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还有一头柔顺的黑发用以遮掩,天誓民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是青紫圆斑,似乎跟刚才那群怪物是一个品种,不过天誓民还未成熟。
金色的水从天的一角倾泄而下,不曾停歇,一直到水面淹没山巅之际,天上落下最后一滴水,一切重归平静。
“嘀嗒”
“嘀嗒”
不知哪儿藏了一只钟,钟表里的秒针还在走,走得飞快,不曾止步,似乎在倒数众人的生命。
没有预料中的窒息,天誓民站在城市的石砖路上,手里还举着枪。不同的是,那些怪物在光落下的一刹那,全部灰飞烟灭。
可猪头人还在,那个人把它的猪头摘了下来,套到陆虎头上?!
天誓民亲眼所见,瞳孔因极度恐惧而放大。身体的本能诱使他一点点将画面模糊。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便全然只知大概。
戴上这颗猪头,我好像变成一头猪,只还跟人一样直立地站着。
我看见陆虎就在我眼前,我戴上了它的头,它变成陆虎,原来我的刀在他手上……
他把刀拔出来,刀尖磨着我的脖颈温柔地打上轻轻一划。
哦,他要杀猪了。
我真的变成了一头猪吗?
但我好像是人。
也许长了条腿,能直立行走的并不只有人,猪也可以?傻了?我想的都是些什么啊?!
“别怕,死亡是通往幸福的快车道。我这就将你送去永恒的安息。”
他将刀缓缓切入我后脖颈。
我以为他要切下我的头,然后将我刨开,再将内脏取出,清洗干净,然后切割分肉。
对了,还要拔毛,虽然家猪的毛比野猪要少,但总是长点毛的。
然并没有,他只是灵巧地用刀尖在那处抖腕挑了挑,为我带来极大的疼痛。
我还未来得及嚎叫,一股巨大的能量就从上到下瞬间贯穿了我,像电一样恐怖。
那是城里才有的东西。
我记得。
小时候,我在那儿见过。
工厂里,猪就是这么被宰杀的。它们走得很快,可能没感受到一点痛,挺好。
毕竟人需要食物。我们只能选择杀戮,因为我们降生蛮端。人尽永生,蛮荒无道,杀戮无端!
我死了吗?
“嘀嗒”
“嘀嗒”
哪来的闹钟在响?也是“嘀嗒”“嘀嗒”的,我的一生。
走马观花地,从出生时,父母脸上的喜悦;再到满月宴,亲朋好友的祝贺;然后是一岁抓周,满红布的刀。
陆虎再看那一红布的刀,莫名地,心里有份未知的触动,于是笑了笑。
所以说,我的小猪,你或许走得并不冤枉。他们早早安排好了,只我刚好还是个孩子。
两岁,从城里回到乡下,被母亲背着,跟去集市肉摊,陪母亲一块卖肉,看母亲剁肉。
每次剁鱼饼的时候,她的刀法就像变了个样,下刀飞快,但力道十足,每十几遍就会给肉饼翻个身,摔一摔,然后再剁。
可好玩了。
后来等我的小手也能握刀时,我才知道这活有多累人。但是我每天都得抽空练一练,那时候的牙口也刚好适合吃肉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