紧跟着沉了下来,整个身体似乎要向右侧突破。
嗯?布雷克格里芬的重心跟着移动了一下。
不对,是假动作!
布雷克迅速调整重心。
只见林易突然向后撤了一下,接着胯下运球,篮球被他拉到了左手。
要突左边?
布雷克格里芬猜对了林易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