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云诗点点头,就算不喜欢,也不可能讨厌吧,每个人都要站立在大地上,靠大地而活。
“那你喜欢金子吗?”
方云诗一愣,还是点点头。
黄金代表金钱,谁不喜欢?这世上除了那位,谁又敢说自己不喜欢钱?
江爸江妈互看一眼,心想这傻儿子抽的什么风,怎么说话令人摸不着头脑。
“我们是炎黄子孙,而且我们肤色也是黄色人种,你喜欢吗?”
方云诗继续点头,难道还有人会讨厌自己吗?那是矫情!
“那你喜欢吃东西吗?”
方云诗猛点头,她喜欢吃东西,老喜欢吃了,而且还很能吃。
“那好,那你告诉我,阳光,大地,黄金,你的肤色,稻谷,玉米,小麦,一半以上的水果,都是什么颜色?”
“黄色。”
“所以你喜欢黄色!那是阳光,那是大地,那是丰收,那是喜悦,那是富足,那是快乐!”
江林山一锤定音:“所以,你和赌毒不共戴天!”
方云诗愣住了,自己竟然被套路了。
还是江妈反应快,一巴掌拍在江林山肩膀上。
“你这死孩子,一天天没个正经,云诗,回头我收拾他!”
“阿姨,听他那么一说,我果然觉得黄色比较好。”
方云诗认真道。
江妈:“……”
江爸:“……”
笑闹间,大半盆滋香米脱壳完成。
一粒粒如珍珠般的米粒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还有一股沁人的香气。
这种香气和神农玉米完全不同,但平分秋色。
闻着令人心神安宁。
还有,从深心里涌起的期待。
一家子都有些呆了,一盘大米看起来竟然也眉清目秀的。
江妈接过盆子,二话不说,直接去煮饭了。
江林山把谷壳拢起来,找了个布袋一装,递给方云诗。
“干啥的?”
方云诗问。
“传说中的香囊。”
方云诗凑到鼻间一闻,一股沁人的香味传来。
像阳光,像大地,像丰收,像富足,像快乐。
仿佛这个外貌普通的布袋,升华成了某种神圣的东西。
方云诗瞪大了眼睛。
哪有人送女朋友这么简陋的礼物的。
但是真的好香好喜欢怎么办?
这个家伙,明显是故意的,他明明能找更好看的包装,但偏偏随意找了个布袋。
但里面装的东西,却又是世间独一份。
方云诗凌乱了。
她把“香囊”拿到房间,果然,一股更醇厚的香味幽幽传来。
光是闻着,就令人心情愉悦。
世上竟然有这种奇特的“香囊”,简直超出了她的认知。
拿谷壳当做礼物,还这么成功的,也超出了她的认知。
方云诗决定在房间,车上,身上都要有这种谷壳做的香囊。
就连枕头也要换成这样的。
这种香囊,就叫……就叫山上的云?
不好听,这样显得自恋且臭美。
那叫滋香囊?感觉怪怪的,好像缺了点什么。
决定了,就叫滋米香囊。
哈哈哈,我果然是起名天才!
方云诗迅速想好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