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完的她也不打算留着,转头就将剩下的菜倒到了院子外头喂了外头的野狗。
第二天一早,万客来又送来了一份丰盛的早膳。
饿了一天的孟长宇被香味勾醒了。
他起来洗漱过后穿着一身捕快服出来,很理所应当的要坐下一块吃。
母子哪有什么隔夜仇,都过了一夜了,自然什么仇都没了。
“娘,你是不是还藏了银子?怎么又叫万客来的饭菜?”
想起自己那时候偷拿了家里的银子去给柳梵希赎身,赤三娘可是大发雷霆了的。
再看看这顿饭,他心底就升起了一股怨气。
明明还有钱的……
宁愿用来享口腹之欲,也不愿拿去救人。
“万客来这么贵,咱们家没那个条件总是吃这么奢华的饭菜,娘你……”
“你还有没有多余的银子,可不可以先那些来给我,柳大叔那里伤得不轻……”
孟长宇一边说教一边拿了筷子坐下,还企图问金莲拿银子去治柳大通。
金莲立马拍了桌子。
“你要不要脸?你出了银子吗就好意思吃?茅坑里的屎不要钱,你去吃吧!还想要银子?没钱你就把自己卖了去!”
“娘,大清早的你又闹什么?”
孟长宇皱起眉头,脸已经臭了。
金莲拿了手里的筷子,毫不客气的戳到了孟长宇的太阳穴上。
“你个臭不要脸的不孝子,一把年纪了还吸自己娘的血,昨晚跟你说得那么清楚了,还舔着脸坐到桌子上来。”
“当捕快当成你这样子,那可真是赚大发了,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一双筷子恨不得把孟长宇的太阳穴戳个对穿。
孟长宇气得一手拍掉了金莲的筷子,他自己手中的筷子反被他折断了。
“娘,你真的要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吗?我们相依为命多年,你竟然说我吸你的血?!”
女人嫁人从夫夫死从子,这是千年不变的事,怎么就成了吸血?!
对于孟长宇而言,这两个字太难听太侮辱人了。
他打小就聪明,年纪轻轻就当了捕快,从小到大,周围全是夸奖赞美的声音。
第一次有人说他吸血!
“哦?你觉得难听了?我养你这么大,为的什么?你不孝顺我,我养你做什么?我是什么很贱的东西吗?专门养大你来花我的银子还气我?!”
金莲拿着筷子,又一次戳向了孟长宇的太阳穴。
这次她更用力了,筷子咔嚓一下就断成了两截。
“你看看你的脸皮,连筷子都捅不穿!”
这尖酸刻薄的模样,彻底把孟长宇激怒了。
“不吃就不吃!我以后都不吃了!简直不可理喻,我和你根本无话可说!”
被人这样羞辱,什么山珍海味都吃不下了。
孟长宇愤怒的转头出去,拿了自己的佩刀准备去了衙门。
“不吃就不吃~”
金莲生怕孟长宇气不死,对着他的背影,掐着嗓子重复了一句他的话。.......