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大家也都没吃饭,司卫们开始准备吃食了。
关于吃饭这种事,齐烨一直没搞什么虚头巴脑的,不和军伍一起吃,更不可能和军伍一起睡。
他不是军伍,也没必要以一个世子的身份去军营里和大家同吃同睡,没什么人认识他,也没什么人在乎他,即便南军知道一群京中佬破了抛车扭转了战争态势。
与军伍同吃同睡,太子干这种事行,世子不能干。
吃的方面,齐烨从来不会委屈自己,必须有肉,有菜,荤素搭配。
“先别问了,让人家吃饭,吃过饭再问。”
交代了一句,齐烨回屋里换衣服去了,顺便泡个澡。
身上的血污可以洗净,可记忆和经历洗不尽。
泡在木桶中的齐烨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着,他觉得应该将所有工部、户部的官员拉来,不求让他们上战场,就让他们在城头看看,看看军伍们是如何保家卫国的,看看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莽夫、杀才们,是如何为国朝抛头颅洒热血的。
如果看过之后,这群官员回到京中还继续削减军中预算,还一口一个莽夫、杀才,那就不是蠢了,而是坏,单纯的坏,赤裸裸的坏,应该拉到午门执行死刑,反复执行。
“少爷,饭好了。”
门外传来了旺仔的声音,齐烨有些犯困:“不急,一会再吃。”
“您得急,一会您就吃不到了。”
齐烨没当回事,无非就是阿卓和饿死鬼投胎一样罢了。
又泡了一刻钟,齐烨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滴了当啷的跨出了木桶,擦了擦身子,换了干净的儒袍后这才走出屋子,准备炫饭。
儒袍其实并不舒服,略显宽大,穿起来还繁琐,不如华服好看,更不如长衫利索。
人们之所以愿意穿儒袍,只不过是想要彰显身份和与众不同罢了。
就如同后世的那些奢侈品牌,越是Low逼越喜欢那种LOGO大的。
再看真正的有钱人,比如广州总吃路边摊的富豪大佬们,十五块钱的凉拖,二十的大背心,三十的大短裤,怎么舒服怎么穿,正装、高奢,人家不是没有,只是不会天天穿。
人们就是如此,越缺少什么,越想彰显什么。
京中的读书人,哪怕儒袍破的和情趣内衣似的,也要穿在身上,仿佛只要穿了儒袍所有人就会敬重他们似的。
齐烨不喜欢穿儒袍,有时候不穿不行,这破袍子从某种意义会让人产生一种“好感”,认为穿儒袍的都有素质,有文化,知书达理等错觉。
事实上那些贪官污吏,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世家,他们也最喜欢穿儒袍了。
等齐烨到了后花园的时候,终于明白旺仔刚刚为什么说自己去晚了就吃不到了。
肉山一样的小鹿,盘坐着,张着嘴,咀嚼着。
相比之下真正如同小鹿一样的季元思,端着碗,喂着。
二人旁边放着一大堆碗、盘、盆,以及桶。
蹲在地上端着碗的阿卓,眼睛都看直了,就干饭这种事,他从来没服过谁,今日,五体投地。
小鹿咀嚼着嘴里的大半个鸡腿,就连鸡腿骨都全部咬碎,咬碎,连肉带骨一起咽了下去。
“你倒在我的嘴里,这样,太慢。”
说完后,小鹿微微仰头,将嘴巴张的大大的,双眼带着一种好似从未被智慧污染过的单纯目光。
平常没什么耐心的季元思将脸盘大小的馕饼折了折,直接塞在了小鹿的嘴里,异常的温柔。
齐烨满面呆滞,一张馕饼,他能吃一天。
到了小鹿这,一张馕饼,她就吃一嘴,一嘴吃没。
人家吃主食,就菜。
小鹿吃主食,就主食。
季元思又将半碗粟米饭“倒”进了小鹿的嘴里。
小鹿吃饭并不快,不是那种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流油,相反,人家吃东西很“秀气”,就好像…好像一头霸王龙吃东西一样,吃的快,不是动作快,是嘴大,咬合力也强。
“我要吃肉。”
被捆住的小鹿看向了食盒中仅剩不多的半只烧鸡。
季元思面露为难之色:“这是留给姐夫…”
“给她吃。”
齐烨坐在了石凳上:“再去做一些,她要吃多少吃多少。”
季元思冲着齐烨露出了笑容,然后,将半只烧鸡塞在了小鹿的嘴里。
齐烨突然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那就是小鹿的牙齿很白,并且很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