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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先生刚刚从中城搬来大都会。
没在中城住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到这个城市有多么难熬!
出门两步就碰到抢劫,抢劫的人还超级他妈有礼貌,见了面先给你脚旁边地面来上一枪,然后还你鞠躬,脱下帽子,要求你把全身的财物都放到里面去,你要是不给他就往你的腿上来一枪,然后继续很有礼貌的要求你把钱给他。
等你把钱给他警察姗姗来迟的时候,他早就踩着高科技的喷气式飞行鞋子飞走啦!史密斯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城市罪犯的科技居然比警察还要好!
所以他现在打算搬来大都会,听说那里出了一个叫做超人的超级英雄,能够白天打击罪犯,至少不会出现什么光天化日被抢劫这样离谱的事情了。
美好的生活在等着我!大都会,这样的大都市治安一定很良好吧,有像超人这样的超级英雄在天上飞,那肯定比那些中城无能的警察要厉害多了。
毕竟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走在路上就会有劫匪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你更糟呢?
他现在已经来到了大都会周边的小镇,正好车没油了,他应该去加……
咦?
他发现小镇子里一片狼藉,但诡异的是,无数人却依旧一副什么都没有发觉的样子,在生活和工作。
那个看上去在卖报纸的人,连报亭都已经被砸成铁饼了,他居然还在那里虚空卖报,像某种游戏中卡了bug的Npc一样。
他停在路边摇下车窗和那个卖报纸的人说两句话,结果对方只是反复问他:“你充流量卡吗?”
这诡异的景象让史密斯先生毛骨悚然,他调转车头想离开这里,但刚刚开了两步,就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一头巨大的、全身都是骨刺的恐怖怪兽,像是彗星一样坠落在他的面前。
!!!
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另外一头紫色的怪物冲过来,两只怪兽激情互殴,像陀螺一样卷进了周边的店铺,建筑当场就塌了,像是乐高玩具一样撒在地上。
而那个卖报纸的人依然在问他要不要买流量卡,一根钢筋直接从天上掉下来,从他的脑袋插了进去,从两腿中间冲出来。
“你……你……”史密斯先生指着他说不出话来。
“啊,你说这个,别在意,工作还是要工作的。”只见那个卖报纸的顺手把自己头上的钢筋拔了下来:“这已经是大都会的日常了。你要买流量卡吗?”
轰!
还没等史密斯先生回复对方,一块巨石就从天上掉了下来。
“完了!”
史密斯扑通一声就跌在了地上,闭上眼睛,他好后悔自己怎么脑子一抽,想要到大都会这样恐怖的地方来定居,这还只是大都会周边的小镇就有那么恐怖的怪兽互殴,等到市中心,那不是连恐龙都能出来了?
但他并没有被砸死。他抬起头,看到那个他在新闻上看到过的哥谭守护者蝙蝠侠一袭蓝色的披风,举着巨石,挡在他的面前。
“哦,我的老天真是见了祖宗的耶稣……”
“别废话了,赶快离开这里,你怎么会开到战斗区域来的,军队的封锁难道都……”
陈韬说到这里的时候卡壳了一下他,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他自己亲手把军队的建制打崩了,维持秩序的士兵都跑来对付他了,如果有脑子不太好的傻蛋直接无视了那些警示,那确实有可能会误入战场。
“赶快走吧。”他没好气的对对方说道。
太可怕了,史密斯先生跳上自己的小汽车,一脚油门踩到底。他一边哭一边哇哇大叫,泪水横流。
“大都会好可怕,我要去到哥谭定居!”
陈韬的听力虽然已经听到了,他说些什么,但他没精力管对方。他转头看向战斗的两头大怪兽。
长期以来,陈韬一直在隐隐的担忧着一个问题:假如,超人像他无数次看过的故事中那样,死于毁灭日或者其他什么怪物之手,那么他该怎么办?
但是这样的隐隐担忧,似乎已经不会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他望着和寄生魔大打出手的毁灭日,对方看上去似乎节节败退,甚至连吸饱了的寄生魔都打不过。
“吼!”
全身骨刺的怪物发出痛苦的怒吼,被寄生魔抱住猛吸,它全身上下肌肉膨胀,一圈一圈闪烁着紫光的肌肉让他看上去就像那种米奇轮胎的轮胎人一样,夸张且危险。
陈韬解除了极速子弹的变身,落在地面上,他飞过来只花了一分钟不到,也就是说接下来他还有至少9分钟可以战斗。
泥面人咕嘟咕嘟的冒着泡从他身旁地下钻出来:“罗宾向蝙蝠侠报告,他吸光了那个女副官……”
听完了大致的情况,陈韬点了点头,紧接着陷入沉思。
毁灭日比他想象的弱多了。这是为什么?
他无端的嗅到了一些阴谋的气息。
不过不管怎么说,现在解决毁灭日才是重中之重。
他摁住耳机:“卢瑟,该动手了。”
(由于审核的原因,布莱尼亚克的话被删掉了一些,我把剩下的修改的通顺啦!然后补了一些描述,补足了4000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