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的丈夫李乔忠却在外混得风生水起。
他凭借着自己的手段和人脉,不久便成为了五华区城管局局长。
在孙鹤予服刑期间,李乔忠在外面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积累财富和人脉。
等到孙鹤予出狱后,她仿佛摇身一变,化身成为了一个商业天才。
她在商场上如鱼得水,凭借着自己的精明头脑和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短短几年的时间便攒下了数千万的身价。
她的这种转变令人咋舌,也让人不禁怀疑她在商业活动中是否也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的行为。
然后,孙鹤予的思绪不可避免地想到了还在服刑的儿子。
她的内心被对儿子的牵挂和想要拯救儿子的强烈欲望所充斥着。
原来,在之前的司法程序中,虽然二审维持了原判,看似正义的判决得到了延续。
但其中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死刑并未获得批准,而是改为了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行为,那么刑罚将会转为无期徒刑。
这一规定本是基于人道主义和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考虑。
然而,却被孙鹤予和李乔忠这对别有用心的夫妇视为可钻的空子。
此时的孙鹤予,在商场上的摸爬滚打让她积累了不少财富,而她的丈夫李乔忠则手握权力。
财富与权力的结合往往会滋生出腐败的毒瘤,这对夫妻也不例外。
他们不甘心儿子在监狱中接受应有的惩罚,于是便开始精心策划,妄图尽快把儿子从监狱里捞出来。
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找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声称不能总是让儿子遭受刑罚的折磨。
然而,他们心里非常清楚,如果要对孙小果的判决进行改判,就必须启动再审程序。
可孙小果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显然不符合再审的要求。但这对被利益和亲情冲昏头脑的夫妇并没有就此罢手。
于是,李乔忠开始动用自己的关系网,寻找能够为他们所用的人。
他首先找到了当时云南省高等法院立案庭庭长田波。
李乔忠深知金钱的魔力,他毫不犹豫地两次向田波行贿,金额多达10多万元。
对于田波来说,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他的原则开始动摇。
他自认为卖个人情并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在他的观念里。
这个案子本就不该立案,既然已经立案了,那么在立案之后案件的判决结果改与不改似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完全忽略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
在搞定田波之后,李乔忠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
接着,他又找到了当时的审判监督庭庭长梁赞。
这一次,又是通过金钱交易,李乔忠用金钱的诱惑撬开了梁赞的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